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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ant Optronics (suzhou)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30, 2025

56002_rns_2025-04-30_582f6bc2-9e92-4d6a-9dbf-2210e010438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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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年年度持 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禄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世海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关峰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2024年发布或修订的监管政策的解
读,包括《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
见(试行)》《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
理》《公司法(2023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2024年修订)》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
要求;
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
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
换为普通股份;
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
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
不适用

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 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全体股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
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
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不适用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虚假
陈述、欺诈发行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承诺
不适用
4.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消除和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不适用
7.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不适用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
诺时的约束措施说明
8.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的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

潘世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关峰

王飞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