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ansu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55840_rns_2021-04-25_c6714cf5-934f-40e4-a68c-5c73d1ba24d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阳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过震 | 联系电话:021-22169397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长衍 | 联系电话:021-22169397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1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5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 (2)培训日期 | 2020年11月3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之“第六章 募集资金管理”、“第 七章 其他重大事件管理”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2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是 不适用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 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 是 不适用 施和承诺 4、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 是 不适用 回承诺诺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是 不适用 施及承诺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3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picture [337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保荐代表人签字:
过 震 吴长衍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21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