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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OL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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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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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338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02號3樓
電話:(02)2656-2658

~1~


目錄

項 目 頁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0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22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2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3~45
(七)關係人交易 45
(八)質押之資產 46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6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6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6
(十二)其 他 46~47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7~49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9
3.大陸投資資訊 49~50
(十四)部門資訊 50~52

~2~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泰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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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彭朋煌

img-1.jpeg

日期: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

~3~


KPMG

奨債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2 8101 6666

傳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泰碩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泰碩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泰碩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泰碩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五(二)1.、六(十三)及六(十八)。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泰碩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該集團部分銷貨基於合約議定需提供折讓予客戶,該集團管理當局對前述事項之估計列為收入之減項。

~4~

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z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與財務報導相關之人工控制,並針對銷售系統資料與總帳分錄進行核對及調節,及評估該集團之收入認列政策是否依相關公報規定辦理,並已適當揭露收入資訊。
  • 閱讀相關客戶銷售合約及條款,測試與會計政策之一致性,並考量銷貨折讓之會計處理及揭露。
  • 針對前十大銷售客戶及各產品別收入進行差異分析,以評估有無重大異常。
  • 抽核適當樣本執行核對相關帳冊資料及憑證。
  • 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之銷售交易核對相關內部及外部資料,評估銷貨收入涵蓋於適當期間。
  • 取得該集團管理當局設算之應計折讓金額(退款負債)並與有關內部或外部資料核對,以評估相關參數與主要假設之合理性;並檢視以前年度應計折讓款估計之正確性,以評估管理當局設算之應計折讓金額(退款負債)是否有重大異常。

二、佣金估計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五(二)2.及六(十三)。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佣金支出估計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泰碩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該集團部分銷貨係透過代理商進行銷售,基於合約議定而需支付佣金,該公司管理當局對前述事項之估計係列為營業費用。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閱讀相關代理商之代理銷售合約條款及測試與該集團會計處理之一致性。
  • 針對主要銷售代理商之佣金支出進行差異分析,以評估有無重大異常。
  • 取得該集團管理當局設算之應計佣金金額並與有關內部或外部資料核對,以評估相關參數與主要假設之合理性;並檢視以前年度應計佣金支出估計之正確性,以評估管理當局設算之應計佣金金額是否有重大異常。

三、存貨評價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五(二)3.及六(五)。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在泰碩集團合併財務報告中,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或生產技術更新等因素,使原有產品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致相關產品之銷售價格可能產生波動或呆滯之情形,因而可能產生存貨成本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

~4-1~


KPMG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
  • 評估該集團會計政策之合理性,如存貨跌價或呆滯提列之政策。
  • 評估存貨之評價是否遵循該集團既訂之會計政策。
  • 瞭解該集團管理階層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評價基礎,選取適當樣本執行測試,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 評估該集團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之相關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泰碩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泰碩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泰碩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泰碩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2~


KPMG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泰碩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泰碩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2.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3.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泰碩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陳崙仁
馮雅文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80303300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30332775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四 日

~4-3~


臺灣電子報

民國一一四年

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置產

流動量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及(十八))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十八))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十八)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1410 預付款項(附註六(十))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八)

流動量產合計

非流動量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600 不動產、販易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九))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五))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十))

非流動量產合計

資產總計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 735,273 21 927,358 25
50,000 2 244,038 7
199,463 6 151,642 4
1,188,402 34 1,293,788 34
76 - - -
4,225 - 6,159 -
2,134 - - -
442,131 13 418,380 11
105,807 3 84,046 2
11,529 - 1,020 -
2,739,040 79 3,126,431 83
38,920 1 34,424 1
534,204 15 427,396 11
48,216 1 75,751 2
23,621 1 1,104 -
61,592 2 66,420 2
36,683 1 22,379 1
743,236 21 627,474 17
3410
3500
$ 3,482,276 100 3,753,905 100
--- --- ---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115250 3 129,120 3
11,359,412 39 1,579,235 43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 1,019,977 29 1,085,247 29
246,704 7 322,783 9
884 - 39,154 1
11,793 1 35,722 1
80,054 2 96,329 3
1,359,412 39 1,579,235 43
115,250 3 129,120 3
12,048 1 14,847 -
10,644 - 868 -
137,942 4 144,835 3
1,497,354 43 1,724,070 46
879,081 25 879,081 23
348,929 10 348,929 9
247,626 7 221,358 6
39,747 1 85,660 2
552,935 16 551,807 15
840,308 24 858,825 23
(32,762) (1) (39,747) (1)
(50,634) (1) (17,253) -
1,984,922 57 2,029,835 54
$ 3,482,276 100 3,753,905 100

