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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yuan Heavy Industr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Jun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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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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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会议须知..............................................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 司51%股权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1
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 严格遵守:
一、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 持股总数,务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 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 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 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 股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 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 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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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同一股东 发言不得超过两次。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五、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做出回答,或指示有 关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如涉及的问 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六、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 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 答。
七、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 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请各位股东、股东 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 东姓名及持股数量,同意的在“同意”栏内打“√”,反对的在 “反对”栏内打“√”,弃权的在“弃权”栏内打“√”。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公司 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通过现场、 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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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韩珍堂董事长
时间:2021 年6 月28 日上午9 时
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 号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其他 相关人员
会议议程:
一、宣布开会;
二、审议《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 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五、通过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宣布投票结果;
八、宣读投票结果形成的大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宣布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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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 〔2020〕14号),为提高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 工”或“公司”)质量,推动太原重工及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公司”)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向优 势主业集中,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 生动力,拟向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 集团”)转让所持有的滨海公司51%的股权。
一、拟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滨海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由太原重工投资设立,注册地址天津 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主要经营锻压设备、化工设备、海工设备、 港机设备和港口业务等。
成立至今,太原重工对滨海公司先后四次增资,截至目前,滨海 公司注册资本为20.2848亿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滨海公司与本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滨海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4月30日 |
| 资产总计 | 731,320.41 | 754,668.90 |
| 负债总计 | 618,405.43 | 649,547.39 |
| 营业收入 | 53,319.76 | 12,623.70 |
| 利润总额 | -25,227.77 | -7,817.71 |
| 净利润 | -25,380.13 | -7,776.24 |
二、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转让所持滨海公司51%的股权,符合国家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政策方向和目标要求,也符合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优化 布局的整体发展战略。对亏损板块进行资源重组,有助于公司聚焦优 势主业,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内生动力。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滨海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以权益法计量所持有的滨海公司49%的股权,就本次股权转让 对公司的损益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股权转让方案要点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太重集团始建于1950年,是新中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座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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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厂,属国家特大型骨干企业。太重集团是太原重工控股股东,是 滨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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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股权方案概要
-
1、转让方式及价格
本次转让项目拟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太重集团以现 金方式受让滨海公司51%的股份,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所持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中企华评报字 (2021)第 6188号)确认的净资产值,双方确 定本次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99,096,500元。
2、标的股权交割与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该等手续完成之日(即主管部门核发新的营业执照之日)为标的 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股权交割日”)。自股权交割日起,太重集 团将作为滨海公司合法登记注册的股东,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
(1)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太重集团向太原重工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的60%,即人民币359,457,900元。
-
(2)股权交割日后10个工作日内,太重集团向太原重工支付股
-
权转让价款的40%,即人民币239,638,600元。
-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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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太重集团,转让方为太原重工,太重集团是 太原重工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次拟转 让股权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司转让的资产、收入、净资产均未达到《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界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 准。
- 5、本次交易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太原重工转让滨海公司51%的股权,对滨海公司的控制权将 转移到太重集团。
综上所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助于公司聚焦优势主业,做 优做强优质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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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1 年5 月20 日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预计公司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未表决通过。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和投资者的反馈,公司将上述议案调整后再次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下表: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年预计金 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万元) |
备注 |
|---|---|---|---|---|---|
| 1 | 向关联人购买 原材料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 限公司 |
120,000.00 | 82,796.45 |
过去十二个月内,受同一 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有资本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视同 关联人 |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
20,000.00 | 25,595.75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 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 有限公司 |
6,000.00 | 3,123.56 |
|||
| 太重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13,000.00 | 402.23 |
|||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 |
1,000.00 | 227.43 |
过去十二个月内,受同一 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有资本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视同 关联人 |
||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机械 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 | 249.93 |
|||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 有限公司 |
500.00 | 418.64 |
|||
| 太重集团机械设备租赁 有限公司 |
3,000.00 | 141.08 |
|||
| 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 | ||||
| 太重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 1,348.84 |
8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276.56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
|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
800.00 | 741.05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 山西省轻工建设有限责 任公司 |
30.00 | 83.80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 山西省化工研究所合成 材料厂 |
50.00 | 41.53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 公司 |
4.99 | ||||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 公司 |
60.00 | 18.05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 公司 |
275.23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 小计 | 180,540.00 | 115,745.11 |
|||
| 2 | 向关联人购买 燃料和动力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7,500.00 | 6,653.43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小计 | 7,500.00 | 6,653.43 |
|||
| 3 |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
太重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6,500.00 | 22,072.80 |
|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 有限公司 |
1,000.00 | 332.15 |
|||
| 太重集团机械设备租赁 有限公司 |
12,000.00 | 12,787.61 |
|||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 限公司 |
10,000.00 | 861.00 |
过去十二个月内,受同一 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有资本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视同 关联人 |
||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 |
800.00 | 678.23 |
过去十二个月内,受同一 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有资本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视同 关联人 |
||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机械 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 | 1,400.12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 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 公司 |
8,000.00 | 8,015.01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 公司 |
2.86 | ||||
| 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 有限公司 |
1,000.00 | 661.04 |
|||
| 北京太重机械成套设备 有限公司 |
0.28 | ||||
|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 有限公司 |
0.65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9
| 山西省黄河万家寨水务 集团有限公司 |
3.46 | 受同一控股股东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
|---|---|---|---|---|---|
| 太钢(天津)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 |
770.00 | 过去十二个月内,受同一 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有资本 运营有限公司控制,视同 关联人 |
|||
| 太重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 0.02 | ||||
| 小计 | 40,600.00 | 47,585.23 |
|||
| 4 | 向关联人提供 劳务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工程 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100.00 | ||
| 小计 | 100.00 | ||||
| 5 | 接受关联人提 供的劳务 |
智奇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400.00 | 197.12 |
|
| 山西安居建设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 |
1,500.00 | ||||
| 太重集团(大同)起重 机有限公司 |
28,000.00 | ||||
| 小计 | 29,900.00 | 197.12 |
|||
| 关联销售合计 | 40,600.00 | 47,585.23 |
|||
| 关联采购合计 | 218,040.00 | 122,595.66 |
|||
| 关联交易总计 | 258,640.00 | 170,180.89 |
公司结合 2021 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实际,对2021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中涉及的关联方单位及相应的预计交易金额进行了进一步测 算和调整。
本次预计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58,640.00 万元,比上次预 计金额增加4,830.00 万元,主要变动为:①预计向关联单位太重香 港国际有限公司销售车轮及车轴增加1,500.00 万元;②预计向关联 单位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销售锻件余料增加1,000.00 万 元;③预计向关联单位太重香港国际有限公司采购机器设备增加 1,000.00 万元;④预计向关联单位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之子公司山西经泰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生铁增加800.00 万元。
一、关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为交易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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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和接受 或提供劳务等。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均以签订经济合同形 式确认,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体现公平交易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有关关联交易的协议,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进程,主要采 取招投标方式定标后,分别与关联方签订经济合同。
四、关于审议程序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调整后的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客 观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请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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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考虑到在公司不断提升治理要求和积极推进数智化转型战略的 过程中,独立董事需要更多赋能,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拟将独立董事薪酬由每人每年税前 5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 前 8 万元人民币。
提请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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