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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renshen Group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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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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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唐人神监事龙伟华及其配 偶周毅伟为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在中国 农业发展银行茶陵县支行的 5,000 万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银行要求,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龙伟华及其配偶周毅伟为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 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茶陵县支行的 5,000 万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保证方式,主债权履行期间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龙伟华,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3022419760404********,住所: 湖南省茶陵县下东接到****,通讯地址:株洲市茶陵县下东街道龙华科技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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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目前担任龙华农牧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龙伟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0.22%,为公司监事,龙伟华为公司关联方。

(二)周毅伟,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324021977********,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通讯地址:株洲市茶陵县下东街道龙华科技园,任 职: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监事,与龙伟华系夫妻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龙伟华及其配偶周毅伟为龙华农牧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茶陵县支行的 5,000 万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履行期间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基于银行要求而为公司子公司龙华农牧提供担保,龙 华农牧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基于银行要求而为公司子公司龙华农牧提供担保,本 次担保是为了满足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龙华农牧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龙伟华、周毅伟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 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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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与关 联人龙伟华、周毅伟发生的交易,是为满足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同时基于银 行要求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 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 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 合规性。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人龙伟华、周毅伟为公司子公 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 满足了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关联人对龙华农牧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 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和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唐人神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同时基于银行要求而发生的, 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龙华农牧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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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瑾 向 君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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