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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Dec 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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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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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2—04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 大会上确定聘请的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 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合并,合并后的存续主体为国富浩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由于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 审计业务的一致性,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2012 年12 月12 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2 年度报告披露日,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财务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原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深圳市鹏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的 存续主体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的一致性,现向董事会提议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专业能力以及审计职 业道德上能合理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有 利于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如下:经核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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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的执业资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改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公司改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改聘公司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报备回复函”》(财会便[2012]42 号)
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计意见》
中山达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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