董事長:彭朋煌

(請參閱伍所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劉克平

會計主管:吳美玲


泰碩電子報報告員訟司及子公司

泰碩電子報電子報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九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八)及七) $ 3,621,006 100 3,753,88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十一)及十二) 2,915,971 81 3,000,884 80
5900 營業毛利 705,035 19 752,998 20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十一)、(十四)、(十九)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183,645 5 192,760 5
6200 管理費用 192,780 5 173,742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61,019 4 162,820 4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596) - 411 -
536,848 14 529,733 14
6900 營業淨利 168,187 5 223,265 6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六)、(十一)、(二十)及十二):
7100 利息收入 21,016 - 29,704 1
7010 其他收入 41,373 1 34,645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40,498) (1) 44,660 1
7050 財務成本 (2,315) - (1,996) -
19,576 - 107,013 3
7900 稅前淨利 187,763 5 330,278 9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五)) 31,364 1 67,595 2
本期淨利 156,399 4 262,683 7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六)):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7,647 - 44,924 1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7,647 - 44,924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64,046 4 307,607 8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56,399 4 262,683 7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64,046 4 307,607 8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80 3.00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79 2.99

董事長:彭朋煌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劉克平

會計主管:吳美玲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全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 現利法定盈餘公積
  • 現利特別盈餘公積
  • 普通股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處分子公司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 現利法定盈餘公積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特別盈餘公積回轉

庫藏股買回

處分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股本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庫藏股票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 879,081 348,899 197,029 61,180 512,849 771,058 (85,660) (17,253) 1,896,125
- - - - 262,683 262,683 - - 262,683
- - - - - - 44,924 - 44,924
- - - - 262,683 262,683 44,924 - 307,607
- - 24,329 - (24,329) - - - -
- - - 24,480 (24,480) - - - -
- - - - (174,916) (174,916) - - (174,916)
- 30 - - - - - - 30
- - - - - - 989 - 989
879,081 348,929 221,358 85,660 551,807 858,825 (39,747) (17,253) 2,029,835
- - - - 156,399 156,399 - - 156,399
- - - - - - 7,647 - 7,647
- - - - 156,399 156,399 7,647 - 164,046
- - 26,268 - (26,268) - - - -
- - - - (174,916) (174,916) - - (174,916)
- - - (45,913) 45,913 - - - -
- - - - - - - (33,381) (33,381)
- - - - - - (662) - (662)
$ 879,081 348,929 247,626 39,747 552,935 840,308 (32,762) (50,634) 1,984,922

董事長:彭朋煌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劉克平

~7~

會計主管:吳美玲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 收益費損項目
  • 折舊費用
  • 攤銷費用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利息費用
  • 利息收入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
  • 無形資產轉列費用數
  • 租賃修改利益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 應收帳款減少
  •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
  • 其他應收款減少
  • 存貨增加
  • 惟付款項(增加)減少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應付帳款減少
  • 其他應付款減少
  •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 其他營業負債增加(減少)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收取之利息
  • 支付之利息
  •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處分子公司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取得無形資產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收取之利息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租賃本金償還
  • 稅收現金股利
  • 準藏股票買回成本
  • 其他籌資活動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4年度 113年度
$ 187,763 330,278
102,244 89,761
3,523 257
(596) 411
2,315 1,996
(21,016) (29,701)
(98) (750)
(543) 990
(538) (763)
88 811
(5) (3)
85,374 63,009
(45,530) 90,980
119,991 155,319
(76) -
2,796 565
(22,270) (68,616)
(20,689) 10,385
(10,216) (212)
24,006 188,421
(77,448) (204,886)
(72,612) (58,947)
(16,656) (26,556)
5,065 (951)
(161,651) (291,340)
(137,645) (102,919)
(52,271) (39,910)
135,492 290,368
19,914 32,128
(2,315) (1,996)
(80,487) (75,393)
72,604 245,107
(6,363) (114,521)
194,038 -
- 404
(159,332) (45,233)
607 1,879
(25,775) (938)
(15,955) 22,451
830 -
(11,950) (135,958)
(41,663) (37,830)
(174,916) (174,916)
(33,381) -
- 30
(249,960) (212,716)
(2,779) 29,771
(192,085) (73,796)
927,358 1,001,154
$ 735,273 927,358

董事長:彭朋煌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劉克平

會計主管:吳美玲

1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奉經濟部核准設立,登記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02號3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稱「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散熱模組、電子電腦零組件、電線電纜、汽機車零配件等之加工、製造及買賣業務。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合併公司之主要營運活動及營運部門資訊,請參閱附註十四。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4.1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3.1及3.3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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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所有公司。

•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MPMs):新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細分之指引。 | 2027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發布新聞稿宣布我國將於民國117會計年度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如公司有提前適用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後,選擇提前適用。 |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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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

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合併財務報告中將前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除列。處分損益為下列兩者之差額:(1)所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及(2)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於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合併公司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4.12.31 113.12.31
本公司 世富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世富電子) 投資控股及買賣業 100% 100%
本公司 泰碩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泰碩香港) 投資控股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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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4.12.31 113.12.31
本公司 TaiSol Electronics Japan Co., Ltd.
(以下簡稱TaiSol (Japan)) 買賣業 - % - % 註3
本公司 TaiSol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以下簡稱泰國泰碩) 製造及買賣業 99 % 99 % 註2
本公司 四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四陽泰碩) 製造及買賣業 100 % 100 %
本公司 Vietnam TaiSol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以下簡稱越南泰碩) 買賣業 - % 100 % 註1
世富電子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東莞泰碩) 製造及買賣業 100 % 100 %
世富電子 TaiSol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以下簡稱泰國泰碩) 製造及買賣業 1 % 1 % 註2
泰碩香港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蘇州泰碩) 製造及買賣業 100 % 100 %

