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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OL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8, 2026

52316_rns_2026-04-08_233088e9-bdcb-4ed2-aea3-6da26d0e6e8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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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338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02號3樓
電話:(02)2656-2658

~1~


目錄

項 目 頁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
四、資產負債表 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7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9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19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9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0~39
(七)關係人交易 39~41
(八)質押之資產 4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1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1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1
(十二)其 他 41~4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4~45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5
3.大陸投資資訊 45~46
(十四)部門資訊 46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47~53

~2~


KPMG

奨債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2 8101 6666

傳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五(一)、六(十一)及六(十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該公司部分銷貨基於合約議定需提供折讓予客戶,該公司管理當局對前述事項之估計列為收入之減項。

~3~

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z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與財務報導相關之人工控制,並針對銷售系統資料與總帳分錄進行核對及調節,及評估該公司之收入認列政策是否依相關公報規定辦理,並已適當揭露收入資訊。
  • 閱讀相關客戶銷售合約及條款,測試與會計政策之一致性,並考量銷貨折讓之會計處理及揭露。
  • 針對前十大銷售客戶及各產品別收入進行兩年度差異分析,以評估有無重大異常。
  • 抽核適當樣本執行核對相關帳冊資料及憑證。
  • 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之銷售交易核對相關內部及外部資料,評估銷貨收入涵蓋於適當期間。
  • 取得該公司管理當局設算之應計折讓金額(退款負債)並與有關內部或外部資料核對,以評估相關參數與主要假設之合理性;並檢視以前年度應計折讓款估計之正確性,以評估管理當局設算之應計折讓金額(退款負債)是否有重大異常。

二、佣金估計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六)、五(二)及六(十一)。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佣金支出估計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該公司部分銷貨係透過代理商進行銷售,基於合約議定而需支付佣金,該公司管理當局對前述事項之估計係列為營業費用。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閱讀相關代理商之代理銷售合約條款及測試與該公司會計處理之一致性。
  • 針對主要銷售代理商之佣金支出進行差異分析,以評估有無重大異常。
  • 取得該公司管理當局設算之應計佣金金額並與有關內部或外部資料核對,以評估相關參數與主要假設之合理性;並檢視以前年度應計佣金支出估計之正確性,以評估管理當局設算之應計佣金金額是否有重大異常。

三、存貨評價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五(三)及六(五)。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在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中,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或生產技術更新等因素,使原有產品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致相關產品之銷售價格可能產生波動或呆滯之情形,因而可能產生存貨成本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

~3-1~


KPMG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
  • 評估該公司會計政策之合理性,如存貨跌價或呆滯提列之政策。
  • 評估存貨之評價是否遵循該公司既訂之會計政策。
  • 瞭解該公司管理階層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評價基礎,並選取適當樣本執行測試,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 評估該公司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之相關揭露是否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2~


KPMG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2.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3.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陳崗仁
馮雅文
譚春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80303300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30332775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四 日

~3-3~


參考

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五日

陳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十六))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十六)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四)及七)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1410 預付款項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八)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九))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三))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 271,854 9 217,544 7
50,000 2 244,038 8
725,111 24 769,197 24
76 - 71 -
7,021 - 5,415 -
10,340 1 11,819 -
2,130 - - -
210,842 7 204,353 6
6,988 - 5,806 -
3,346 - 1,020 -
1,287,708 43 1,459,263 45
38,920 1 34,424 1
1,437,143 48 1,526,772 47
148,950 5 149,873 5
1,182 - 1,198 -
13,661 1 1,053 -
61,592 2 66,420 2
1,800 - 4,007 -
1,703,248 57 1,783,747 55
$ 2,990,956 100 3,243,010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1200 應付帳款
121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122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一))
123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七)
124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250 經貸負債-流動(附註六(十))
126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六(十一)及(十六))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125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1265 經貸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
128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附註六(六))
129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六(十四)):

3110 普通股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330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500 未分配盈餘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500 準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301,463 10 341,842 10
409,811 14 469,048 14
118,625 4 153,362 5
12,452 - 12,307 -
- - 28,003 1
535 - 531 -
45,872 2 55,742 2
888,758 30 1,060,835 32
115,250 4 129,120 4
675 - 695 -
- - 21,658 1
1,351 - 867 -
117,276 4 152,340 5
1,006,034 34 1,213,175 37
879,081 29 879,081 27
348,929 12 348,929 11
247,626 8 221,358 7
39,747 1 85,660 3
552,935 19 551,807 17
840,308 28 858,825 27
(32,762) (1) (39,747) (1)
(50,634) (2) (17,253) (1)
1,984,922 66 2,029,835 63
$ 2,990,956 100 3,243,010 100

董事長:彭朋煌

[QR Code]

(請客閱讀的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劉克平

會計主管:吳美玲


泰碩市交通科技大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三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六)及七) $ 2,117,173 100 2,238,00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七及十二) 1,791,196 85 1,862,362 83
5900 營業毛利 325,977 15 375,640 17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十)、(十二)、(十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98,627 5 104,918 5
6200 管理費用 102,450 5 95,524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2,601 2 45,374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61 - (40) -
243,739 12 245,776 11
6900 營業淨利 82,238 3 129,864 6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十)、(十八)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11,155 1 20,891 1
7010 其他收入 17,792 1 20,930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013) - 37,008 2
7050 財務成本 (895) - (45)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85,357 4 116,886 5
111,396 6 195,670 9
稅前淨利 193,634 9 325,534 15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37,235 2 62,851 3
本期淨利 156,399 7 262,683 1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四)):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7,647 - 44,924 2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7,647 - 44,924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64,046 7 307,607 14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五))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80 3.00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79 2.99

