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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su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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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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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1 月1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10.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笔理财 产品或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3.6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0 万股,发行价格为21.3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119,93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013.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12,917.5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 年8 月19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0]0004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 资额 |
| 1 | 新一代银行业IT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 20,976.53 | 20,976.53 |
| 2 | 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 6,161.02 | 6,161.02 |
| 3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930.87 | 1,930.87 |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33,000.00 | 33,000.00 |
| 合计 | 62,068.42 | 62,068.42 |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917.57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62,068.42 万元的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50,849.15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募集资金不会全部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3.6 亿元超募资金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的现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 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 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收益凭证等),单笔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其中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3.6 亿元、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 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6 亿元的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 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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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天阳科技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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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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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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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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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