註1:越南泰碩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完成清算程序。
註2:泰國泰碩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一月設立登記,並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始注入資本金。
註3: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三月與非關係人簽訂股份買賣契約書,出售Taisol (Japan)100%股權並喪失對其之控制。

合併公司並無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四)外幣

1.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2.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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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合併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合併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該負債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或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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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當合約款項發生逾期之情事,合併公司即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於金融資產存續期間,若經評估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項予合併公司時,合併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已訴諸法律行為之違約;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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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3)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庫藏股票

再買回本公司已認列之權益工具時,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歸屬成本)認列為權益之減少。再買回之股份係分類為庫藏股票。後續出售或再發行庫藏股票,所收取之金額係認列為權益之增加,並將該交易所產生之剩餘或虧損認列為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抵)。

(4)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5)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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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係為存貨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必要支出。

存貨之續後衡量則依存貨之各類別逐項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存貨之成本超過淨變現價值時,應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並將該沖減之金額認列為銷貨成本。若續後期間淨變現價值增加,則於原沖減金額之範圍內,迴轉存貨淨變現價值增加數,並認列為當期銷貨成本之減少。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1.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1. 折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及建築 三~五十五年
(2) 機器設備 一~十年
(3) 模具設備 一~三年或依預計使用量
(4) 辦公設備 二~六年
(5) 其他設備 二~十五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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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租賃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量;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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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惟,於承租土地及建物時,合併公司選擇不區分非租賃組成部分而將租賃組成部分及非租賃組成部分視為單一租賃組成部分處理。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合併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十一)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合併公司取得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及商標權等,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 攤銷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專利權  三年
(2) 電腦軟體  二~十年

合併公司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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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三)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下:

(1) 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因應業務需求及市場狀況,針對不同之銷售對象或產品提供不同條件之折扣,以合約價格減除估計之折扣之淨額為基礎認列收入,折扣之金額係基於歷史經驗及考量不同合約條件,且僅於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範圍內認列收入。截至報導日止,相關銷售因折扣而預期支付予客戶金額,認列為退款負債。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

(2) 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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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客戶合約之成本

(1)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合併公司若預期可回收其取得客戶合約之增額成本,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發生且若未取得該合約則不會發生之成本。無論合約是否取得均會發生之取得合約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除非該等成本係無論合約是否已取得均明確可向客戶收取。

合併公司採用準則之實務權宜作法,若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認列為資產且該資產之攤銷期間為一年以內,係於該增額成本發生時將其認列為費用。

(2) 履行合約之成本

履行客戶合約所發生之成本若非屬其他準則範圍內(國際會計準則第二號「存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八號「無形資產」),合併公司僅於該等成本與合約或可明確辨認之預期合約直接相關、會產生或強化未來將被用於滿足(或持續滿足)履約義務之資源,且預期可回收時,始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

一般及管理成本、用以履行合約但未反映於合約價格之浪費之原料、人工或其他資源成本、與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以及無法區分究係與未滿足履約義務或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

(十四)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預付提撥數將導致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支付之範圍內,認列為一項資產。

2.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債。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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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所得(損失)且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3.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一有關: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十六) 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酬勞。

(十七) 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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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影響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因應經營環境之變化,變更機器及模具設備之折舊提列方法,自民國一一四年七月一日起由生產數量法變更為直線法,以更能反映目前機器及模具設備的經濟效益消耗型態。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及估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估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一)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1.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類

合併公司出租一定置之廠房,但因並無意圖獲得長期資本增值或賺取租金,故未將此資產認列為投資性不動產,而仍列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房屋及建築項下。

(二)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1.銷貨折讓之估計

合併公司依據歷史經驗及客戶銷貨合約等相關協議估計銷貨折讓,並於產品出售當期列為銷售收入之減項,且本公司定期檢視估計之合理性。惟因市場價格競爭及產品技術之發展等因素,可能造成該估計金額之重大調整。相關之折讓而預期支付予客戶之金額,認列為退款負債。退款負債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三)及六(十八)。

2.佣金之估計

合併公司依據歷史經驗及與代理商簽訂之合約估計佣金支出,並依所屬期間認列為當期推銷費用,且本公司定期檢視估計之合理性。惟因市場競爭及經濟狀況等因素,可能造成該估計金額之重大調整。佣金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三)。

3.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科技快速變遷或生產技術更新而產生重大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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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12.31 113.12.31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764 773
活期存款 533,793 871,749
定期存款 200,716 54,836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735,273 927,358

(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 $ 50,000 244,038
金融債券 38,920 34,424
合 計 $ 88,920 278,462
流 動 $ 50,000 244,038
非 流 動 38,920 34,424
合 計 $ 88,920 278,462

合併公司評估係持有該等資產至到期日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且該等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故列報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投資之外國金融債券請詳附註十三。