董事長:彭朋煌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劉克平

會計主管:吳美玲


泰碩市政府招商中心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全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 視利法定盈餘公積
  • 視利特別盈餘公積
  • 普通股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處分子公司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 視利法定盈餘公積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庫藏股買回

處分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庫藏股票 權益總額
普通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 879,081 348,899 197,029 61,180 512,849 771,058 (85,660) (17,253) 1,896,125
- - - - 262,683 262,683 - - 262,683
- - - - - - 44,924 - 44,924
- - - - 262,683 262,683 44,924 - 307,607
- - 24,329 - (24,329) - - - -
- - - 24,480 (24,480) - - - -
- - - - (174,916) (174,916) - - (174,916)
- 30 - - - - - - 30
- - - - - - 989 - 989
879,081 348,929 221,358 85,660 551,807 858,825 (39,747) (17,253) 2,029,835
- - - - 156,399 156,399 - - 156,399
- - - - - - 7,647 - 7,647
- - - - 156,399 156,399 7,647 - 164,046
- - 26,268 - (26,268) - - - -
- - - - (174,916) (174,916) - - (174,916)
- - - (45,913) 45,913 - - - -
- - - - - - - (33,381) (33,381)
- - - - - - (662) - (662)
$ 879,081 348,929 247,626 39,747 552,935 840,308 (32,762) (50,634) 1,984,922

董事長:彭朋煌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劉克平

會計主管:吳美玲


春暖夏令時間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度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 收益費捐項目
  • 折舊費用
  • 攤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 利息費用
  • 利息收入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 無形資產轉列費用數
  • 租賃修改利益
  • 收益費捐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應收票據減少
  • 應收帳款減少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增加
  • 其他應收款增加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減少(增加)
  • 存貨增加
  • 惰付款項增加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應付帳款減少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減少
  • 其他應付款減少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增加
  •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 其他營業負債增加(減少)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 收取之利息
  • 收取之股利
  • 支付之利息
  •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取得無形資產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收取之利息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租賃本金償還
  • 發放現金股利
  • 準藏股票買回成本
  • 其他籌資活動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4年度 113年度
$ 193,634 325,534
6,633 6,736
2,727 194
61 (40)
895 45
(11,155) (20,888)
(85,357) (116,886)
(543) 990
10,257 7,067
88 811
- (3)
(76,394) (121,974)
- 16
59,069 60,924
(4) (70)
(2,458) (296)
1,600 (11,018)
(6,489) (34,693)
(1,182) (2,962)
(2,326) (211)
48,210 11,690
(50,587) (35,606)
(70,885) (15,174)
(34,963) (41,230)
14 4,379
(10,322) (20,294)
484 (951)
(166,259) (108,876)
(118,049) (97,186)
(194,443) (219,160)
(809) 106,374
10,129 20,838
153,735 156,985
(895) (45)
(76,410) (70,425)
85,750 213,727
(6,363) (247,563)
194,038 -
- (192,753)
7,121 1,468
(5,009) (3,311)
(15,423) (938)
2,205 (2,647)
830 -
177,399 (445,744)
(542) (1,618)
(174,916) (174,916)
(33,381) -
- 30
(208,839) (176,504)
54,310 (408,521)
217,544 626,065
$ 271,854 217,544

董事長:彭朋煌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表計註)

經理人:劉克平

會計主管:吳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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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奉經濟部核准設立,登記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02號3樓。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散熱模組、電子電腦零組件、電線電纜、汽機車零配件等之加工、製造及買賣業務。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且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4.1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3.1及3.3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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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所有公司。

•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MPMs):新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細分之指引。 | 2027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發布新聞稿宣布我國將於民國117會計年度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如公司有提前適用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後,選擇提前適用。 |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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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外幣

  1.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1.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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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該負債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或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本公司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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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當合約款項發生逾期之情事,本公司即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於金融資產存續期間,若經評估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項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已訴諸法律行為之違約;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3)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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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庫藏股票

再買回本公司已認列之權益工具時,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歸屬成本)認列為權益之減少。再買回之股份係分類為庫藏股票。後續出售或再發行庫藏股票,所收取之金額係認列為權益之增加,並將該交易所產生之剩餘或虧損認列為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抵)。

(4)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5)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6)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七)存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係為存貨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必要支出。

存貨之續後衡量則依存貨之各類別逐項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存貨之成本超過淨變現價值時,應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並將該沖減之金額認列為銷貨成本。若續後期間淨變現價值增加,則於原沖減金額之範圍內,迴轉存貨淨變現價值增加數,並認列為當期銷貨成本之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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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 折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及建築 三~五十五年
(2) 機器設備 二年~三年
(3) 模具設備 三年
(4) 辦公設備 三~五年
(5) 其他設備 三~七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租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本公司為承租人時係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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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量;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一)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本公司取得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及商標權等,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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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攤銷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專利權
三年

(2)電腦軟體
三~十年

本公司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三)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下:

(1)銷售商品

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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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因應業務需求及市場狀況,針對不同之銷售對象或產品提供不同條件之折扣,以合約價格減除估計之折扣之淨額為基礎認列收入,折扣之金額係基於歷史經驗及考量不同合約條件,且僅於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範圍內認列收入。截至報導日止,相關銷售因折扣而預期支付予客戶金額,認列為退款負債。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

