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ATWAH SMARTECH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ug 25, 2016

54538_rns_2016-08-25_28e43fe0-3cd5-4515-841c-db375d4269f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华智能”)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刘杰先生、曾广胜先生、岑赫先生对2016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会议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

我们认为: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等规定,2016 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 年6 月30 日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 picture [68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20 号)等规定,截止2016 年6 月30 日,除为全资子公司新东网、北京慧通九方和控 股子公司中达小额贷公司外,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包括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 年6 月30 日的对外 担保)的情行。截止2016 年6 月30 日,近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48,300 万元(为新东网担保15,000 万元,为中达小额贷公司担保30,000 万元, 为北京慧通九方担保3,300 万元)。

截止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法定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亦不存在违反《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 【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20 号)等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对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

四、对201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201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审核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82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8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