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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UN — AGM Information 2021
Nov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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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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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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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股東會日期: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整 股東會地點:彰化縣田中鎮興工路六號(本公司員工教育訓練中心)
目 錄
壹、開會程序 ‥‥‥‥‥‥‥‥‥‥‥‥‥‥‥‥‥‥‥‥‥‥‥‥‥‥‥‥‥‥‥01 貳、開會議程 ‥‥‥‥‥‥‥‥‥‥‥‥‥‥‥‥‥‥‥‥‥‥‥‥‥‥‥‥‥‥‥02 一、報告事項 ‥‥‥‥‥‥‥‥‥‥‥‥‥‥‥‥‥‥‥‥‥‥‥‥‥‥‥‥03 二、承認事項 ‥‥‥‥‥‥‥‥‥‥‥‥‥‥‥‥‥‥‥‥‥‥‥‥‥‥‥‥05 三、討論事項 ‥‥‥‥‥‥‥‥‥‥‥‥‥‥‥‥‥‥‥‥‥‥‥‥‥‥‥‥08 四、臨時動議 ‥‥‥‥‥‥‥‥‥‥‥‥‥‥‥‥‥‥‥‥‥‥‥‥‥‥‥‥10 叁、附件 一、 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 ‥‥‥‥‥‥‥‥‥‥‥‥‥‥‥‥‥‥‥‥‥11 二、 109 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13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暨財務報表 ‥‥‥‥‥‥‥‥‥‥‥‥‥‥‥‥14 四、 109 年度盈餘分配表 ‥‥‥‥‥‥‥‥‥‥‥‥‥‥‥‥‥‥‥‥‥32 五、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33 六、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 ‥‥‥‥‥‥‥‥‥‥34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 ‥‥‥‥‥‥‥‥‥‥‥‥‥‥‥‥‥‥‥‥‥‥‥‥‥‥‥‥36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 修正前 ) ‥ ‥‥‥‥‥‥‥‥‥‥‥‥‥‥‥42 三、董事選舉辦法 ( 修正前 ) ‥‥‥‥‥‥‥‥‥‥‥‥‥‥‥‥‥45 四、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47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 1 ~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股東常會議程
- 壹、時間: 中華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貳、地點: 彰化縣田中鎮興工路六號(本公司員工教育訓練中心)
參、主席宣布開會
肆、主席致詞
伍、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 109 年度營業報告。
-
二、本公司 109 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
三、本公司 109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陸、承認事項
-
一、承認 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二、承認 109 年度盈餘分配案。
柒、討論事項
-
一、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
二、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
~ 2 ~
◎ 報告事項
《報告案一》
-
案 由:本公司 109 年度營業報告。
-
說 明: 本公司 109 年度營業概況報告,請參閱本手冊第 11~12 頁。
~ 3 ~
◎ 報告事項
《報告案二》
- 案 由:本公司 109 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說 明:
-
(一)本公司 109 年度決算表冊,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出具審計 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 13 頁。
~ 4 ~
◎ 報告事項
《報告案三》
-
案 由:本公司 109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說 明: 擬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提撥員工酬勞計新台幣 49,187,516 元 ,及董事酬勞計新台幣 34,431,261 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與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 5 ~
◎ 承認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案 由:承認 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說 明:
-
(一)本公司 109 年度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 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竣事,連同營業報告書經 110 年 3 月 25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在案,請參閱本 ~
-
手冊第 11~12 頁及第 14 31 頁。
-
(二)謹提請 承認。
決 議:
~ 6 ~
◎ 承認事項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案 由:承認 109 年度盈餘分配案。
說 明:
-
(一)本公司 109 年度稅後淨利新台幣 851,077,855 元,茲擬定盈餘 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2 頁。
-
(二)謹提請 承認。
決 議:
~ 7 ~
◎ 討論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說 明:
-
(一)配合法令規定,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 請參閱本手冊第 33 頁。
-
(二)謹提請 討論。
決 議:
~ 8 ~
◎ 討論事項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說 明:
-
(一)配合法令規定,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請 參閱本手冊第 34~35 頁。
-
(二)謹提請 討論。
決 議:
~ 9 ~
◎ 臨時動議
◎ 散會
~ 10 ~
附件一
一、 109 年度營業結果
==> picture [145 x 7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報告書
----- End of picture text -----
1.合併營收及獲利狀況
本公司109 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8,356,125 千元,較108 年度增加355,541 千元;營業淨利316,542 千元,較108 年度增加獲利156,335 千元;稅後淨利 851,541 千元,較前一年度增加獲利269,340 千元。
2.合併獲利能力表現
| 合併獲利能力表現 | ||
|---|---|---|
| 項 目 | 109 年 | 108 年 |
| 毛利率 | 19.63% | 18.19% |
| 純益率 | 10.19% | 7.28%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12.49% | 8.95% |
| 每股盈餘 | 1.75 元 | 1.2 元 |
3.展現經營方針
2020年世界經濟因為新冠肺炎有一點停頓,公司的業績也像洗三溫暖一般,上半 年國際間及國內百業蕭條,但是下半年我們的消費食品不畏疫情影響,業績大放異彩, 為公司帶來正面的成長,表現亮眼!