(2) 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值。

  1. 客戶合約之成本

(1)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本公司若預期可回收其取得客戶合約之增額成本,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發生且若未取得該合約則不會發生之成本。無論合約是否取得均會發生之取得合約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除非該等成本係無論合約是否已取得均明確可向客戶收取。

本公司採用準則之實務權宜作法,若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認列為資產且該資產之攤銷期間為一年以內,係於該增額成本發生時將其認列為費用。

(2) 履行合約之成本

履行客戶合約所發生之成本若非屬其他準則範圍內(國際會計準則第二號「存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八號「無形資產」),本公司僅於該等成本與合約或可明確辨認之預期合約直接相關、會產生或強化未來將被用於滿足(或持續滿足)履約義務之資源,且預期可回收時,始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

一般及管理成本、用以履行合約但未反映於合約價格之浪費之原料、人工或其他資源成本、與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以及無法區分究係與未滿足履約義務或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

(十四) 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預付提撥數將導致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支付之範圍內,認列為一項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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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債。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所得(損失)且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3.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一有關: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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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酬勞。

(十七)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及估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本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估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本個體財務報告未有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銷貨折讓之估計

本公司依據歷史經驗及客戶銷貨合約等相關協議估計銷貨折讓,並於產品出售當期列為銷售收入之減項,且本公司定期檢視估計之合理性。惟因市場價格競爭及產品技術之發展等因素,可能造成該估計金額之重大調整。相關之折讓而預期支付予客戶之金額,認列為退款負債。退款負債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一)及六(十六)。

(二)佣金之估計

本公司依據歷史經驗及與代理商簽訂之合約估計佣金支出,並依所屬期間認列為當期推銷費用,且本公司定期檢視估計之合理性。惟因市場競爭及經濟狀況等因素,可能造成該估計金額之重大調整。佣金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一)。

(三)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科技快速變遷或生產技術更新而產生重大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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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12.31 113.12.31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167 278
活期存款 231,687 172,266
定期存款 40,000 45,000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271,854 217,544

(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 $ 50,000 244,038
金融債券 38,920 34,424
合 計 $ 88,920 278,462
流 動 $ 50,000 244,038
非 流 動 38,920 34,424
合 計 $ 88,920 278,462

本公司評估係持有該等資產至到期日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且該等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故列報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投資之外國金融債券請詳附註十三。

本公司持有國內定期存單,年利率分別為 1.28% 及 1.45%~1.65%,分別於民國一一五年二月及民國一一四年二月至四月到期。

本公司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4.12.31 113.12.31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725,632 769,657
應收帳款-關係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76 71
減:備抵損失 521 460
$ 725,187 76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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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本公司信用評等A級客戶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4.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677,324 - -
逾期1~30天 2,535 1% 25
逾期121~365天 53 1% 1
$ 679,912 26
113.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725,672 - -
逾期1~30天 1,066 1% 11
逾期121~365天 61 1% 1
$ 726,799 12

本公司信用評等B級客戶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4.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44,874 1% 449
逾期1~30天 342 5% 17
逾期31~120天 580 5% 29
$ 45,796 495
113.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42,552 1% 426
逾期1~30天 377 5% 19
$ 42,929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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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 $ 460 5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61 (40)
期末餘額 $ 521 460

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114.12.31 113.12.31
其他應收款—關聯企業代墊款 $ 10,340 11,819
其 他 7,021 5,415
$ 17,361 17,234

其他應收款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減損。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列之備抵損失及是否有信用減損情形如下:

114.12.31 113.12.31
存續期間預期損失一未減損 存續期間預期損失一已減損 存續期間預期損失一未減損 存續期間預期損失一已減損
未逾期 $ 17,361 - 17,234 -
攤銷後成本(即帳面金額) $ 17,361 - 17,234 -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其他應收款之備抵損失無異動。

(五)存 貨

114.12.31 113.12.31
製 成 品 $ 73,328 53,798
在 製 品 12,503 10,250
原 物 料 15,368 18,613
商 品 109,643 121,692
合 計 $ 210,842 204,353

本公司之銷貨成本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存貨銷貨成本 $ 1,784,142 1,863,516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迴轉利益) 6,739 (1,600)
存貨報廢損失 315 446
$ 1,791,196 1,862,362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因去化部分已提列跌價之存貨,故產生存貨迴轉利益。

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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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14.12.31 113.12.31
子公司 $ 1,437,143 1,505,114
加:轉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 - 21,658
$ 1,437,143 1,526,772

