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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Sep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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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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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 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迅速,2016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拟 为公司向东莞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 亿元,有效期一年, 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 循环使用。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帮助解决公司流动资 金,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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