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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de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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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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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工作履职情况的总结报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 事及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议事规 则,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本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分为两个时间段,一是2015 年1 月1 日至12 月30 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期间;二是2015 年12 月30 日至 12 月31 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期间。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张俊瑞,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 教授,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

强力,经济学学士。曾任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法学二系讲师、副教授、 教授,副主任、主任。现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院长,天地源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宫蒲玲,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西安高压电瓷厂财务科科长、西安高科(集团) 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西安高科(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西安高新 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汪方军,管理学博士。曾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为乔,经济法学硕士。曾任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系讲师,西北政法大学经 济法学院讲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宫蒲玲,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西安高压电瓷厂财务科科长、西安高科(集团) 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西安高科(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西安高新 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

1、2015年1月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14 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计划和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并对审计计划进行讨 论并发表意见。

2、2015年1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未审财务会计报表进行 了认真的审阅,同意以此为基础开展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3、2015 年3 月2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提交了2014 年度审计初审意见,并就审计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审计 委员会提出来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4、2015年3月9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交和汇报了2014年度《审计情况》和《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内控部 提交了《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上述报 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形成决议。

5、2015年3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及 会计事务所续聘情况进行审议。

6、2015年12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 2015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计划和201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并对审计计划进 行讨论并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

2015年3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遵循在同等价位上采购到性价比更优的原材

料和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

(2)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 格接近市场公允交易价格;

(3)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中小股东以及公众投资者权益的 情形。

2、关于2014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

(1)审计计划的确定

2015年1月9日,公司收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关于 2014年年度报表审计计划,2015年1月9日,就该审计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和协调,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为:2014 年12月1日-25日进行预审,2015年1月18日-2月28日进行现场审计,2015年3月2 日审计初审意见提交审计委员会审阅。

(2)未审报表的审阅

2015年1月18日,公司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初稿,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说明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 为: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经营 业绩,同意以此为基础开展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3)审计过程沟通

2014 年12 月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成天地源审计 项目组,按照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如期 开展审计业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持续的沟通,针对相关具体审计安排,审计委员会提出来了具体 的意见和建议。

2015 年3 月2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交了审计初审意见,并就审计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审 计委员会针对审计事项提出来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2015 年3 月9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交了审计总结,并就审计总结进行了沟通和审议。

(4)审计报告的审阅

2015 年3 月9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交和汇报了《审计情况》和《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内控部提交了《公 司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 真审阅,形成如下决议:

a、经审计的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14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以此为基础编 制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b、同意审计内控部编制的《公司2014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此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3 月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同意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 年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单位,聘期 一年。

3、关于2015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计划的确定。2015年12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5年度报表审计计划其进行了沟通,确定的审计工作时 间安排为:2015年12月1日-31日进行预审,2016年1月17日-2月26日进行现场审 计,2016年3月3日审计初审意见提交审计委员会审阅。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