請參閱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總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107,699 57,367 3,913 470 2,385 6,150 177,984
增 添 - 622 2,463 16 2,067 - 5,168
處 分 - - (2,152) (486) (843) - (3,48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107,699 57,989 4,224 - 3,609 6,150 179,67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107,699 57,274 3,057 323 1,912 6,150 176,415
增 添 - 93 1,682 147 784 - 2,706
處 分 - - (826) - (311) - (1,137)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07,699 57,367 3,913 470 2,385 6,150 177,984
折舊: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21,511 2,149 90 1,115 3,246 28,111
本年度折舊 - 1,485 1,054 396 1,106 2,050 6,091
處 分 - - (2,152) (486) (843) - (3,48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22,996 1,051 - 1,378 5,296 30,72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20,217 1,968 - 741 1,196 24,122
本年度折舊 - 1,294 1,007 90 685 2,050 5,126
處 分 - - (826) - (311) - (1,137)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1,511 2,149 90 1,115 3,246 28,111
帳面價值: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107,699 34,993 3,173 - 2,231 854 148,950
民國113年1月1日 $ 107,699 37,057 1,089 323 1,171 4,954 152,293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107,699 35,856 1,764 380 1,270 2,904 149,873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為長短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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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運輸設備及辦公設備之成本及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 | 房
及建築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總計 |
| --- | --- | --- | --- | --- |
| 使用權資產成本: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3,666 | 2,138 | 238 | 6,042 |
| 增 添 | - | 346 | 200 | 546 |
| 處 分 | (3,666) | - | (238) | (3,904)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 | 2,484 | 200 | 2,684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5,832 | 5,714 | 238 | 11,784 |
| 處 分 | (2,166) | (3,576) | - | (5,742)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3,666 | 2,138 | 238 | 6,042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3,666 | 984 | 194 | 4,844 |
| 本期折舊 | - | 498 | 44 | 542 |
| 處 分 | (3,666) | - | (218) | (3,884)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 | 1,482 | 20 | 1,502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4,856 | 3,705 | 147 | 8,708 |
| 本期折舊 | 708 | 855 | 47 | 1,610 |
| 處 分 | (1,898) | (3,576) | - | (5,474)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3,666 | 984 | 194 | 4,844 |
| 帳面價值: | | | |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 | 1,002 | 180 | 1,182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976 | 2,009 | 91 | 3,076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 | 1,154 | 44 | 1,198 |

(九)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專利權 總計
成本: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951 309 1,260
單獨取得 15,423 - 15,423
處 分 - (48) (48)
重 分 類 - (88) (88)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16,374 173 16,547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232 1,239 1,471
單獨取得 719 219 938
處 分 - (338) (338)
重 分 類 - (811) (81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951 309 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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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軟體 專利權 總計
攤銷: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124 83 207
本期攤銷 2,668 59 2,727
處 分 - (48) (48)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792 94 2,886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7 344 351
本期攤銷 117 77 194
處 分 - (338) (338)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24 83 207
帳面價值: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13,582 79 13,661
民國113年1月1日 $ 225 895 1,120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827 226 1,053

本公司之無形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十)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4.12.31 113.12.31
流 動 $ 535 531
非 流 動 $ 675 695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十九)金融工具。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31 45
短期租賃之費用 $ 320 242
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不包含短期租賃之低價值租賃) $ - -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893 1,905
  1. 土地、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本公司承租土地、房屋及建築作為研發中心,研發中心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二年。

  1. 其他租賃

本公司承租運輸設備及其他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三至五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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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應付款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應付佣金 $ 34,046 52,318
應付薪資及年獎 16,830 30,877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34,105 32,122
其他應付款項 33,644 38,045
$ 118,625 153,362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退款負債 $ 38,866 51,252
暫收款項 3,181 3,601
預收款項 3,707 -
代收款 118 889
$ 45,872 55,742

退款負債主要係部分銷貨基於約定需提供折讓而預期支付予客戶之金額。

(十二)員工福利-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4,913千元及4,590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依本公司高階經理人退休(職)辦法,若當月實質薪資級距高於新制提撥最高級距者,另行按每月工資不足額數的6%計算提撥退休金。除依前項退休金給付外,經理人退休當年得經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依其貢獻程度另行給予退休金。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於該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484千元及(951)千元。

(十三)所得税

1.所得税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税費用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49,096 64,313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2,819) (168)
46,277 64,145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9,042) (1,294)
所得稅費用 $ 37,235 6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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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無直接認列於權益之所得稅費用及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稅前淨利 $ 193,634 325,534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38,727 65,107
不可扣抵之費用 314 293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影響數 (257) (323)
前期高估 (2,819) (168)
未分配盈餘加徵 5,371 978
租稅獎勵 (4,101) (3,036)
所得稅費用 $ 37,235 62,851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本公司可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故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相關金額如下: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 114.12.31 113.12.31
$ (8,243) (8,243)

(2)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本公司可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故未認列相關遞延所得稅資產,其相關金額如下: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 114.12.31 113.12.31
$ 43,915 44,172

(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未實現
投資利益 |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 | $ 129,120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3,870)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115,250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137,274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8,154)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129,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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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資產:

| | 備抵銷貨
退回及折讓 | 備抵壞帳 | 未實現
投資損失 | 其 他 | 合 計 |
| --- | --- | --- | ---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 | $ 10,250 | 1,942 | 39,735 | 14,493 | 66,420 |
| 貸記(借記)損益表 | (2,477) | 100 | (284) | (2,167) | (4,828)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7,773 | 2,042 | 39,451 | 12,326 | 61,592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13,667 | 1,854 | 39,545 | 18,214 | 73,280 |
| 貸記(借記)損益表 | (3,417) | 88 | 190 | (3,721) | (6,860)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10,250 | 1,942 | 39,735 | 14,493 | 66,420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1,0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皆為87,908千股。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在總股數不超過6,000千股之額度內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以一次或分二次辦理。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4.12.31 113.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325,371 325,371
其 他 23,558 23,558
$ 348,929 348,929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繳稅款,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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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盈餘之分派得經股東會決議保留全部或部份為未分配盈餘,於以後年度一併發放。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其中股票股利之分配率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為原則,惟此項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情形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經股東會決議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配股率(元) 金額 配股率(元) 金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現金 $ 2.0 174,916 2.0 174,916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配股率(元) 金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現金 $ 1.3 112,874

