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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su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an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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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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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 月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5 亿元的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0 万股,发行价格为21.3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119,93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013.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112,917.5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 年8 月19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0]0004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08,491,498.73元。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5亿元 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1.3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0.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21 年2 月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1 年2 月22 日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 亿元(含3.7 亿元);

2021 年11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11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2021 年12 月6 日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5 亿元的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12 月2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3.52 亿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12 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根据最新安排,综合考虑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经审慎决策后拟取消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22 年2 月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含3.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2022 年11 月14 日召开第三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2 年12 月1 日召开2022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 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 年12 月2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3.499 亿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 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5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30%;

2、公司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1 月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1.5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有效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 体股东利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保荐机构对天阳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