合併公司持有國內定期存單,其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利率分別為 1.28% 及 1.45%~1.65% ,分別於民國一一五年二月及民國一一四年二月至四月到期。

合併公司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4.12.31 113.12.31
應收票據-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199,463 151,642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1,191,798 1,298,082
應收帳款-關係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76 -
減:備抵損失 3,396 4,294
$ 1,387,941 1,44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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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合併公司信用評等A級客戶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4.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1,154,626 - -
逾期1~30天 4,663 1% 46
逾期121~365天 52 1% 1
$ 1,159,341 47
113.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1,085,096 - -
逾期1~30天 1,066 1% 11
逾期121~365天 61 1% 1
$ 1,086,223 12

合併公司信用評等B級客戶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4.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225,954 1% 2,259
逾期1~30天 4,633 5% 232
逾期31~120天 580 5% 29
$ 231,167 2,520
113.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359,431 1% 3,594
逾期1~30天 3,680 5% 184
$ 363,111 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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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信用評等D級客戶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4.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逾期121~365天 $ 753 100% 753
逾期超過一年以上 76 100% 76
$ 829 829
113.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逾期超過一年以上 $ 390 100% 390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 $ 4,294 3,766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596) 411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282) -
外幣換算損益 (20) 117
期末餘額 $ 3,396 4,294

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114.12.31 113.12.31
$ 4,225 6,159

其他應收款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減損。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列之備抵損失及是否有信用減損情形如下:

114.12.31 113.12.31
按十二個月
預期損失
一未減損 按十二個月
預期損失
一已減損 按十二個月
預期損失
一未減損 按十二個月
預期損失
一已減損
未逾期 $ 4,225 - 6,159 -
攤銷後成本(即帳面金額) $ 4,225 - 6,159 -

(五)存貨

114.12.31 113.12.31
製 成 品 $ 222,951 202,860
在 製 品 38,126 29,807
原 物 料 65,421 60,480
商 品 115,633 125,233
合 計 $ 442,131 41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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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之銷貨成本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存貨銷貨成本 $ 2,882,228 2,975,254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迴轉利益) 10,889 (19,147)
存貨報廢損失 10,832 18,048
存貨盤虧(盈) 8 (21)
閒置產能 12,014 26,750
$ 2,915,971 3,000,884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因去化部分已提列跌價之存貨,故產生存貨迴轉利益。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三月一日處分TaiSol (Japan) 100%股權並喪失對其之控制,處分價款為1,468千元,其處分損失990千元已包含於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民國一一三年三月一日TaiSol (Japan)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明細如下: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64
其他應收款 463
預付款項 10
使用權資產 202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203
其他應付款 (216)
本期所得稅負債 (50)
租賃負債-流動 (203)
其他流動負債 (4)
先前子公司淨資產之帳面金額 $ 1,469

越南泰碩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完成清算程序,清算價款已於一一四年五月匯回合併公司之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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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變動明細如下: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總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107,699 245,768 372,238 53,729 4,163 107,561 891,158
增 添 99,023 623 27,192 2,407 10,643 19,154 159,042
處 分 - - (20,510) (4,493) (976) (4,144) (30,123)
重 分 額 - - 1,846 531 4,759 (4,759) 2,377
匯率變動之影響 5,223 757 690 36 575 1,053 8,334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11,945 247,148 381,456 52,210 19,164 118,865 1,030,788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107,699 221,805 374,795 46,868 2,982 99,629 853,778
增 添 - 18,111 7,606 6,696 1,451 5,869 39,733
處 分 - - (22,696) (1,490) (311) (1,227) (25,724)
匯率變動之影響 - 5,852 12,533 1,655 41 3,290 23,37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07,699 245,768 372,238 53,729 4,163 107,561 891,158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49,778 299,749 18,366 1,889 93,980 463,762
本年度折舊 - 9,638 28,066 9,838 2,068 10,096 59,706
處 分 - - (20,122) (4,372) (976) (4,144) (29,614)
重 分 額 - - - - 4,173 (4,173)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19 1,463 279 195 374 2,730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59,835 309,156 24,111 7,349 96,133 496,584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39,127 282,844 14,233 1,194 81,379 418,777
本年度折舊 - 9,939 29,802 5,105 988 9,854 55,688
處 分 - - (22,696) (1,490) (311) (98) (24,595)
匯率變動之影響 - 712 9,799 518 18 2,845 13,892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49,778 299,749 18,366 1,889 93,980 463,762
帳面價值: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211,945 187,313 72,300 28,099 11,815 22,732 534,204
民國113年1月1日 $ 107,699 182,678 91,951 32,635 1,788 18,250 435,001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107,699 195,990 72,489 35,363 2,274 13,581 427,396

