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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Mar 3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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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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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华智能”)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 年3 月31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袁培 初先生、吴志美先生、王丹舟女士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成 员及监事会成员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 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名蔡小如 先生、蔡婉婷女士、陈融圣先生、韩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曾广胜先生、岑赫先生、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方明女士、何彩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拟将上 述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候选人提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 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三、经审阅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 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 现有《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 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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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第三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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