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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ac Automat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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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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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 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 未来实现利润作出保证。
2、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 和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 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批通过,以及获得审批通过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 年8 月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公 司编制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已于2021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
本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提出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 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 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实际发行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于2021 年11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的总股本129,806,000 股 为基础,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事项;
4、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25,000,000 股测算,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35,000.00 万元测算, 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6、根据公司2020 年度报告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公司202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81.0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87.46 万元。假设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20 年度相比分别 持平、增长20%和下降20%;
7、本次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净利润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净资产规模的 影响;
-
8、本次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
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
9、本次测算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外,
-
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 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 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
|---|---|---|---|---|---|
| 2021 年度/ 2021 年12 月31 日 |
|||||
| 2020 年度/ 2020 年12 月31 日 |
|||||
| 项目 |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总股本(万股) | 12,980.60 | 12,980.60 |
15,480.60 |
||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35,000.00 | ||||
|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 2021 年11 月 | ||||
| 假设1: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与2020 年度相比持平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
|||||
| 10,481.08 | 10,481.08 |
10,481.08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
| 3,387.46 | 3,387.46 |
3,387.46 |
|||
| 基本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润 |
(元/股) | 0.8632 | 0.8074 |
0.7947 |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
| 0.8632 | 0.8074 |
0.7947 |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
| 0.2790 | 0.2610 |
0.2568 |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
| 0.2790 | 0.2610 |
0.2568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98% | 52.47% |
45.79%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
| 42.66% | 16.96% |
14.80% |
|||
| 假设2: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与2020 年度相比增长20%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
|||||
| 10,481.08 | 12,577.29 |
12,577.29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
|---|---|---|---|---|---|
| 3,387.46 | 4,064.95 |
4,064.95 |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
0.8632 | 0.9689 |
0.9536 |
||
| 润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
| 0.8632 | 0.9689 |
0.9536 |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
| 0.2790 | 0.3132 |
0.3082 |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
| 0.2790 | 0.3132 |
0.3082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98% | 59.83% |
52.54%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
| 42.66% | 19.34% |
16.98% |
|||
| 假设3: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与2020 年度相比减少20%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
|||||
| 10,481.08 | 8,384.86 |
8,384.86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
| 3,387.46 | 2,709.96 |
2,709.96 |
|||
| 基本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润 |
(/股) | 0.8632 | 0.6460 |
0.6357 |
|
| 元 |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
| 0.8632 | 0.6460 |
0.6357 |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
| 0.2790 | 0.2088 |
0.2055 |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
| 0.2790 | 0.2088 |
0.2055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98% | 44.30% |
38.39%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
| 42.66% | 14.32% |
12.41% |
|||
(三)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将会减少,亦将导致原股东的分红减少、 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前述测算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 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 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促进公司积极稳妥布局相关业务,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详见《浙江 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过长期 的行业品牌和技术积累,公司已经从单一绕线机领域逐步地拓展到消费电子制造 业、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医疗行业等相关领域。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与公司现有业务 紧密相关,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 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有利于公司把握新能源汽车及锂电产业 快速发展机遇,推动新能源领域的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 造设备等前瞻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创新,推动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
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 低营运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为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落地,满足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坚持资源优先配置、资
本优先投入,建立了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技术研发团队重视复合型科技人 才的培养,通过职业生涯规划、分批技术培训、岗位交替实践等措施,推动研发 人员在学习、实践中积累研发经验,并培养了一批具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优秀 设计研发人才。
未来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优 秀人才的引进,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 障。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长期致力于高端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并在无线充电、快充 配套变压器、音圈、震动马达、汽车配件及柔性装配等多个相关领域的设备研发 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现了精密绕线技术在新兴产业内的横向拓展。公司自主 研发创新能力较强,已取得多项专利,截至2021 年3 月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40 余项,实用新型专利240 余项,并积累了包括核心控制技术、磁阻尼无摩擦 张力技术、伺服张力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已经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进行了相对充分的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与多家国内知名的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汽车配件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的研发能力、管理能力、生产组织能力、质 量控制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步,综合竞争力随之提升。公司具有成熟的营 销体系和客户服务体系,在自动化生产设备制造领域积累了品牌知名度,并形成 了行业品牌优势,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市场保障。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增强资产质量,提升公司 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推进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已经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是公司推动发展战略落地的关键举措,并 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继续推动主
营业务快速发展,并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 东利益。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募投项目竣工,推进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以增 强公司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 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募 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的利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 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有关要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 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 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推进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并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防范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 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降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由于公 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仍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 出保证。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 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
-
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 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
执行情况相挂钩。
-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 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
-
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
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08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