4.庫藏股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激勵員工提昇員工向心力,經民國一一四年四月十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十一日至六月九日間以每股28.0元~58.0元之價格,預計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1,000千股,而於該期間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共計632千股,買回總金額為33,381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轉讓之股數共計1,082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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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庫藏股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另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公司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依申請執行庫藏股時按相關法令計算相關限額,均無超限之情形。

5.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39,747)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7,647 |
| 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損益重分類至損益 | (662)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32,762)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85,660)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44,924 |
| 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損益重分類至損益 | 989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39,747) |

(十五)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 156,399 262,68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87,074 87,458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80 3.00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 156,399 262,68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87,074 87,458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千股) 326 420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千股) 87,400 87,878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79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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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六)客戶合約之收入

1. 收入之細分

114年度 113年度
主要地區市場:
亞洲 $ 2,027,130 2,084,653
美洲 64,315 115,798
歐洲 25,728 37,551
$ 2,117,173 2,238,002
商品之類型:
散熱模組 $ 1,629,357 1,666,202
其他電子零組件 487,816 571,800
$ 2,117,173 2,238,002

2. 合約餘額

114.12.31 113.12.31 113.1.1
應收票據 $ - - 16
應收帳款 725,632 769,657 817,728
應收帳款-關係人 76 71 -
減:備抵損失 521 460 500
合 計 $ 725,187 769,268 817,244
合約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3,707 - 361

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十七)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依修改後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百分之十五但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中,基層員工酬勞應不低於百分之十)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修改前之章程則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超過百分之十五但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2,390千元及24,823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6,760千元及7,298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營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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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本公司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9,288 20,888
金融債券利息 1,867 -
其他利息收入 - 3
利息收入合計 $ 11,155 20,891

2.其他收入

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技術服務收入 $ 13,782 17,368
其他 4,010 3,562
其他收入合計 $ 17,792 20,930

3.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 543 (990)
租賃修改利益 - 3
外幣兌換利益 64 39,724
什項支出 (2,620) (1,729)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 $ (2,013) 37,008

4.財務成本

利息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 895 45

(十九)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1,106,412千元及1,283,35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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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收入分別約86%及87%係來自於對前十大集團客戶之銷售。但未有地區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約現金流量 一年以內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1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711,274 711,274 711,274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31,077 131,077 131,077 - - -
租賃負債 1,210 1,270 571 556 143 -
$ 843,561 843,621 842,922 556 143 -
113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810,890 810,890 810,890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65,669 165,669 165,669 - - -
租賃負債 1,226 1,270 555 343 372 -
$ 977,785 977,829 977,114 343 372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14.12.31 113.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 $ 1,083 4.4960 4,871 552 4.4780 2,472
美 金 26,863 31.4300 844,313 29,214 32.7850 957,779
日 幣 43,541 0.2008 8,743 28,103 0.2099 5,899
港 幣 70 4.0380 281 127 4.2220 536
泰 錄 219 1.0019 220 84 0.9623 8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 $ 2,235 4.4960 10,049 2,556 4.4780 11,444
美 金 23,965 31.4300 753,229 27,605 32.7850 905,028
日 幣 18 0.2008 4 3,216 0.2099 675
港 幣 13 4.0380 53 34 4.2220 145
泰 錄 20 1.0019 20 - 0.9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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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付帳款及其他應收/付款項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美金、人民幣、港幣及日幣相對於新台幣升值或貶值0.2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增加(減少)稅後損益金額如下;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 | 升值對稅後
淨利之影響數 | 貶值對稅後
淨利之影響數 |
| --- | --- | ---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
| 人民幣(升值或貶值0.25%) | $ (10) | 10 |
| 美金(升值或貶值0.25%) | 182 | (182) |
| 日幣(升值或貶值0.25%) | 17 | (17) |
| | $ 189 | (189)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
| 人民幣(升值或貶值0.25%) | $ (18) | 18 |
| 美金(升值或貶值0.25%) | 106 | (106) |
| 日幣(升值或貶值0.25%) | 10 | (10) |
| 港幣(升值或貶值0.25%) | 1 | (1) |
| | $ 99 | (99) |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本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資訊,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外幣兌換利益及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利益64千元及利益39,724千元。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因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借款餘額皆為0千元,故對本公司未來現金流量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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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允價值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14.12.31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 $ 271,854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725,187 - - -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17,361 - - - -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3,000 - - - -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50,000 - - - -
金融債券(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8,920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90 - - - -
合 計 $ 1,106,412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711,274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31,077 - - - -
租賃負債 1,210 - - - -
合 計 $ 843,56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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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31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 $ 217,544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769,268 - - -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17,234 - - - -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600 - - - -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44,038 - - - -
金融債券(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4,424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250 - - - -
合計 $ 1,283,358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810,890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65,669 - - - -
租賃負債 1,226 - - - -
合計 $ 977,785 - - -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持有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3)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層級並無任何移轉之情事。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1.概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透過內部稽核人員查核,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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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所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本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集團基準信用評等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本公司進行交易。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損失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已發生損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投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522,870千元及535,06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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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及採購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日幣、港幣及人民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金、日幣及人民幣。為管理匯率風險,本公司將持有之外幣淨部位維持一定限額內。

(2)利率風險

本公司銀行借款利率主要以變動利率為主,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採定期評估銀行及借款利率,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之融資成本,當未來利率走勢有較大幅度之波動,而本公司仍持續有借款之需求時,則本公司將改採其他資本市場籌資工具募集資金,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分散利率變動之風險。

(二十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因素,規劃本公司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研究發展費用及股利支出等需求,保障本公司能繼續營運,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益關係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達提升股東價值。

