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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an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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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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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华智能”)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6 年1 月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 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袁培初先生、吴志美先生、王丹舟女 士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
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锐显、新东网、慧通九方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的决策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锐显、新东网、慧通九方增 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此次董事会的召 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锐显、新东网、慧通九方增加注册资本的事项。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 亿元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 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 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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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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