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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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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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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 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收购王红雨持有的卡友支付9.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收购王红雨持有的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 友支付”)9.12%的股权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该事项,且时任独立董事就收购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我们再次确认,本次 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本次交易公平、公正, 交易价格公允,且依据目前支付牌照特别是全国性支付牌照的价值,本次交易有 利于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 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收购王红雨持有的卡友支付9.12%的股权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郭毅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 郭毅可先生的同意,董事会审议提名郭毅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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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

2、经审阅郭毅可先生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郭毅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但该提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杰 岑赫 曾广胜

二O 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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