(二十二)非現金之投資及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資訊

  1. 本公司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現金數,其現流補充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數 $ 5,168 2,706
加:期初應付款 282 887
減:期末應付款 (441) (282)
支付現金數 $ 5,009 3,311
  1. 本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支付現金數,其現流補充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使用權資產增加數 $ 546 -
減:租賃負債增加數 (546) -
支付現金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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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 租賃負債 | 114.1.1
$ 1,226 | 現金流量
(542)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 --- | --- | --- | --- | --- |
| | | | 使用權
資產增加 | 其他
(20) | 114.12.31
1,210 |
| 租賃負債 | 113.1.1
$ 3,115 | 現金流量
(1,618)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 | 使用權
資產增加 | 其他
(271) | 113.12.31
1,226 |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蘇州泰碩) 本公司之孫公司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東莞泰碩) 本公司之孫公司
淵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淵陽泰碩) 本公司之子公司
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信音)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信音 $ 72 -
孫公司-蘇州泰碩 9 70
$ 81 70

本公司對上述關係人銷貨價格無其他客戶可供比較,對關係人收款條件為月結60天。對一般客戶收款期間則多為月結30~210天。

2.進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孫公司-蘇州泰碩 $ 245,616 216,789
孫公司-東莞泰碩 784,285 870,360
子公司-淵陽泰碩 59,296 69,204
$ 1,089,197 1,15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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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多未向其他廠商進貨,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對關係人之付款期間為月結45~90天,而向一般廠商進貨之付款期間約為月結30~150天。

3.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12.31 113.12.31
應收帳款-關係人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信音 $ 76 -
應收帳款-關係人 孫公司-蘇州泰碩 - 71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孫公司-蘇州泰碩 2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孫公司-東莞泰碩 10,304 11,819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子公司-泗陽泰碩 7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子公司-泰國泰碩 9 -
$ 10,416 11,890

其他應收款係應收代付款及應收管理顧問服務收入。

4.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12.31 113.12.31
應付帳款-關係人 子公司-泗陽泰碩 $ 10,815 12,858
應付帳款-關係人 孫公司-東莞泰碩 358,666 437,866
應付帳款-關係人 孫公司-蘇州泰碩 40,330 18,324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子公司-泗陽泰碩 1,095 737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孫公司-東莞泰碩 8,770 6,119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孫公司-蘇州泰碩 2,567 5,451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子公司-泰國泰碩 20 -
$ 422,263 481,355

其他應付款係應付代墊款。

5.管理顧問服務收入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向孫公司東莞泰碩收取之管理服務收入分別為9,686千元及11,584千元;向子公司泗陽泰碩收取之管理服務收入分別為4,096千元及5,78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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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7,726 28,876
退職後福利 661 (546)
$ 28,387 28,330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抵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抵質押擔保標的 114.12.31 113.12.31
受限制銀行存款(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海關保證金 $ 3,000 600
土地及建築物(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長短期借款 142,692 143,554
$ 145,692 144,154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銀行借款及借款額度擔保而開立之保證票據分別為660,590千元及678,205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他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4年度 | | | 113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 | 107,489 | 107,489 | - | 125,582 | 125,582 |
| 勞健保費用 | - | 9,319 | 9,319 | - | 8,642 | 8,642 |
| 退休金費用 | - | 5,397 | 5,397 | - | 3,639 | 3,639 |
| 董事酬金 | - | 7,500 | 7,500 | - | 7,378 | 7,378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 | 4,394 | 4,394 | - | 4,265 | 4,265 |
| 折舊費用 | 396 | 6,237 | 6,633 | 90 | 6,646 | 6,736 |
| 攤銷費用 | - | 2,727 | 2,727 | - | 194 |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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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員工人數 104 95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7 6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1,305 1,597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1,108 1,411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21.47)%
監察人酬金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一)董事之車馬費及報酬係為公司處理委任事務之經常性給付之酬金,無論公司是否有盈餘均應給付,發放標準授權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議定之。

(二)董事酬勞係依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超過 5% 為董事酬勞,並依照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授權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議定之。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三)經理人及員工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

1.政策:

(1)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2)薪給參照薪資市場行情、公司營運狀況及組織結構,訂定薪資給付標準。並適時視市場薪資動態、整體經濟及產業景氣變動、政府法令規定之必要而有所調整。

(3)員工薪資及報酬係依據其學經歷、專業知識及技術、專業年資經驗及個人績效表現而定,不因其年齡、性別、種族、宗教、政治立場、婚姻狀況等而有所差異。

(4)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除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負擔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職位者之薪資報酬、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合理性。

(5)不應引導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6)針對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或獎金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2.制度:

(1)基本固定薪資:職責與核心能力的市場價值,採固定薪俸制,主要依據過往之年資及貢獻、現職責任度大小而定;年終獎金或績效獎金則依照考核結果提報薪酬委員會評定。

(2)公司章程所載員工酬勞之成數或範圍: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超過 15% 但不低於 3% 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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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長期激勵:經理人未來長期留任價值,一般為股票選擇權或發放限制型股票。
(4) 福利:保障及生活便利性,諸如車輛、通訊費用補貼、團體保險、定期健康檢查等。

