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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WAH SMARTECH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17

May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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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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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7-05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4 月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达华智能:关于召开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定于2017 年5 月19 日下午14:30 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高新区麻雀岭工业区 M-6 栋6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 年4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5 月19 日(星期五)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5 月18 日(星期四)—2017 年5 月19 日(星期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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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 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 年5 月16 日(星期二)

  • (七)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17 年5 月16 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高新区麻雀岭工业区M-6 栋6 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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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16年4月18日正式聘任,因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岑赫先生、刘杰先生、曾广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宣读述职报告。

  •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 的议案》;

  •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审议《关于聘任王天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本次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蔡小 如先生及其关联方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议案。

(四)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股票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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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00 审议《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审议《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审议《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 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8.00 审议《关于聘任王天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9.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16日(星期二)9:00—11:30, 13:30—17:00;

2、登记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52841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 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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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进行公告。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6日下午 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 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梁锦桦

联系电话:0760—22550278 联系传真:0760—22130941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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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2;

  • 2.投票简称:达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5 月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5 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 年5 月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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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中山达华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00 审议《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审议《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审议《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 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聘任王天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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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 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

  • 3、本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 盖

  • 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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