大宗油脂在採購面則緊盯國際行情、靈活調度原料供應與成本;銷售面上積 極開拓市場新策略與新品項。營收利潤尚能因應市場變化,守穩基本盤,並創造 額外獲利。
水產飼料在政府疏養延養政策衝擊下,需求減少但仍有獲利,並持續往利潤 較高的膨化料發展。大陸事業雖然在中國疫情嚴竣影響下,積極調整策略、撙節 開支,保有獲利回饋集團公司。
泰山七十年一路走來,始終秉持著安心、美味、健康三大信念,從原料到成 品的嚴格控管以確保食品安全。並於2014 年取得全台第一家國際SQF 最高Level3 生產認證,採用高食安標準迎接時代的多元挑戰。並落實營運目標的達成,讓泰山年 年保有營收成長的動能。
~ 11 ~
二、110 年度營業計劃
-
1、經營方針
-
(1) 落實ESG永續經營。
-
(2) 開拓新品、新市場。
-
(3) 建構新產線、升級設備。
-
2、營運目標
-
(1)油脂事業包括油品及豆粉,預計銷售量 25.4萬噸。
-
(2)食品事業包括常溫及冷藏,預計銷售量 1,555萬箱。
-
(3)水產事業包括一般及膨化料,預計銷售量 2.1萬噸。
謹此報告,尚祈各位股東不吝繼續給予支持與指教,並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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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附件二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等,其中 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國禓、陳宗哲會計師查核完竣, 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經本審計委員會 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 條之規定,備具報告書,敬請 鑒察。
此致
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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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中 華 民 國 一一○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 13 ~
附件三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
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九
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
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
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
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八)收入之認列;收入明細請詳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九)客戶合約之收入。
~ 14 ~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飲料、油脂及飼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與客戶簽
訂買賣合約所約定之交易條件,將影響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判斷收入認列時點是否符合
會計原則之控制移轉予買方。故產品的控制尚未轉移給客戶而確認收入時,存在不當收入認
列的風險。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查核
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了解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銷
售體系,如產品、銷售通路、銷售對象等,並檢查主要交易對象銷售合約,以及訪談泰山集
團內部控制制度中有關出貨作業及收入認列作業流程之控管方式。
本會計師已進行抽核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出貨及收入認列作業流程
記錄,及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出貨,核對各項憑證表單,以確定銷貨收入是否
認列於財務報表適當期間。
本會計師亦評估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收入之表達揭露是否適切。
二、應收帳款之評估
有關應收帳款之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六)金融工具;應收帳款評
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一);應收款項評價之說明請詳個
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四)。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金額較高,公司管理階層判斷應收帳款收回之可能
性涉及主觀之重大判斷。因此應收帳款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
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取得應收呆帳評價政策,了解產業
近期經濟及客戶信用狀況與以前年度歷史收款紀錄,以評估管理當局對備抵評價之假設,並
分析及測試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表之正確性,核對期後收款等資料,以評估該公司之應收帳款
備抵損失提列金額之合理性。
本會計師亦評估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應收帳款評價之揭露項目是否適切。
三、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
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六(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為公司營運之重要資產,而對於存貨之評價及產品是否
呆滯,可能隨著市場景氣波動產生影響,因此存貨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泰山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評估事項之一。
~ 15 ~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依存貨之性質以抽樣的方式檢查庫齡報表之正確性,並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呆
滯存貨提列比例之合理性;及檢查存貨最近期銷售價格並考量銷售產生之變動推銷費用率
是否合理,以評估管理階層提列之備抵跌價損失是否允當。
本會計師亦評估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存貨備抵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適切。
其他事項
列入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中,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財務報告未經 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 有關該些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九年及一○ 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些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占資產總額之 38.13% 及 36.73%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所認列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分別占稅前淨利之 57.61% 及 71.92%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泰山企業股份有限 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 -
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 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16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泰山企業股份有 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 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 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 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 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 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查核 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
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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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57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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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六字第 0940129108 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11652 號[民 國 一一○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
~ 17 ~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四))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及七)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及七)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五)及七)1310 存貨-製造業(附註六(六))1400 生物資產-流動1421 預付貨款1429 其他預付款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一)及八)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七)及八)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八))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1780 無形資產1830 生物資產-非流動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六))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五))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資產總計 |
109.12.31 | 109.12.31 | 108.12.31金額% 886,133 10 67,384 1 94,996 1 2,344 - 313,791 4 603,687 7 3,453 - 108,878 1 641,815 7 14,589 - 179,084 2 30,682 - 286,007 3 11,477 - 3,244,320 36 44,803 1 3,454,106 40 1,427,406 17 538,817 6 6,911 - 6,691 - 11,882 - - - 8,158 - 5,498,774 64 8,743,094 100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一))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六(二))2150 應付票據2170 應付帳款(附註六(十二)及七)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五)及七)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五))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負債總計權益(附註六(十七)):3110 普通股股本3200 資本公積保留盈餘:3310 法定盈餘公積3320 特別盈餘公積3350 未分配盈餘3400 其他權益3500 庫藏股票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9.12.31 | 109.12.31 | 108.12.31 | 108.12.31 | ||
|---|---|---|---|---|---|---|---|---|---|
金額$ 580,448 75,029 105,333 2,700 353,733 679,976 2,777 60,385 525,459 21,827 287,528 27,372 146,816 4,747 |
% | 金額886,133 67,384 94,996 2,344 313,791 603,687 3,453 108,878 641,815 14,589 179,084 30,682 286,007 11,477 |
金額$ 108,027 - 853 278 461,948 365,613 29,689 - 16,559 |
% | 金額272,609 100,000 1,451 1,897 398,360 334,407 29,123 75,000 15,359 |
% 3 1 - - 4 4 - 1 - |
|||
982,967 |
10 | 1,228,206 |
13 | ||||||
600,000 222,537 - 3,068 |
7 3 - - |
687,500 222,537 1,447 3,516 |
8 3 - - |
||||||
2,874,130 |
33 | 3,244,320 |
|||||||
145,823 3,705,288 1,529,582 537,438 4,225 6,710 2,714 18,949 10,178 |
2 42 17 6 - - - - - |
44,803 3,454,106 1,427,406 538,817 6,911 6,691 11,882 - 8,158 |
|||||||
825,605 |
10 | 915,000 |
11 | ||||||
1,808,572 |
20 | 2,143,206 |
24 | ||||||
4,999,990 974,083 126,621 240,776 964,748 (75,877) (203,876) |
57 11 1 3 11 (1) (2) |
4,999,990 961,786 69,197 240,776 639,083 (107,068) (203,876) |
57 11 1 3 7 (1) (2) |
||||||
5,960,907 |
67 |
5,498,774 |
|||||||
7,026,465 |
80 |
6,599,888 |
76 |
||||||
| $ 8,835,037 |
100 | 8,743,094 |
|||||||
$ 8,835,037 |
100 | 8,743,094 |
100 | ||||||
董事長:詹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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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詹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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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會計主管:顏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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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九)及七)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及七)5910 減:未實現銷貨損益5920 加:已實現銷貨損益5900 營業毛利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十五)、(二十)及七):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廿一))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廿一))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六(七))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廿一)及七)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稅前淨利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六))本期淨利8300 其他綜合損益: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五)及(十七))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附註六(十八))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09年度 |
108年度 |
108年度 |
||
|---|---|---|---|---|---|
金額$ 7,140,795 5,982,205 16,462 15,196 |
% | 金額6,837,543 5,829,458 15,196 15,939 |
% 100 85 - - |
||
1,157,324 |
16 |
1,008,828 |
15 |
||
599,706 321,505 263 |
8 5 - |
581,392 307,762 2,500 |
9 5 - |
||
| 921,474 | 13 |
891,654 |
14 |
||
235,850 |
3 |
117,174 |
1 |
||
55,992 (11,354) 611,212 8,432 |
1 - 9 - |
32,332 (17,247) 467,426 12,034 |
- - 7 - |
||
664,282 |
10 |
494,545 |
7 |
||
900,132 49,054 |
13 1 |
611,719 29,646 |
8 - 8 - - - - - - - - - - 8 1.20 1.19 |
||
851,078 |
12 | 582,073 |
|||
1,631 29,461 (15,063) - |
- - - - |
8,039 9,721 (4,895) - |
|||
| 16,029 | - | 12,865 | |||
(2,828) - - |
- - - |
(2,734) (644) - |
|||
| (2,828) | - | (3,378) | |||
13,201 |
- | 9,487 |
|||
$ 864,279 |
12 |
591,560 |
|||
$ |
1.75 |
||||
| $ |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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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詹逸宏