(四) 孫公司蘇州泰碩於民國一〇六年十月二十三日與原告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間自民國一〇七年四月一日起至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租賃屆滿時,原告出租方主張蘇州泰碩返還之租賃廠房不符合可供正常使用狀態,於民國一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請求租賃廠房之修復費用、逾期租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款共計人民幣400萬元,並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經法院裁定凍結蘇州泰碩之銀行存款,於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為人民幣1,233千元。本案已於民國一一三年三月十一日經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判決,蘇州泰碩需支付原告出租方佔有使用費、維修費用、訴訟費及保全費共計人民幣1,112千元,雙方同意皆不再上訴,蘇州泰碩已於民國一一三年四月一日依確定判決將相關費用給付予原告出租方完畢,並向法院申請解封蘇州泰碩之銀行存款,於民國一一三年四月八日解除凍結。

(五) 有關本公司股東之一於民國一一三年間公告內容涉及本公司營運項目,暨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三日以郵件通知本公司「關於參股企業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記憶卡卡座類業務的進一步聲明」以及其關聯企業於當地2024年年度報告揭露之相關承諾函履行情形,提及將積極選擇採取下列任一種預防性措施方案,包括推動非主要營業項目(記憶卡卡座業務)之轉讓,或不從事銷售單純記憶卡卡座產品,轉型為「記憶卡模組整體解決方案」,希冀本公司在不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前提下審慎評估之。

本公司產品涵蓋散熱模組及其他電子零組件;以散熱模組產品為主,其他電子零組件產品為輔。惟有關記憶卡卡座類業務未來發展乙事,將謹遵本公司經營及產品策略暨公司法等相關規定,並依本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等法定程序辦理,以維護全體股東之權益。

(六) 孫公司東莞泰碩於民國一〇九年與原告供應商簽定採購合約,雙方就「5G吹脹板」的開發與生產建立長期合作關係。根據合約規定,由東莞泰碩以採購單方式提出採購需求並確認產品型號及採購數量等資訊,原告供應商則按照訂貨單進行書面確認後展開生產作業。於民國一〇九年七月,東莞泰碩通知原告供應商暫停生產並停止交付貨物,原告供應商主張前期訂單已規劃生產排程但尚未交付之所有產品,應由東莞泰碩承擔付款義務,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二日請求貨款、利息及倉儲費等賠償款共計人民幣3,949千元,並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經法院裁定凍結銀行存款。相關銀行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通知該公司銀行帳戶已依法院裁定凍結。雙方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日以人民幣976千元達成協議,本案已由原告供應商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訴之申請,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二日經法院准許並解除凍結銀行存款。前述協議金額已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帳列東莞泰碩之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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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公司為提高個別事業體的專注力及競爭力,並透過資源重新分配,專注於高階液冷散熱之研發,拓展散熱技術的應用,積極布局液冷散熱市場,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孫公司東莞泰碩另設立子公司(東莞市信昇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其他電子零組件相關業務,藉此提升經營效率並真實反應個別事業體經營成果,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注入資本。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公司 貸與 對象 往來 科目 是否 為關係人 本期最 高金額 期末 餘額 實際動 支金額 利率 區間 資金 貸與 性質 業務往 來金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提列備 批不帳 金額 擔保品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限額 資金貸 與總 限額
名稱 價值
0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6,641 6,286 - - % 2 - 營運週轉 - - 396,984 793,969
1 珈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34,340 - - - % 2 - 營運週轉 - - 396,984 793,969
2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37,190 89,920 - - % 2 - 營運週轉 - - 396,984 793,969
2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珈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37,190 134,880 13,488 4.00 % 2 - 營運週轉 - - 396,984 793,969

註1: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填1。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註2:依本公司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中規定總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的百分之四十為限,與各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對方間連貸或銷貸金額致高者。因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而將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且個別貸與金額以不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註3:依各子公司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中規定總貸與金額以不超過各公司淨值的百分之四十為限,與各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對方間連貸或銷貸金額致高者。因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而將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且個別貸與金額以不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與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未決權股分百分之百之履外子公司間,或對母公司從事資金貸與不受第一項之限制;但集團合併總貸與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五百或最件母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致低者為限,且個別貸與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五百或最件母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致低者為限。

註4:對珈陽泰碩之資金貸與金額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淨銷。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股數為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 末 備 註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本公司 SHINCA_1.375_062326 - 按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6,223 - % 6,208
本公司 JPM_6.087_102329 - 按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6,426 - % 16,570
本公司 BAC_5.819_091529 - 按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6,271 - % 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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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稱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本公司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 孫公司 進貨 784,285 44.53% 月經75天 - - (358,666) 50.43%
本公司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 孫公司 進貨 245,616 13.95% 月經45天 - - (40,330) 5.67%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已沖銷。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項 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註 損失金額
金額 處理方式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嚴婷祿公司 358,666 1.97次 - - 92,182 -

註1:上述期後收款資訊係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止。
註2: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股數為千股

投資公司 名稱 被投資公司 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世富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散熱模組及電子電腦零組件之買賣業務及大陸投資 250,119 250,119 64,210 100.00% 839,037 85,281 84,386 註1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泰碩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大陸投資 332,470 332,470 31,056 100.00% 199 22,558 21,106 註1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Vietnam TaiSol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越南 買賣業 - 8,307 - -% - - - 註2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TaiSol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泰國 製造及買賣業 192,753 192,753 1,980 99.00% 177,406 (19,484) (19,289) 註1,3
世富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TaiSol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泰國 製造及買賣業 1,947 1,947 20 1.00% 1,792 (19,484) (195) 註1,3

