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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su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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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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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单笔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3.6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期限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需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王珠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杜江龙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晓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