合併公司購置泰國土地作為興建廠房使用,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完成土地過戶流程。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作為長短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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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房屋及建築及運輸設備等之成本及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 | 土 地 | 房 屋
及建築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總計 |
| --- | --- | --- | --- | --- | --- |
| 使用權資產成本: |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24,661 | 227,085 | 12,283 | 238 | 264,267 |
| 增 添 | - | 12,198 | 2,919 | 200 | 15,317 |
| 減 少 | - | (3,666) | (137) | (238) | (4,041)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99 | 2,018 | 132 | - | 2,249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24,760 | 237,635 | 15,197 | 200 | 277,792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23,830 | 145,662 | 14,067 | 238 | 183,797 |
| 增 添 | - | 80,511 | 1,492 | - | 82,003 |
| 減 少 | - | (4,381) | (3,576) | - | (7,957)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831 | 5,293 | 300 | - | 6,424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4,661 | 227,085 | 12,283 | 238 | 264,267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3,299 | 174,173 | 10,850 | 194 | 188,516 |
| 本期折舊 | 596 | 39,802 | 2,096 | 44 | 42,538 |
| 減 少 | - | (3,666) | - | (218) | (3,884)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35 | 2,272 | 99 | - | 2,406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3,930 | 212,581 | 13,045 | 20 | 229,576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2,592 | 142,357 | 11,602 | 147 | 156,698 |
| 本期折舊 | 613 | 30,875 | 2,538 | 47 | 34,073 |
| 減 少 | - | (3,911) | (3,576) | - | (7,487)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94 | 4,852 | 286 | - | 5,232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3,299 | 174,173 | 10,850 | 194 | 188,516 |
| 帳面價值: | | | | |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20,830 | 25,054 | 2,152 | 180 | 48,216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21,238 | 3,305 | 2,465 | 91 | 27,099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21,362 | 52,912 | 1,433 | 44 | 75,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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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專利權 總計
成 本: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4,338 309 4,647
單獨取得 25,775 - 25,775
處 分 (3,107) (48) (3,155)
重 分 類 - (88) (88)
匯率變動影響數 281 - 28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7,287 173 27,460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3,505 1,239 4,744
單獨取得 719 219 938
處 分 - (338) (338)
重 分 類 - (811) (811)
匯率變動影響數 114 - 114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4,338 309 4,647
攤 銷: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3,460 83 3,543
本期攤銷 3,464 59 3,523
處 分 (3,107) (48) (3,155)
匯率變動影響數 (72) - (72)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3,745 94 3,839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3,169 344 3,513
本期攤銷 180 77 257
處 分 - (338) (338)
匯率變動影響數 111 - 11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3,460 83 3,543
帳面價值: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23,542 79 23,621
民國113年1月1日 $ 336 895 1,231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878 226 1,104

合併公司之無形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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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預付款項及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合併公司預付款項之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進項稅額 $ 81,660 61,343
其他預付費用 24,045 22,508
預付貨款 102 195
$ 105,807 84,046

合併公司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之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在建工程 $ - 2,359
存出保證金 8,752 8,275
預付設備款 27,931 11,745
合 計 $ 36,683 22,379

(十一)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4.12.31 113.12.31
流 動 $ 11,793 35,722
非 流 動 $ 12,048 14,847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一)金融工具。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450 1,606
轉租使用權資產之收益 $ 6,041 6,919
短期租賃之費用 $ 1,407 4,745
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不包含短期租賃之低價值租賃) $ 121 71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44,641 44,252

1.土地、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房屋及建築作為辦公處所、員工宿舍、研發中心及工廠廠房,辦公處所及工廠廠房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二至五年,員工宿舍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三至八年,研發中心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二年,部份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或提前終止之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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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運輸設備及其他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一至五年間。

(十二)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出租其部分廠房,由於並未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

租賃給付之到期分析以報導日後將收取之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列示如下表:

114.12.31 113.12.31
低於一年 $ 3,885 6,738
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 $ 3,885 6,738

(十三)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應付款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應付費用 $ 56,718 91,648
應付佣金 42,245 61,995
應付薪資及年獎 68,928 82,495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34,105 32,122
應付設備款 16,490 16,722
其他應付款項 28,218 37,801
$ 246,704 322,783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如下:

114.12.31 113.12.31
退款負債 $ 60,132 90,199
暫收款項 4,456 4,576
代收款項 11,578 1,554
預收款項 3,888 -
$ 80,054 96,329

退款負債主要係部分銷貨基於約定需提供折讓而預期支付予客戶之金額。

(十四)員工福利-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4,913千元及4,590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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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合併公司高階經理人退休(職)辦法,若當月實質薪資級距高於新制提撥最高級距者,另行按每月工資不足額數的6%計算提撥退休金。除依前項退休金給付外,經理人退休當年得經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依其貢獻程度另行給予退休金。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於該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484千元及(951)千元。

(十五)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53,594 71,715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13,188) (2,826)
40,406 68,889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9,042) (1,294)
所得稅費用 $ 31,364 67,595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無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稅前淨利 $ 187,763 330,278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37,553 66,056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6,618) (9,531)
投資(損)益影響數 39,109 46,846
租稅獎勵 (12,432) (11,423)
免稅所得 (17,794) (19,920)
不可扣抵之費用 1,534 652
使用前期未認列之課稅損失 (7,029) (1,392)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影響數 (257) (324)
前期高估 (13,188) (2,826)
未分配盈餘加徵 5,371 978
其他 5,115 (1,521)
所得稅費用 $ 31,364 6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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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合併公司可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故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相關金額如下: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