會計主管:顏谷龍
經理人:詹景超
~ 19 ~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其他資本公積變動: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其他資本公積變動: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計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 |
合計 |
|||||||||
普通股股本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合計 |
|||||||
| $ 4,999,990 | 950,900 |
22,752 |
240,776 |
511,282 |
774,810 |
(25,664) |
(98,719) |
(124,383) |
(203,876) |
6,397,441 |
|
- - |
- - |
- - |
- - |
582,073 4,662 |
582,073 4,662 |
- (3,378) |
- 8,203 |
- 4,825 |
- - |
582,073 9,487 |
|
| - | - | - | - | 586,735 |
586,735 |
(3,378) |
8,203 |
4,825 |
- |
591,560 |
|
| - - - - |
- - 10,886 - |
46,445 - - - |
- - - - |
(46,445) (399,999) - (12,490) |
- (399,999) - (12,490) |
- - - - |
- - - 12,490 |
- - - 12,490 |
- - - - |
- (399,999) 10,886 - |
|
| 4,999,990 - - |
961,786 - - |
69,197 - - |
240,776 - - |
639,083 851,078 (17,404) |
949,056 851,078 (17,404) |
(29,042) - (2,828) |
(78,026) - 33,433 |
(107,068) - 30,605 |
(203,876) - - |
6,599,888 851,078 13,201 |
|
| - | - | - | - | 833,674 |
833,674 |
(2,828) |
33,433 |
30,605 |
- |
864,279 |
|
| - - - - |
- - 12,297 - |
57,424 - - - |
- - - - |
(57,424) (449,999) - (586) |
- (449,999) - (586) |
- - - - |
- - - 586 |
- - - 586 |
- - - - |
- (449,999) 12,297 - |
|
| $ 4,999,990 | 974,083 |
126,621 |
240,776 |
964,748 |
1,332,145 |
(31,870) |
(44,007) |
(75,877) |
(203,876) |
7,02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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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詹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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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詹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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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顏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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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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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董事長:詹逸宏經理人:詹景超~21~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處分投資利益未實現銷貨利益已實現銷貨利益其他項目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應收票據增加應收票據-關係人(增加)減少應收帳款增加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存貨減少(增加)生物資產增加預付款項增加其他流動資產減少淨確定福利資產增加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增加應付票據減少應付帳款增加其他應付款增加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調整項目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收取之利息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09年度$ 900,132 64,398 2,686 263 (7,627) 11,354 (8,432) (6,222) (611,212) (769) - (3,755) 16,462 (15,196) 6,000 |
|---|---|
(552,050) |
|
(3,354) (10,337) (356) (40,205) (76,289) 676 - 116,356 (9,614) (93,594) 730 (18,949) 2,738 (1,619) 63,588 19,667 1,200 184 |
|
| (601,228) | |
298,904 8,432 (11,354) (39,320) |
|
256,662 |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增加其他金融資產減少收取之股利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短期借款減少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應付短期票券減少舉借長期借款償還長期借款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發放現金股利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9年度(72,873) 1,314 - 4,883 - (166,467) 4,397 48,493 (144,560) 281,731 358,264 |
108 年度- - (12,565) - 54,312 (105,237) 1,676 48,294 (284,030) - 316,844 19,294 6,439,195 (6,216,586) 3,260,000 (3,890,000) 650,000 (260,248) (3,165) (399,999) (420,803) (136,823) 1,022,956 886,133 |
|---|---|---|
315,182 |
||
6,254,213 (6,418,795) 2,245,000 (2,345,000) 600,000 (762,500) (448) (449,999) |
||
(877,529) |
||
(305,685) 886,133 |
||
$ 58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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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詹景超 會計主管:顏谷龍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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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詹逸宏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泰山集團)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
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
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泰山集團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九年及一○
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泰山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
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
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泰山集團民國一○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
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八)收入之認列;收入明細請詳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廿二)客戶合約之收入。
~ 23 ~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泰山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飲料、油脂及飼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與客戶簽訂買賣合約所
約定之交易條件,將影響泰山集團判斷收入認列時點是否符合會計原則之控制移轉予買方。
故產品的控制尚未轉移給客戶而確認收入時,存在不當收入認列的風險。因此,收入認列之
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泰山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了解泰山集團之銷售體系,如產
品、銷售通路、銷售對象等,並檢查主要交易對象銷售合約,以及訪談泰山集團內部控制制
度中有關出貨作業及收入認列作業流程之控管方式。
本會計師已進行抽核泰山集團民國一○九年度出貨及收入認列作業流程記錄,及選定
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出貨,核對各項憑證表單,以確定銷貨收入是否認列於財務報
表適當期間。
本會計師亦評估泰山集團對於收入之表達揭露是否適切。
二、應收帳款之評估
有關應收帳款之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金融工具;應收帳款評
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應收款項評價之說明請詳合
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四)。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泰山集團之應收帳款金額較高,公司管理階層判斷應收帳款收回之可能性涉及主觀之
重大判斷。因此應收帳款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泰山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
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取得應收呆帳評價政策,了解產業
近期經濟及客戶信用狀況與以前年度歷史收款紀錄,以評估管理當局對備抵評價之假設,並
分析及測試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表之正確性,核對期後收款等資料,以評估該公司之應收帳款
備抵損失提列金額之合理性。
本會計師亦評估泰山集團對於應收帳款評價之揭露項目是否適切。
三、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
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六(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泰山集團之存貨為公司營運之重要資產,而對於存貨之評價及產品是否呆滯,可能隨著
市場景氣波動產生影響,因此存貨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泰山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
重要評估事項之一。
~ 24 ~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依存貨之性質以抽樣的方式檢查庫齡報表之正確性,並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呆
滯存貨提列比例之合理性;及檢查存貨最近期銷售價格並考量銷售產生之變動推銷費用率
是否合理,以評估管理階層提列之備抵跌價損失是否允當。
本會計師亦評估泰山集團對於存貨備抵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適切。
其他事項
列入泰山集團合併財務報告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中,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財務報告未 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 有關該些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九年及一○ 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些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36.46% 及 34.79%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所認列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損益之份額分別占稅前淨利之 57.23% 及 70.77% 。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落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泰山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
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泰山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
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泰山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 -
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 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25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泰山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泰山集團繼續經 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 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 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 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泰山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 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 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泰山集團民國一○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
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
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
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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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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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六字第 0940129108 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11652 號 民 國 一一○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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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 End of picture text -----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四))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及七)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及七)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1310 存貨-製造業1400 生物資產-流動1421 預付貨款1429 其他預付款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附註六(七))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一)及八)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流動資產合計非流動資產: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八)及八)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九))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十))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十一))1780 無形資產1830 生物資產-非流動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九))1915 預付設備款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八))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非流動資產合計資產總計 |