註1: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註2:越南泰碩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完成清算程序。
註3:本公司透過世富電子持有1%股權,併同本公司持股99%之股權,經合持股比例為100%。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 項目 實收 資本額 投資 方式 (註1)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業 權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支出) 收回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業 權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 列投資 (損)益 期末投 資帳面 價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散熱器、熱導管模組 及電子電腦零組件之 生產、加工及買賣業 務、以及經驗合金部 件之買賣。 190,242 (註2) (二) 317,443 - - 317,443 22,686 100.00% 21,234 271 -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散熱模組、電子電腦 零組件及汽車零配件 等之生產、加工及銷 售業務。 248,337 (二) 248,337 - - 248,337 85,435 100.00% 84,540 826,651 676,664
四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電子電腦零組件之生產、加工及買賣業 務。 660,030 (一) 660,030 - - 660,030 (930) 100.00% (846) 42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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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三)其他方式。

註2:蔣州泰碩於民國一〇八年五月辦妥減資備補虧損人民幣30,220千元及減資追還股款人民幣15,332千元,並於民國一一〇年三月增資美金2,053千元,放寶收資本額美金6,053千元。

  1.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1,225,810(註2)
(USD31,100及HKD61,500) 1,225,810(註2)
(USD31,100及HKD61,500) -
(註1)

註1:本公司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文件之企業,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之投資限額不在此限。
註2:本表相關數字以新台幣列示。涉外幣者應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美金:新台幣=1:31.430及港幣:新台幣=1:4.038予以換算。

  1. 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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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現 金 庫存現金 $ 117
零用金 50
小 計 167
活期存款 台幣存款 136,731
外幣存款 94,956
小 計 231,687
定期存款 台幣定存(到期日:115.01.05;利率:1.23%) 40,000
合 計 $ 271,854

註1:外幣活存含人民幣616千元,匯率1:4.4960;美金2,653千元,匯率1:31.4300;港幣67千元,匯率1:4.0380;日幣41,507千元,匯率1:0.2008;泰銖209千元,匯率1: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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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客戶名稱 摘要 金額
非關係人:
客戶A 營業 269,589
客戶B 45,952
客戶C 44,357
其他(個別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 365,734
小計 725,632
減:備抵損失 (521)
合計 $ 725,111

存貨明細表

項 目 金額 備 註
成 本 淨變現價值
原物料 $ 19,457 15,479 市價採淨變現價值
在製品 12,622 15,205
製成品 76,603 104,406
商 品 111,799 119,137
小 計 220,481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9,639)
合計 $ 21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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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被投資事業名稱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換算調整數 期末餘額 備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持股比例% 金額
採權益法評價:
世富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64,210 $ 910,135 - - - 153,735 84,386 (1,749) 64,210 100 839,037 註1
泰碩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31,056 (21,658) - - - - 21,106 751 31,056 100 199
洄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 419,694 - - - - (846) 1,653 - 100 420,501
TaiSol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1,980 189,898 - - - - (19,289) 6,797 1,980 99 177,406
Vietnam TaiSol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 7,045 - - - 7,240 - 195 - - - 註2
小計 1,505,114 - 160,975 85,357 7,647 1,437,143
加:轉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泰碩香港 - 21,658 - - - - - - - -
長期股權投資 $ 1,526,772 - 160,975 85,357 7,647 1,437,143

註1:世富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本期減少係發放現金股利。
註2: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完成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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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客戶名稱 摘要 金額
非關係人:
廠商甲 營業 271,413
其他(個別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 30,050
合計 $ 301,463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項目 金額
散熱模組 $ 1,629,357
其他電子零組件 487,816
營業收入淨額 $ 2,11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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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原物料:
期初存料 $ 18,779
加:本期進料 99,732
其他 856
減:期末存料 19,457
轉列費用 2,681
本期銷售 4,848
報廢 315
本期耗用原物料 92,066
加工費 21,833
製造費用 423
製造成本 114,322
加:期初在製品 10,285
本期進料 3,970
減:期末在製品 12,622
本期銷售 3,124
其他 320
製成品成本 112,511
加:期初製成品 55,787
本期進貨 945,857
其他 751
減:期末製成品 76,603
轉列費用 2,445
其他 49
銷貨成本-製成品 1,035,809
商品存貨:
加:期初存貨 122,402
本期進貨 711,565
其他 12
減:期末存貨 111,799
轉列費用 536
銷貨成本-商品存貨 721,644
加:銷售原物料之成本 4,848
銷售在製品之成本 3,124
存貨跌價及呆滯迴轉利益 6,739
出售模具及樣品成本 18,717
存貨報廢損失 315
營業成本 $ 1,79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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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推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薪資支出 $ 31,956
佣金支出 31,510
出口費用 13,396
HUB倉費用 8,669
其他(個別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 13,096
合 計 $ 98,627

管理費用明細表

項 目 金 額
薪資支出 $ 61,640
保險費 5,216
勞務費 6,911
其他(個別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 28,683
合 計 $ 102,450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發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薪資支出 $ 26,790
保險費 2,463
各項攤提 2,198
研究材料費 3,299
其他(個別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 7,851
合 計 $ 42,601

應收及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累計折舊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七)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八)
使用權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八)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一)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一)
其他收入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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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1)陳富仁

北市財證字第 1150618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2)蕭雅文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04016004

事務所電話:(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89858152

(1)北市會證字第4151號

會員證書字號:

(2)北市會證字第4589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簽名式(一) 陳富仁 存會印鑑(二) 蕭雅文
簽名式(三) 蕭雅文 存會印鑑(四) 蕭雅文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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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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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5 年 0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