114.12.31 113.12.31
$ (8,243) (8,243)

(2)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合併公司可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故未認列相關遞延所得稅資產,其相關金額如下: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

114.12.31 113.12.31
$ 43,915 44,172

(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未實現
投資利益 |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 | $ 129,120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3,870)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115,250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137,274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8,154)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129,12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備抵銷貨
退回及折讓 | 備抵環帳 | 未實現
投資損失 | 其他 | 合計 |
| --- | --- | --- | ---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 | $ 10,250 | 1,942 | 39,735 | 14,493 | 66,420 |
| 貸記(借記)損益表 | (2,477) | 100 | (284) | (2,167) | (4,828)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7,773 | 2,042 | 39,451 | 12,326 | 61,592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13,667 | 1,854 | 39,545 | 18,214 | 73,280 |
| 貸記(借記)損益表 | (3,417) | 88 | 190 | (3,721) | (6,860)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10,250 | 1,942 | 39,735 | 14,493 | 66,420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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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1,0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皆為87,908千股。

1. 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在總股數不超過6,000千股之額度內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以一次或分二次辦理。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4.12.31 113.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325,371 325,371
其 他 23,558 23,558
$ 348,929 348,929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繳稅款,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盈餘之分派得經股東會決議保留全部或部份為未分配盈餘,於以後年度一併發放。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其中股票股利之分配率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為原則,惟此項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情形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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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配股率(元) 金額 配股率(元) 金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現金 $ 2.0 174,916 2.0 174,916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配股率(元) 金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現金 $ 1.3 112,874

4.庫藏股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激勵員工提昇員工向心力,經民國一一四年四月十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十一日至六月九日間以每股28.0元~58.0元之價格,預計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1,000千股,而於該期間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共計632千股,買回總金額為33,381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轉讓之股數共計1,082千股。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庫藏股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另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公司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依申請執行庫藏股時按相關法令計算相關限額,均無超限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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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39,747)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7,647 |
| 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損益重分類至損益 | (662)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32,762)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85,660)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44,924 |
| 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損益重分類至損益 | 989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39,747) |

(十七)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 156,399 262,68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87,074 87,458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80 3.00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 156,399 262,68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87,074 87,458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千股) 326 420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千股) 87,400 87,878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79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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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14年度
本公司 東莞泰碩 泗陽泰碩 其他 合計
主要地區市場:
$2,027,121 1,162,044 322,607 19,191 3,530,963
64,315 - - - 64,315
25,728 - - - 25,728
$2,117,164 1,162,044 322,607 19,191 3,621,006
商品之類型:
散熱模組 $1,629,348 1,120,097 322,607 19,191 3,091,243
其他電子零組件 487,816 41,947 - - 529,763
$2,117,164 1,162,044 322,607 19,191 3,621,006
113年度
本公司 東莞泰碩 泗陽泰碩 其他 合計
主要地區市場:
$2,084,583 1,154,459 343,708 17,783 3,600,533
115,798 - - - 115,798
37,551 - - - 37,551
$2,237,932 1,154,459 343,708 17,783 3,753,882
商品之類型:
散熱模組 $1,666,132 1,114,689 343,708 17,783 3,142,312
其他電子零組件 571,800 39,770 - - 611,570
$2,237,932 1,154,459 343,708 17,783 3,753,882

2.合約餘額

114.12.31 113.12.31 113.1.1
應收票據 $ 199,463 151,642 234,977
應收帳款 1,191,798 1,298,082 1,418,531
應收帳款-關係人 76 - -
減:備抵損失 3,396 4,294 3,766
合 計 $ 1,387,941 1,445,430 1,649,742
合約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3,888 - 361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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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依修改後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百分之十五但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中,基層員工酬勞應不低於百分之十)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修改前之章程則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超過百分之十五但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2,390千元及24,823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6,760千元及7,298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營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二十)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19,149 29,701
金融債券利息 1,867 -
其他利息收入 - 3
利息收入合計 $ 21,016 29,704

2. 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租金收入 $ 6,041 6,919
其他收入-其他 35,332 27,726
其他收入合計 $ 41,373 34,645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無附加條件之補助款分別為9,526千元及1,53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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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98 750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543 (990)
租賃修改利益 5 3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28,504) 58,760
其他 (12,640) (13,863)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 $ (40,498) 44,660

4.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利息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 2,315 1,996

