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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renshe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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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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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144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人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唐人转债”赎回登记日: 2020109 日。

  • 2 、“唐人转债”赎回日: 20201012 日。

  • 3 、“唐人转债”赎回价格: 100.31/ 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 0.4% ,且当期利息含税)。

    • 4 、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20201015 日。

    • 5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 20201019 日。

    • 6 、“唐人转债”停止交易日: 2020918 日。

    • 7 、“唐人转债”停止转股日: 20201012 日。

  • 8 、截至 2020109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唐人转债”将被强制赎回,

  • 本次赎回完成后,“唐人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 9 、“唐人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唐人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 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截至 2020827 日收盘后,“唐人转债”收盘价为 125/ 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 2020109 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唐人转债” 将按照 100.31/ 张的价格强行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 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0 号”文核准,唐人神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唐人神”)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开发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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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4,280 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6 号”文同意,公司 124,28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唐人转债”,债券代码 “128092”。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公司该次发行的“唐人转债”自 2020 年 7 月 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8.86 元/股。2020 年 6 月 19 日,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唐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86 元/股调整为 8.63 元/股。

公司 A 股股票(股票简称:唐人神;股票代码:002567)自 2020 年 7 月 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 “唐人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为 11.22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已触发“唐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唐人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唐人转 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唐 人转债”。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

  • 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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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唐人转债”赎回价格 为 100.31 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 元/张;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4%;

  • t 为计息天数:从上一个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 日(2020 年 10 月 12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287 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4%×287÷365=0.31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31=100.31 元/张

对于持有“唐人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 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25 元;对于持有“唐人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 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 张赎回价格为 100.31 元;对于持有“唐人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 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31 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赎回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唐人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0 年 8 月 17 日 至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公告, 通告“唐人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0 年 10 月 12 日为“唐人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 年 10 月 9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唐人转债”。 自 2020 年 10 月 12 日起,“唐人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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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20 年 10 月 19 日为赎回款到达“唐人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 时“唐人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唐人转债”持有人的资 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

1291 号)投资证券部

- 电话:0731 28591247

- 传真:0731 28591125

联系人:沈娜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唐人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自 2020 年 10 月 12 日起 停止转股。除此之外,“唐人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内,“唐人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唐人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 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

  • 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 5、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使唐人转债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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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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