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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Dec 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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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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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7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2014 年12 月8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 年12 月3 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 名,会议由 董事长蔡小如先生召集并主持,由董事会秘书陈开元先生记录;公司部分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筹划期间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 交易对手方的商务谈判、签署框架性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等。根据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与聘请的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 产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待确定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后,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进行公 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将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 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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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刊登在 2014 年12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达小 额贷”)经营的需要,公司同意为中达小额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 万元连带责 任担保,其中:为中达小额贷在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均为一年,中达小额贷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及 期限内,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融资。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中山市民众镇资 产经营公司、刘晓琛、韦绮雯、汤华添、朱锡源、许静、黎新强、郑春艳就担保 事项以持有的中达小额贷70%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 担保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中达小额贷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 情况、偿付能力、贷款、收款等,此次公司为中达小额贷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就担 保事项以持有的中达小额贷70%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本次为中达小额贷提供担 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中达小额贷持续、稳健发展, 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中达小额贷提供不超过9000 万元的担保,是为了保证中达小额贷流动资金周转及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 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中达小额贷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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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中达小额贷其他股东就担保事项以持有的中达小额贷70%股权提供质押反担 保。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达小额贷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刊登在 2014 年12 月1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增 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为:本次对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融佳”) 进行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有利于促进青岛融佳业务的发展,增强管理层对青 岛融佳的信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意青岛融佳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 认缴权,将充分调动单荣明、单荣华的管理积极性,整合公司、青岛融佳和苏州 迪隆的各自资源,形成更加统一的整体,促进青岛融佳业务的发展。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 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岛融佳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

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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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增资并放 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刊登在 2014 年12 月1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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