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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Dec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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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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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投资产业,有效降低投资整合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拟 与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中山泓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泓华投资”)、深圳市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鑫资产”)、中 山中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产业”)、中山泓达股权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达股权”)、中山市小榄镇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小榄工业资产”)以及米林县集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 益投资”)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通过投资基金对 并购对象进行收购和培育管理,在并购对象达到各方约定的并购条件时,由公司 优先对并购对象进行收购,实现公司转型战略的快速推进。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对该交易事项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转型的步伐,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借助于投资资金的 资金优势及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司战略转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
阙海辉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阙海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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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阙海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兼副总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丹舟、袁培初、吴志美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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