(二十一)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2,228,111千元及2,666,284千元。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收入分別約73%及75%係來自於對前十大集團客戶之銷售。但未有地區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約現金流量 一年以內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1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 1,019,977 1,019,977 1,019,977 - - -
其他應付款 246,704 246,704 246,704 - - -
租賃負債 23,841 24,879 12,513 9,631 2,735 -
$ 1,290,522 1,291,560 1,279,194 9,631 2,735 -
113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 1,085,247 1,085,247 1,085,247 - - -
其他應付款 322,783 322,783 322,783 - - -
租賃負債 50,569 52,566 37,125 9,497 5,944 -
$ 1,458,599 1,460,596 1,445,155 9,497 5,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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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14.12.31 113.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 $ 1,083 4.4960 4,871 552 4.4780 2,472
美金 47,996 31.4300 1,508,512 47,099 32.7850 1,544,153
日幣 43,559 0.2008 8,747 28,103 0.2099 5,899
港幣 77 4.0380 311 134 4.2220 567
泰銖 219 1.0019 220 84 0.9623 8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 2,235 4.4960 10,049 2,556 4.4780 11,444
美金 24,443 31.4300 768,229 28,420 32.7850 931,735
日幣 349 0.2008 70 3,216 0.2099 675
港幣 25 4.0380 102 46 4.2220 195
泰銖 20 1.0019 20 - 0.9623 -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付帳款及其他應收/付款項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美金、人民幣、港幣及日幣相對於新台幣升值或貶值0.2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增加(減少)稅後損益金額如下;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 | 升值對稅後
淨利之影響數 | 貶值對稅後
淨利之影響數 |
| --- | --- | ---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
| 人民幣(升值或貶值0.25%) | $ (10) | 10 |
| 美金(升值或貶值0.25%) | 1,481 | (1,481) |
| 日幣(升值或貶值0.25%) | 17 | (17) |
| | $ 1,488 | (1,488)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
| 人民幣(升值或貶值0.25%) | $ (18) | 18 |
| 美金(升值或貶值0.25%) | 1,225 | (1,225) |
| 港幣(升值或貶值0.25%) | 1 | (1) |
| 日幣(升值或貶值0.25%) | 10 | (10) |
| | $ 1,218 | (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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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資訊,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外幣兌換利益(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損失28,504千元及利益58,760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因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借款餘額皆為0千元,故對合併公司未來現金流量無影響。

5.公允價值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14.12.31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 $ 735,273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1,387,941 - - - -
其他應收款 4,225 - - - -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3,000 - - - -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50,000 - - - -
金融債券(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8,920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8,752 - - - -
合 計 $ 2,228,111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應付帳款 $ 1,019,977 - - - -
其他應付款 246,704 - - - -
租賃負債 23,841 - - - -
合 計 $ 1,290,52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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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31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 $ 927,358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445,430 - - - -
其他應收款 6,159 - - - -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600 - - - -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44,038 - - - -
金融債券(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4,424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8,275 - - - -
合計 $ 2,666,284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應付帳款 $ 1,085,247 - - - -
其他應付款 322,783 - - - -
租賃負債 50,569 - - - -
合計 $ 1,458,599 - - -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持有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3)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層級並無任何移轉之情事。

(二十二)財務風險管理

1.概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透過內部稽核人員查核,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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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所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集團基準信用評等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損失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已發生損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投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4.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522,870千元及535,06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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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及採購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日幣、港幣及人民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金、日幣及人民幣。為管理匯率風險,合併公司將持有之外幣淨部位維持一定限額內。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銀行借款利率主要以變動利率為主,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採定期評估銀行及借款利率,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之融資成本,當未來利率走勢有較大幅度之波動,而合併公司仍持續有借款之需求時,則合併公司將改採其他資本市場籌資工具募集資金,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分散利率變動之風險。

(二十三)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因素,規劃合併公司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研究發展費用及股利支出等需求,保障本公司能繼續營運,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益關係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達提升股東價值。

(二十四)非現金之投資及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資訊

1.合併公司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現金數,其現流補充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數 $ 159,042 39,733
加:期初應付款 16,722 21,516
減:期末應付款 (16,490) (16,722)
匯率影響數 58 706
支付現金數 $ 159,332 45,233

2.合併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支付現金數,其現流補充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使用權資產增加數 $ 15,317 82,003
減:租賃負債增加數 (15,317) (82,003)
支付現金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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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 租賃負債 | 114.1.1
$ 50,569 | 現金流量
(41,663)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匯率變動
(220) | 使用權
資產增加
15,317 | 其他
(162) | 114.12.31
23,841 |
| 租賃負債 | 113.1.1
$ 6,424 | 現金流量
(37,830)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 | | 匯率變動
445 | 使用權
資產增加
82,003 | 其他
(473) | 113.12.31
50,569 |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信音)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信音 $ 72 -

合併公司對上述關係人銷貨價格無其他客戶可供比較,對關係人收款條件為月結60天。對一般客戶收款期間則多為月結30~210天。

2. 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12.31 113.12.31
應收帳款-關係人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信音 $ 76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8,506 29,994
退職後福利 661 (546)
$ 29,167 29,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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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抵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抵質押擔保標的 114.12.31 113.12.31
受限制銀行存款(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海關保證金 $ 3,000 600
土地及建築物(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長短期借款 142,692 143,554
$ 145,692 144,154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銀行借款及借款額度擔保而開立之保證票據分別為660,590千元及678,205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4年度 | | | | 113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屬於營業
外支出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屬於營業
外支出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
| 薪資費用 | 239,890 | 247,773 | - | 487,663 | 257,282 | 252,848 | - | 510,130 |
| 勞健保費用 | - | 9,319 | - | 9,319 | - | 8,642 | - | 8,642 |
| 退休金費用 | - | 5,397 | - | 5,397 | - | 3,639 | - | 3,639 |
| 董事酬金 | - | 7,500 | - | 7,500 | - | 7,378 | - | 7,378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44,564 | 24,696 | - | 69,260 | 43,873 | 22,594 | - | 66,467 |
| 折舊費用 | 60,458 | 36,379 | 5,407 | 102,244 | 56,904 | 26,577 | 6,280 | 89,761 |
| 攤銷費用 | - | 3,523 | - | 3,523 | - | 257 | - | 257 |