109.12.31 | 108.12.31金額% 1,147,024 12 74,467 1 125,217 1 2,318 - 613,317 7 332,721 4 6,127 - - - 680,300 7 14,589 - 181,663 2 34,777 - 6,562 - 329,225 4 13,305 - 3,561,612 38 61,616 1 3,211,431 35 1,714,062 19 15,629 - 617,829 7 7,045 - 6,691 - 21,895 - 1,981 - - - 9,556 - 5,667,735 62 9,229,347 100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二))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三))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六(二))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廿二))2150 應付票據2170 應付帳款(附註六(十四)及七)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八)及(廿三))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九))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七))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五))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附註七)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五))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九))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七))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八))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合計負債總計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二十)):3110 普通股股本3200 資本公積保留盈餘:3310 法定盈餘公積3320 特別盈餘公積3350 未分配盈餘3400 其他權益3500 庫藏股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36XX 非控制權益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9.12.31 | 108.12.31 | 108.12.31 | ||
|---|---|---|---|---|---|---|---|
金額$ 772,454 82,776 137,198 2,700 654,035 367,324 6,970 1,502 572,498 21,827 287,762 32,495 - 272,796 6,334 |
% 9 1 1 - 7 4 - - 6 - 3 - - 3 - |
金額1,147,024 74,467 125,217 2,318 613,317 332,721 6,127 - 680,300 14,589 181,663 34,777 6,562 329,225 13,305 |
金額$ 148,027 20,000 853 39,800 1,857 526,122 465,552 29,772 1,634 - 141,629 |
% 2 - - - - 6 5 - - - 2 |
金額277,609 261,000 1,451 45,162 5,373 457,543 404,415 32,513 2,202 75,000 135,950 |
% 3 3 - - - 6 5 - - 1 1 |
|
1,375,246 |
15 | 1,698,218 |
19 |
||||
600,000 222,537 - 5,576 5,304 |
7 2 - - - |
687,500 222,537 1,634 7,745 6,540 |
7 2 - - - |
||||
3,218,671 |
34 | 3,561,612 |
|||||
172,581 3,368,637 1,798,417 13,091 616,818 4,411 6,710 7,659 - 21,760 11,510 |
2 37 20 - 7 - - - - - - |
61,616 3,211,431 1,714,062 15,629 617,829 7,045 6,691 21,895 1,981 - 9,556 |
|||||
833,417 |
9 | 925,956 |
9 |
||||
2,208,663 |
24 | 2,624,174 |
28 |
||||
4,999,990 974,083 126,621 240,776 964,748 (75,877) (203,876) |
54 11 1 3 10 (1) (2) |
4,999,990 961,786 69,197 240,776 639,083 (107,068) (203,876) |
54 10 1 3 7 (1) (2) |
||||
6,021,594 |
66 |
5,667,735 |
|||||
7,026,465 |
76 |
6,599,888 |
72 |
||||
5,137 |
- | 5,285 |
- |
||||
7,031,602 |
76 | 6,605,173 |
72 |
||||
| $ 9,240,265 |
100 | 9,229,347 |
$ 9,240,265 |
100 | 9,229,347 |
100 |
==> picture [99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董事長:詹逸宏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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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詹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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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會計主管:顏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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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董事長:詹逸宏經理人:詹景超~28~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廿二)及七)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及七)5910 減:未實現銷貨損益5920 加:已實現銷貨損益營業毛利營業費用(附註六(四)、(十八)、(廿三)及七):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營業費用合計營業淨利益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廿四))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廿四))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附註六(八))7100 利息收入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7900 稅前淨利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九))8200 本期淨利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八)及(二十)):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本期淨利歸屬於:8610 母公司業主8620 非控制權益本期淨利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8710 母公司業主8720 非控制權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附註六(廿一))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9850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09年度 |
% 100 80 - - |
108年度金額% 8,000,584 100 6,545,893 82 721 - 1,500 - |
108年度金額% 8,000,584 100 6,545,893 82 721 - 1,500 - |
|---|---|---|---|---|
金額$ 8,356,125 6,715,645 702 721 |
金額8,000,584 6,545,893 721 1,500 |
|||
| 1,640,499 | 20 |
1,455,470 |
18 |
|
914,278 410,072 (393) |
11 5 - |
895,650 399,766 (153) |
11 5 - |
|
1,323,957 |
16 |
1,295,263 |
16 |
|
316,542 |
4 |
160,207 |
2 |
|
74,482 (14,409) 518,573 10,862 |
1 - 6 - |
29,135 (19,291) 439,965 11,620 |
- - 5 - |
|
589,508 |
7 |
461,429 |
5 |
|
906,050 54,509 |
11 1 |
621,636 39,435 |
7 - 7 |
|
851,541 |
10 |
582,201 |
||
(12,888) 38,568 (9,873) - |
- - - - |
7,654 10,631 (5,401) - |
- - - - |
|
| 15,807 | - |
12,884 | - |
|
(2,828) - - |
- - - |
(2,734) (644) - |
- - - |
|
| (2,828) | - |
(3,378) | - |
|
12,979 |
- |
9,506 |
- |
|
$ 864,520 |
10 |
591,707 |
7 |
|
$ 851,078 463 |
10 - |
582,073 128 |
7 - |
|
| $ 851,541 |
10 |
582,201 |
7 |
|
$ 864,279 241 |
10 - |
591,560 147 |
7 - |
|
| $ 864,520 |
10 |
591,707 |
7 |
|
$ |
1.75 |
1.20 |
||
| $ | 1.74 | 1.19 | ||
會計主管:顏谷龍 |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其他資本公積變動: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予非控制權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其他資本公積變動: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予非控制權益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非控制權 益 |
|||||||
|---|---|---|---|---|---|---|---|---|---|---|---|---|
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庫藏股票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合計 |
||||||||||
普通股股本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合計 |
||||||||
| $ 4,999,990 | 950,900 |
22,752 |
240,776 |
511,282 |
774,810 |
|||||||
- - |
- - |
- - |
- - |
582,073 4,662 |
582,073 4,662 |
- - - - 582,073 128 582,201 (3,378) 8,203 4,825 - 9,487 19 9,506 |
||||||
| - | - | - | - | 586,735 |
586,735 |
(3,378) 8,203 4,825 - 591,560 147 591,707 |
||||||
| - - - - - |
- - 10,886 - - |
46,445 - - - - |
- - - - - |
(46,445) (399,999) - - (12,490) |
- (399,999) - - (12,490) |
- - - - - - - - - - - (399,999) - (399,999) - - - - 10,886 - 10,886 - - - - - (130) (130) - 12,490 12,490 - - - - |
||||||
| 4,999,990 - - |
961,786 - - |
69,197 - - |
240,776 - - |
639,083 851,078 (17,404) |
949,056 851,078 (17,404) |
(29,042) (78,026) (107,068) (203,876) 6,599,888 5,285 6,605,173 - - - - 851,078 463 851,541 (2,828) 33,433 30,605 - 13,201 (222) 12,979 |
||||||
| - | - | - | - | 833,674 |
833,674 |
(2,828) 33,433 30,605 - 864,279 241 864,520 |
||||||
| - - - - - |
- - 12,297 - - |
57,424 - - - - |
- - - - - |
(57,424) (449,999) - - (586) |
- (449,999) - - (586) |
- - - - - - - - - - - (449,999) - (449,999) - - - - 12,297 - 12,297 - - - - - (389) (389) - 586 586 - - - - |
||||||
| $ 4,999,990 |
974,083 |
126,621 |
240,776 |
964,748 |
1,332,145 |
(31,870) (44,007) (75,877) (203,876) 7,026,465 5,137 7,031,602 |
董事長:詹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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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顏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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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詹景超 ~ 29 ~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處分投資利益未實現銷貨利益已實現銷貨利益其他項目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應收票據增加應收票據-關係人增加應收帳款增加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存貨減少(增加)生物資產增加預付款項增加其他流動資產減少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增加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增加合約負債(減少)增加應付票據減少應付帳款增加其他應付款增加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調整項目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收取之利息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09年度$ 906,050 93,813 2,819 (393) (8,291) 14,409 (10,862) (6,845) (518,573) (1,166) (7,016) (3,755) 702 (721) 6,000 |
108年度621,636 88,693 4,700 (153) (3,731) 19,291 (11,620) (5,792) (439,965) (383) (9,420) - 721 (1,500) - (359,159) (14,261) (2,230) (2,318) (55,993) 37,671 195 (68,039) (3,422) (1,330) 3,698 - 2,938 6,512 (63,899) 173,693 111,176 13,580 (28,183) 109,788 (249,371) 372,265 11,620 (19,291) (3,401) 361,193 |
|---|---|---|
(439,879) |
||
(3,354) (11,981) (382) (40,328) (34,603) (820) 108,024 (9,614) (103,796) 753 (36,279) 2,738 (5,657) (3,516) 68,474 56,637 5,502 (538) |
||
(8,740) |
||
(448,619) |
||
457,431 10,862 (14,409) (44,515) |
||
409,369 |
~ 30 ~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清算退回股款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取得無形資產其他金融資產增加其他金融資產減少預付設備款(增加)減少收取之股利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短期借款減少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應付短期票券減少舉借長期借款償還長期借款租賃本金償還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發放現金股利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9年度(74,388) 1,314 - 4,883 - 12,465 (175,442) 12,959 (186) (268,354) 324,591 (4,658) 357,229 |
108年度- - (12,565) - 5 54,312 (124,362) 6,029 - (328,082) - 2,312 317,053 |
|---|---|---|
190,413 |
(85,298) |
|
6,631,515 (6,761,098) 2,751,000 (2,992,000) 600,000 (762,500) (2,202) (1,244) (437,702) |
7,240,850 (7,070,241) 4,464,000 (5,023,000) 650,000 (260,248) (2,086) (2,460) (400,129) |
|
(974,231) |
(403,314) |
|
(121) (374,570) 1,147,024 |
(5,104) (132,523) 1,279,547 |
|
$ 772,454 |
1,147,024 |
董事長:詹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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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詹景超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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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顏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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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 項 目 |
