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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de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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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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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X i g e m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C o . , L t d .
希会审字(2013)0666 号
审 计 报 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 2012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2012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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