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and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ug 16, 2019

56905_rns_2019-08-16_a055d5a6-3801-402b-97bf-c8c85126a91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T a n d e C o . L t d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8 债券代码:135791 债券简称:16天地一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息兑付及摘

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出席会议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9 日

  •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 摘牌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至 30 日发行的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开始支 付 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期间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 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一)债券名称: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16 天地一

  • (三)债券代码:135791

(四)发行人: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五)发行总额:10 亿元

  • (六)债券期限:3 年

(七)债券利率:6.28%

  • (八)起息日期:2016 年 8 月 30 日

  • (九)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期支付。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T a n d e C o . L t d

(十)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本息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6.28%。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62.8 元 (含税),派发本金为 1000 元。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及兑付日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9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摘牌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四、本次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 天地一”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 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最迟在兑付兑息日前第二个 交易日将本年度债券的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 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息划付 给相关的兑付兑息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于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债券本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

  • 2 - www.tande.cn

T a n d e C o . L t d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的税务部门缴纳。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 3、征税税率:利息额的 20%征收;

  •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路 33 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 12701

联系人:谷晓明

电话:021-58368880

(二)主承销商: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联系人:田文武

电话:010-50948226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 3 - www.tande.cn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T a n d e C o . L t d

关于本次付息的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咨询以上机构或者原始认购网点。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 4 - www.tand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