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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Ma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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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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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华智能”)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16 年3 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 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袁培初先生、吴志美先生、王丹舟女 士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 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审议通过《关于海外股权收购事项支付诚意金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
(1)公司为加快本次境外收购的进程,根据目前的实际进展以及各方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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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司将4,000 万美元(约人民币2.61 亿元)汇入监管的账户内,并约定 了律师事务所及银行必须接到公司发出的付款指令后,才能向公司指定的账户内 按照约定期限付款,该笔款项只能用于公司本次境外收购的股权支付对价。
(2)根据标的所在国的法律、惯例等,本次诚意金的支付将有利于加快该 事项的进展,同时公司已关注到该笔资金的安全,并做了充分的保障。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是公司走向 国际市场的良好契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本次关于海外股权收购事项支付诚意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海外股权收购事项支付诚意金事项。
三、审议《关于对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 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
(2)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公司本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港币1,500 万元(约人民币1,260 万元)增加到港币35,000 万元(约人民币29,380 万元)。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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