金 額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減: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減: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本期變動數 加:109年度稅後淨利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減: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4元) 期末未分配盈餘 |
131,658,539 (585,916) (17,402,798) 851,077,855 (83,308,914) |
| 881,438,766 (699,998,653) |
|
| 181,440,113 |
說明:
-
1、本年度分配盈餘順序,係優先分配 109 年度盈餘。
-
2、每股配息率依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之。
-
3、現金股利分派予個別股東之股利總額發放至元,元以下捨去,未滿一元 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其他收入。
-
4、配合所得稅法第66 條之9 規定修正,法定盈餘公積提列之基礎修正為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 額」。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picture [48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2 ~
附件五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 修正前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理由 |
|---|---|---|
| 六、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 算基準。出席股數依股東繳交 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 之。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 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 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 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 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 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 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 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第二項略 |
六、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 算基準。出席股數依股東繳交 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 之。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 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 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 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 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 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 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 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 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 席宣布流會。 第二項略 |
為提升公司治 理維護股東權 益修正。 |
| 十四、股東會有選舉議案時,應 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舉規範 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 果,包含當選名單與其當選 權數。選舉票應妥善保管, 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 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 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 結為止。 |
十四、股東會有選舉議案時,應依 本公司所訂相關選舉規範辦 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 含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 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 數。選舉票應妥善保管,並至少 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 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為提升公司治 理維護股東權 益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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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 修正前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理由 |
|---|---|---|
| 六、董事會應製備董事之選舉票, 應按出席證號碼編號並加填其 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 或其代理人;惟以書面或電子 方式行使其選舉權之股東,另 依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之行使 方法為之。 |
六、股東會召集人應製備董事之選 舉票,應按出席證號碼編號並 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 之股東或其代理人;惟以書面 或電子方式行使其選舉權之股 東,另依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 之行使方法為之。 |
配合公司法規 定,股東會召 集權人包括董 事會(第171 條)、少數股東 權之股東(第 173條)、持有 過半數股份之 股東(第173 之1)等,爰修 正本條文字。 |
| 七、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 舉人須在選票『被選舉人』欄 填明被選舉人戶名及股東戶 號,如非股東身分者,應填明 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 件編號。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 被選人時,選舉票之被選舉 人應填列該法人名稱,亦得 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名 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
七、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 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候選 人名單中選任之,填載選票 之「被選舉人」欄,應參照 候選人名單填列被選舉人; 惟股東採電子投票行使表決 權不在此限。 |
本公司採候選 人提名制度, 股東應就董事 候選人名單中 選任之,股東 於股東會召開 前即可從候選 人名單知悉各 候選人之姓 名、學經歷等 資訊,以股東 戶號或身分證 字號為辨明候 選人身分之方 式,即無必要, 爰修正本條。 |
| 八、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 效: 1.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舉票者。 2 . 以空白之選舉票投入投票箱 者;未經投入票箱之選舉票。 3.選舉票汙損、記載字跡模糊無法 辨識或經塗改者。 |
八、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 效: 1.不用召集人製備之選舉票者。 2 . 以空白之選舉票投入投票箱 者;未經投入票箱之選舉票。 3.選舉票汙損、記載字跡模糊無法 辨識或經塗改者。 |
一、配合本辦 法第六條修正 本條第1款文 字。 二、本條配合 第七條修改第 4,5 款及刪除 第6 款;第7,8 款移列第6(併 修改文字),7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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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前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理由 | |
|---|---|---|---|
| 4.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 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 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舉人如非 股東身分者,其姓名、身分證 明文件編號經核對不符者。 5.除填被選舉人之姓名或名稱及 股東戶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6.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股 東相同者,而未填股東戶號或身 分證明文件編號以資識別者。 7.同一選舉票填列被選舉人二 人或二人以上者;或選舉票 填列被選舉人人數超過規定應 選出名額者。選舉票所載選舉權 數合計超過選舉權數者。 8.所填被選舉人非董事或獨立 董事候選人者。 |
4.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名 單經核對不符者。 5.除填被選舉人之候選人名單資 料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6.選舉票填列被選舉人人數超過 規定或應選出名額者。選舉票 所載選舉權數合計超過選舉權 數者。 7.所填被選舉人非董事或獨立 董事候選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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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 果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當場宣 布。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由本公 司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 年,但經股東會依公司法一百 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 至訴訟終結為止。 |
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 果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當場宣 布當選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 得之選舉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由本公 司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 年,但經股東會依公司法一百 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 至訴訟終結為止。 |
配合相關法令 規章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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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泰山企業股份有限 公司,英文名稱為「TAISUN ENTERPRISE CO., LTD. 」。
第二條:本公司經營業務範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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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105010 食用油脂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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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201010 飼料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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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101020 農作物栽培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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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301030 水產養殖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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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A401020 家畜禽飼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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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F203030 酒精零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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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199010 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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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104020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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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F101040 家畜家禽批發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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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F101050 水產品批發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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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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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13 C103050 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業
14 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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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A102060 糧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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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102010 乳品製造業
17 C109010 調味品製造業
18 F101130 蔬果批發業
19 C199020 食用冰製造業
