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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ac Automation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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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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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田 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对田中精机 2016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5 号《关于核准浙江田中精机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1,668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9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32,105,600.00 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14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6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105,600.00 元,扣除承销发行费用 19,700,000.00 元后,由主承销商(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的 19330201040585858 账号和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的 1204070729300010009 账号共 112,405,600.00 元(已扣除承销费 19,700,000.00 元),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5,759,503.68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646,096.3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35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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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6 年度发行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5,174,100.84 元,归还前期企业以自有资金付的上市费用 4,916,403.68 元,银行手续费等支出 1,918.49 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累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置换前期利 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37,481,466.63 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7,538,058.64 元,银行手续费等支出 2,835.25 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33,539,029.93 元,募 集资金余额应为 31,623,735.80 元,差异 1,915,294.13 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 息收入 1,074,828.38 元,其中 2015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708,573.86 元, 2016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66,254.52 元;收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840,465.75 元,其中 2016 年度收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840,465.7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 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 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善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两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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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19330201040585858 | 活期户 | 1,717,005.45 |
| 公司嘉善县支行 | 小计 | 1,717,005.45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善支行 |
1204070729300010009 1204060034000383313 小计 |
活期户 理财产品 |
1,822,024.48 30,000,000.00 31,822,024.48 |
| 合计 | 33,539,029.9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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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9,664.6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17.4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01.9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年产1,000个 标准套电子线 圈自动化生产 设备项目 |
否 | 9,664.61 | 9,664.61 | 2,517.41 | 6,501.95 | 67.28 | 2017年9月30日 | - | -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个标准套电子线圈自动化生产设备项目”,原计划2016年底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截至2016年底,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01.95万元,完成投资进度67.28%。报告期内,募投项 目完成了车间厂房的建设,装修,以及部分生产设备采购和安装。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订单情况,继续 投入募集资金,预计2017 年度9 月底达到预计可以使用状态。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48.15万元,2016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 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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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748.15 万 元,2016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在该有效 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 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募集资 金实际购买理财产品为 3,000.00 万元,均为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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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419 号《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田中精机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 2016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田中 精机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田中精机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田 中精机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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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永毅 罗民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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