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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ant Optronics (suzhou)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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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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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禄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禄科技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25,79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 金额为人民币407,739,9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5,736,906.55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002,993.4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2021年8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6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唯亭西区支行 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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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 | 21,724.77 | 21,724.77 | 16,200.30 |
|---|---|---|---|---|
| 2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 | 20,534.23 | 20,534.23 | 5,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57,259.00 | 57,259.00 | 36,200.3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 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产品必须满足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 围内,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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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 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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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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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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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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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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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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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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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 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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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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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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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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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 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 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与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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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潘世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