20 F399010 便利商店業 21 F301020 超級市場業 22 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23 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24 C199040 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 25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6 C110010 飲料製造業 27 C111010 製茶業 28 F102030 菸酒批發業 29 F102040 飲料批發業 30 F102050 茶批發業 31 F106020 家庭日常用品批發業 32 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 33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34 F203010 食品、飲料零售業 35 F203020 菸酒零售業 36 F206020 家庭日常用品零售業 37 F207030 清潔用品零售業 38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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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JZ99050 仲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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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C113011 製酒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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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C113020 酒類半成品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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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C801081 食用酒精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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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C114010 食品添加物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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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F121010 食品添加物批發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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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F221010 食品添加物零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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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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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之一:本公司轉投資總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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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本公司設立於台灣省彰化縣,必要時得依法於國內外各埠設立分公司及門 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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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刪除)
第二章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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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佰億元整,分為壹拾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壹拾元整,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公司得在前項未發行股份範圍 內發行特別股。公司亦得採免印製股票之方式發行之,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 事業機構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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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之一:本公司得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在前條股份總額內保留伍佰萬股為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股份,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 本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發行日之收盤 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 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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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之二:本公司依公司法收買之庫藏股,轉讓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 或從屬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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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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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發行新股時,承購股份之員工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 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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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 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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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本公司股票用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編列號碼加蓋公 司印信,經主管機關核定之發行簽證後依法發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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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本公司股東應將本名或名稱住所、印鑑式樣送交本公司登記存查。其變更時 亦同。股東向本公司領取股息或行使其他權利時,均以留存印鑑式樣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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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本公司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暨本公司 決定分派股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之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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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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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辦理悉依主管機關之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之一:(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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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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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本公司股東會分為下列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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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常會--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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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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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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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 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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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股東會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因故缺席時,若設有副董事長者,由副 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因故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 事長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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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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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及證券交易第二十 五條之一規定,出具委託書簽名蓋章,委託代理人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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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股東會對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 入表決,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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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 股東出席,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依主管機關規定, 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 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 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繕本分發各股 東,議事錄應與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公司。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章 董事與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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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本公司設董事五至十七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 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全體董事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 票之股份總額悉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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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名額中,應設置獨立董事至少三人,且不得低於全體董事席次 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 提名方式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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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一○五年度起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原公司法、 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監察人職權由審計委員會負責執行。審計委 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之職責、組織規章、職權行使及其 他應遵行事項,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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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董事長及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之報酬,授權董事會參酌本 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內容並依董事長及董事個別對本公司營運參與 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及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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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之二:本公司董事會得因業務運作之需要,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其組織 規程由董事會制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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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其任期以補足原任期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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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一條: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 但主管機關得依職權限期令公司改選,屆期仍不改選者,自限期屆滿時, 當然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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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二條:董事組織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得互選副董事長一人補弼之。董事長代表公司並 綜理一切業務,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設有副董事長者由 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或未設副董事長 亦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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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三條:董事會之召集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多之董事於 十五日內召集外,均由董事長召集並任主席,董事長不能執行職務且設 有副董事長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未設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不能執行職 務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每季至少召集一次,但有必要時得隨時召集臨時董事會,董事會 召集通知,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方式為之。