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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renshen Group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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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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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瑾 保荐代表人姓名:向君 |
被保荐公司简称:唐人神 |
|---|---|
| 联系电话:0755-88603888 | |
| 联系电话:0755-886038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议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议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6 次 |
1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0 次 |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次 |
| (2)培训日期 | 2020 年12 月21 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2020 年度新增或修订的法律、规 则、规定、意见等解读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2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
无 | 不适用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 2020 年11 月12 日湖南唐人神控 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 有限公司承诺因签署的《表决权委 托协议》而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 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之日起 不低于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 2019 年12 月26 日公司董监高承 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
是 | 不适用 |
| 2018 年12 月28 日,公司的控股 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的股份限售的承诺(至 2020 年12 月28 日严格履行完毕) |
是 |
不适用 |
3
| 2016 年09 月29 日,公司董事承 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
是 | 不适用 |
|---|---|---|
| 2016 年08 月04 日,公司的控股 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交易的承诺、其他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016 年07 月15 日,《唐人神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中交易对手龙秋华、 龙伟华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
是 |
不适用 |
| 2016 年07 月15 日,《唐人神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中交易对手龙秋华、 龙伟华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
是 | 不适用 |
| 2016 年07 月14 日,公司董事承 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是 | 不适用 |
4
|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 套资金认购方湖南唐人神控股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已向上市公 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 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保 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 次交易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 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是 | 不适用 |
|---|---|---|
|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 套资金认购方湖南唐人神控股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 |
是 | 不适用 |
|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 套资金认购方湖南唐人神控股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 争 |
是 | 不适用 |
5
|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 套资金认购方湖南唐人神控股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1)本公司 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 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存在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的情况。(2)本公司在最近五年 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
是 | 不适用 |
|---|---|---|
|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 套资金认购方湖南唐人神控股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股份锁定 |
是 | 不适用 |
| 201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董事 长陶一山、董事郭拥华、董事兼董 秘孙双胜、监事刘宏、邓祥建、杨 卫红承诺股份限售 |
是 | 不适用 |
| 201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湖南 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01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大生 行饲料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 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01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陶一 山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
| 201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湖南 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 诺如因职工股清退行为导致任何 权属纠纷或潜在风险自愿共同承 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是为解决 该等问题的善意表示。即使未取得 联系的55 名持股员工均对清退事 项有争议且均被人民法院等有权 部门确认,唐人神控股及大生行也 有能力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且承担该等责任后不影响其作为 唐人神股东的资格和其持有唐人 神股份的稳定 |
是 | 不适用 |
|---|---|---|
| 201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大生 行饲料有限公司承诺如因职工股 清退行为导致任何权属纠纷或潜 在风险自愿共同承担连带的民事 赔偿责任,是为解决该等问题的善 意表示。即使未取得联系的55 名 持股员工均对清退事项有争议且 均被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确认,唐 人神控股及大生行也有能力承担 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且承担该等 责任后不影响其作为唐人神股东 的资格和其持有唐人神股份的稳 定 |
是 | 不适用 |
7
| 201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陶一 山承诺如因职工股清退行为导致 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风险自愿共 同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是为 解决该等问题的善意表示。即使未 取得联系的55 名持股员工均对清 退事项有争议且均被人民法院等 有权部门确认,唐人神控股及大生 行也有能力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 责任,且承担该等责任后不影响其 作为唐人神股东的资格和其持有 唐人神股份的稳定 |
是 | 不适用 |
|---|---|---|
| 201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湖南 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 诺上海兽药和上海肉品这二家子 公司的划拨土地由于土地用途与 城市规划不符,确认上述两块土地 无法转为出让用地。若出现政府收 回或征用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 情况就近搬迁,同时将按照当地政 府的补偿标准取得相应的经济补 偿,发行人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应 损失,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将予以 补偿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8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0 年5 月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唐人神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深圳交易所对公 司2020 年4 月27 日至5 月21 日期间披 露的与相关方签署框架协议、投资合作协 议及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 募投项目名称,并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 等事项表示关注。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 度重视,及时提交了本次关注函的回函, 就深圳交易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 明。 |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9
(以下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瑾 向 君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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