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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sun 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4
Jul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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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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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23184 债券简称:天阳转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4 年7 月26 日(星期五)。
-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36.51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3%。 3、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133 人。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7 月26 日(星期五);本 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 股普 通股。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 月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6 名激励对象办理336.9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2023 年3 月29 日、2023 年4 月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其主 要内容如下:
-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8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442.7654 万股的 1.98%。其 中首次授予675.0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442.7654 万股的1.67%,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4.38%;预留124.97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442.7654 万股的0.31%,预留部分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5.62%。
-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 人员分类 | 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授予限 制性股票 总数比例 |
占本激励 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 额比例 |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共139 人) |
675.03 | 84.38% | 1.67%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 675.03 | 84.38% | 1.67% |
| 预留部分 | 124.97 | 15.62% | 0.31% |
| 合计 | 800.00 | 100.00% | 1.98%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20%。
-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76 元/股。
-
6、授予日期:首次授予日为2023 年4 月21 日。
-
7、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 个月。
8、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且在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 示:
| 示: | ||
|---|---|---|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9、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 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公司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速不低于 100%; |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另,在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实施可转债等事项 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下同。
- 3、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 评价结果分为A、B、C、D 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 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 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
| 归属比例 | 100% | 80% | 60% | 0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审议程序
1、2023 年3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3 月30 日至2023 年4 月8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4 月10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3、2023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 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 年4 月21 日,以 7.7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9 名激励对象授予675.03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10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出具了相关的审核意见;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4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7、2024 年5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3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 年4 月21 日,以7.7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9 名激励对象授予675.03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3 年10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3 年10 月25 日,以7.7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 名激励对象授予124.97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出具了相关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对预 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 的法律意见书。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24 年4 月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中有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1.1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9 人调整为13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5.03 万股调整为673.93 万股。
2、鉴于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 年5 月22 日实施完毕,即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4,430,06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346,480 股后的 400,083,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
司于2024 年5 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76 元/股调整为 7.71 元/股。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 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 年4 月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相应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 量为336.965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36 名激 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条件的说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条件。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本次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 要求。 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3 年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公司2023 年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728,781.98 元,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5,734,596.23 元,较2022 年度增长 104.03%,公司层面业绩满足归属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3 年公司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0%。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另,在本次股 权激励有效期内实施可转债等事项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下同。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中有3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 万股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其余136 名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为“A”等级,对应个人归属比例 为100%。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 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 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 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 象归属的比例:
| 评价结果 | A |
B | C | D |
| 归属比例 | 100% |
80% | 60% | 0 |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 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 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并将对部分未达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 规定和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中3 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 公司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9 人调整为136 人,作废1.1 万股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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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属日:2024 年7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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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归属数量:336.51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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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归属人数:13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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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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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予价格(调整后):7.71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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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的处理: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期间,有2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弃购,其已获授但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 将予以作废。因此,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合 计133 名,对应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36.5100 万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人员分类 | 本次归属前 已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比例(%) |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 (业务)骨干 (共133 人) |
673.0200 | 336.5100 | 50.0000 |
合计 673.0200 336.5100 50.0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20%。
-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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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上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自愿放弃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等因素影响。
-
4、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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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7 月26 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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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36.51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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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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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 年7 月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10960 号),截至2024 年7 月11 日止,公司已收到 133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25,944,921 元,其中计入 股本人民币3,365,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22,579,821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 年7 月26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 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
66,079,390 | 16.34 | 0 | 66,079,390 | 16.20 |
| 高管锁定股 | 66,079,390 | 16.34 | 0 | 66,079,390 | 16.2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
338,353,407 | 83.66 | 3,365,100 | 341,718,507 | 83.80 |
三、总股本 404,432,797 100.00 3,365,100 407,797,897 100.00
注;1、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24 年7 月17 日 基于公司可转债转股的股本结构表的股份数量;
2、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023,218.21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3 元/股;本次归属限 制性股票336.5100 万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7,797,897 股,按新股本 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22 元/股。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按照《天阳宏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1.8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天阳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九、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草 案)》《2023 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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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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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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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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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的核查意见;
4、《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 5、《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09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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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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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7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