董事因故不出席董事會時, 得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前 項代理人,以受一人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 以視訊參與者,視為親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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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三條之一: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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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股東會,並執行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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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營方針及中、長程發展計劃之審議,年度業務計劃之審議與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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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預算、決算之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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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組織規程及重要章程之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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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支機構之設置及裁撤、改組或解散之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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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與經理人員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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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公司重要投資及財產之購置及處分之擬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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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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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盈餘分派及虧損撥補之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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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資本增減之擬定,及發放新股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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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貸款事項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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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議股東會為修改章程及公司解散或合併之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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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依法令及章程規定賦予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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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四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 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會由董事長任主席,缺席時如設有副董事 長者,由副董事長代理之,未設副董事長亦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 推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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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五條:董事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 將議事錄分發各董事,議事錄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 應與出席董事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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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六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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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七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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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經理人
第廿八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應依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第廿九條:經理人秉承董事會之決定及賦予之職權綜理公司一切事務。 第三十條:(刪除)
第六章 會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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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一條:本公司以每年十二月底為決算期,由董事會造具下列各項書表,並依法 定程序提交股東常會承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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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營業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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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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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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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表冊於經股東常會承認後,董事會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以繕 本或公告方式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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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二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以上為員工酬勞及百分之五以下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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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 屬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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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二條之一: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成熟,獲利穩定,惟鑑於未來數年仍有重大之 擴充產能及垂直發展之計劃,故盈餘之分派,為就當年度決算如有盈餘, 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後,應先彌補歷年虧損,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 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並得 依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 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至少應 提撥百分之五十分派股利,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惟應就當年度股利 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三十以上,以現金股利分派之,其餘以股票股利方式 發放。
若每股股利未達新台幣0.1 元,則董事會得以保留不予分派。
第七章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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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三條:本公司得依公開發行公司相關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對外從事背書 或提供保證,但不得為任何人事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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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之規定辦理之。 第卅五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其他各項章則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卅六條:本章程於中華民國四十九年九月七日訂立。五十四年六月廿日第一次修 正,五十六年九月十五日第二次修正,五十八年四月廿日第三次修正, 五十九年六月廿五日第四次修正,六十一年六月廿日第五次修正,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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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八月十五日第六次修正,六十二年四月十八日第七次修正,六十二 年五月廿日第八次修正,六十三年一月卅日第九次修正,六十三年四月 一日第十次修正,六十四年十二月二日第十一次修正,六十五年八月十 七日第十二次修正,六十七年一月十日第十三次修正,六十七年十月廿 四日第十四次修正,七十年一月廿日第十五次修正,七十年六月十一日 第十六次修正,七十二年七月四日第十七次修正,七十三年四月廿六日
~ 40 ~
第十八次修正,七十三年十一月廿日第十九次修正,七十四年四月一日 第二十次修正,七十四年八月十五日第二十一次修正,七十五年五月十 日第二十二次修正,七十六年四月十四日第二十三次修正,七十七年二 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次修正,七十七年六月廿八日第二十五次修正,七十 七年十月十一日第二十六次修正,七十八年四月廿三日第二十七次修正, 七十九年五月七日第二十八次修正,八十年四月二十日第二十九次修正, 八十一年五月九日第三十次修正,八十二年五月八日第三十一次修正, 八十三年六月三日第三十二次修正,八十五年六月六日第三十三次修正, 八十六年六月七日第三十四次修正,八十七年六月六日第三十五次修正, 八十八年六月五日第三十六次修正,八十九年六月九日第三十七次修正, 九十年六月八日第三十八次修正,九十一年六月七日第三十九次修正, 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第四十次修正,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第四十一次修 正,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第四十二次修正,九十八年六月十日第四十三 次修正,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第四十四次修正,一○○年六月十五日第 四十五次修正,一○一年六月十五日第四十六次修正,一○二年六月二 十日第四十七次修正,一○三年六月十九日第四十八次修正,一○四年 六月十六日第四十九次修正,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五十次修正,一○ 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五十一次修正,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五十二次修 正,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五十三次修正,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第 五十四次修正,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五十五次修正,自股東會決議通 過後施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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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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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詹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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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修訂日期: 10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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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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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東本人、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或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應憑本公司製發之出席 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正本出席股東會,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 對。本公司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政府或法人股東,出席股東會指派代表 之人數,以當屆董事(含獨立董事)之人數為限。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 一人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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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 集者,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 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 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 之。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 之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股東會如由董事會 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 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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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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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 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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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股東繳交之簽到卡,加計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 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 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 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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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 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 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已達發 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 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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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均應採票決, 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股東會如由董事 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 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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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 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 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出席股東發 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 主席應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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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 分鐘。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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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十一、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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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 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 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除信 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 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 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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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 者,不在此限。本公司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 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 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 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 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 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 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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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股東會有選舉議案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舉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 結果,包含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選舉票應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 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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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 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或以輸入公開資訊觀 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 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 時,應揭露每位當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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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 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決議事項,如 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 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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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 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秩序時,應佩帶「糾察員」字樣臂 章或識別證。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 得制止之。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 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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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 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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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 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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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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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
修訂日期: 10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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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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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候選人提名制及單記名累積投票法。獨立董事與非 獨立董事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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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董事之選舉,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獨立董 事或非獨立董事,如有二人以上所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所得權 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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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選舉權數,依股東會現場所投之選舉權數加計以電子方式行使之選舉權數 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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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除公司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一人同時當選為獨立董事或非獨立董事 者,應由其於選舉結束當時,自行決定充任獨立董事或非獨立董事,不得同 時兼任,其缺額由原獲次多選舉權數之被選舉人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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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 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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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任,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 辦法」之規定,並應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辦理。 本公司董事之資格,應符合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章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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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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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會應製備董事之選舉票,應按出席證號碼編號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 東會之股東或其代理人;惟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選舉權之股東,另依股東 會召集通知載明之行使方法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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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在選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 及股東戶號,如非股東身分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人時,選舉票之被選舉人應填列該法人名稱,亦得 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名時,應分別加填代表 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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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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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舉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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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空白之選舉票投入投票箱者;未經投入票箱之選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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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選舉票汙損、記載字跡模糊無法辨識或經塗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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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舉 人如非股東身分者,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經核對不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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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填被選舉人之姓名或名稱及股東戶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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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股東相同者,而未填股東戶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以資 識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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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一選舉票填列被選舉人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或選舉票填列被選舉人人數超過 規定應選出名額者。選舉票所載選舉權數合計超過選舉權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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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填被選舉人非董事或獨立董事候選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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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當場宣布。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由本公司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會依公司 法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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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票當選之董事由公司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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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當選之董事,應於本公司通知之期限內出具同意書,表達同意就任之意願,逾 期未出具同意書者,視為不願就任,放棄其當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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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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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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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一)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暨個別董事持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 施規則第 2 條第 1 項第 5 款之規定,本公司全體董事持有記名股票之 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四,且依第 2 項規定已選 任獨立董事二人以上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依前項比率計算之 持股成數降為百分之八十。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全體董事應持有股數 | |
|---|---|---|
| 股數 | 499,999,038 | 16,000,000 |
(二)股東名簿記載之個別及全體董事持有股數明細:
資料日期: 110 年 3 月 28 日
| 資料日期:110 年3 月28 日 | ||
|---|---|---|
| 職 稱 | 姓 名 |
股東名簿登記股數 |
| 董 事 | 伸揚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詹逸宏 |
2,630,570 |
| 董 事 | 景勛投資實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詹景超 |
10,446,082 |
| 董 事 | 詹皓鈞 | 2,774,738 |
| 董 事 | 德臣企業(股)公司 代表人:詹佩珊 |
1,979,353 |
| 獨立董事 | 吳界欣 | 0 |
| 獨立董事 | 孫初偉 | 0 |
| 獨立董事 | 許永昌 | 0 |
| 合 計: |
17,830,743 |
註1:董事代表人分戶集保股數
| 註1:董事代表人分戶集保股數 | |
|---|---|
| 姓 名 |
分戶集保股數 |
| 詹逸宏 | 2,570,000 |
| 詹景超 | 2,503,000 |
| 詹佩珊 | 740,000 |
| 合 計: |
5,8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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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三條規定,代表人所 持有以分戶保管方式提交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集中保管之該公司記名股票 ,得併入持有股份總額中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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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合計 17,830,743 股,加計董事代表人分戶集保股數合計 5,813,000 股 總計 23,643,743 股,已達全體董事低應持有股數 16,0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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