(二)孫公司蘇州泰碩於民國一〇六年十月二十三日與原告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間自民國一〇七年四月一日起至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租賃屆滿時,原告出租方主張蘇州泰碩返還之租賃廠房不符合可供正常使用狀態,於民國一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請求租賃廠房之修復費用、逾期租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款共計人民幣400萬元,並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經法院裁定凍結蘇州泰碩之銀行存款,於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為人民幣1,233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本案已於民國一一三年三月十一日經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判決,蘇州泰碩需支付原告出租方佔有使用費、維修費用、訴訟費及保全費共計人民幣1,112千元,雙方同意皆不再上訴,蘇州泰碩已於民國一一三年四月一日依確定判決將相關費用給付予原告出租方完畢,並向法院申請解封蘇州泰碩之銀行存款,於民國一一三年四月八日解除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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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關本公司股東之一於民國一一三年間公告內容涉及本公司營運項目,暨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三日以郵件通知本公司「關於參股企業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記憶卡卡座類業務的進一步聲明」以及其關聯企業於當地2024年年度報告揭露之相關承諾函履行情形,提及將積極選擇採取下列任一種預防性措施方案,包括推動非主要營業項目(記憶卡卡座業務)之轉讓,或不從事銷售單純記憶卡卡座產品,轉型為「記憶卡模組整體解決方案」,希冀本公司在不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前提下審慎評估之。

本公司產品涵蓋散熱模組及其他電子零組件;以散熱模組產品為主,其他電子零組件產品為輔。惟有關記憶卡卡座類業務未來發展乙事,將謹遵本公司經營及產品策略暨公司法等相關規定,並依本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等法定程序辦理,以維護全體股東之權益。

(四)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九年與原告供應商簽定採購合約,雙方就「5G吹脹板」的開發與生產建立長期合作關係。根據合約規定,由合併公司以採購單方式提出採購需求並確認產品型號及採購數量等資訊,原告供應商則按照訂貨單進行書面確認後展開生產作業。於民國一〇九年七月,合併公司通知原告供應商暫停生產並停止交付貨物,原告供應商主張前期訂單已規劃生產排程但尚未交付之所有產品,應由合併公司承擔付款義務,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二日請求貨款、利息及倉儲費等賠償款共計人民幣3,949千元,並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經法院裁定凍結合併公司之銀行存款。相關銀行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通知合併公司銀行帳戶已依法院裁定凍結。雙方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日以人民幣976千元達成協議,本案已由原告供應商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訴之申請,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二日經法院准許並解除凍結合併公司之銀行存款。前述協議金額已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五)合併公司為提高個別事業體的專注力及競爭力,並透過資源重新分配,專注於高階渡冷散熱之研發,拓展散熱技術的應用,積極布局渡冷散熱市場,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孫公司東莞泰碩另設立子公司(東莞市信昇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其他電子零組件相關業務,藉此提升經營效率並真實反應個別事業體經營成果,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注入資本。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資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科目 是否為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 簽發貸款 業務往來金額 有效期齡適當金必要之原因 提升撥抵原帳金額 擇併品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資金貸與總限額
名稱 價值
0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6,641 6,286 - - % 2 - 營運週轉 - - 396,984 79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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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資出資金 之公司 資與 對象 往來 科目 是否 為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期末 餘額 實際動 支金額 利率 區間 資金 資與 性質 業務往 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視列備 括呆帳金額 擇併必 對個別對 象資金資 與限額 資金資 與總 限額
名稱 價值
1 39陽泰碩 電子有限 公司 蘇州泰碩 電子有限 公司 其他應 收款一 關係人 134,340 - - % 2 - 管理週轉 - - - 396,984 793,969
2 東莞泰碩 電子有限 公司 蘇州泰碩 電子有限 公司 其他應 收款一 關係人 137,190 89,920 - - % 2 - 管理週轉 - - - 396,984 793,969
2 東莞泰碩 電子有限 公司 39陽泰碩 電子有限 公司 其他應 收款一 關係人 137,190 134,880 13,488 4.00 % 2 - 管理週轉 - - - 396,984 793,969

註1:資金資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填1。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註2:依本公司訂定之「資金資與他人作業程序」中規定總資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的百分之四十為限,與各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成行號,個別資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對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無高者,因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而將資金資與他人總額,以不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且個別資與金額以不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註3:依各子公司訂定之「資金資與他人作業程序」中規定總資與金額以不超過各公司淨值的百分之四十為限,與各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成行號,個別資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對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無高者,因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而將資金資與他人總額,以不逾各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且個別資與金額以不逾各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與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間,或對母公司從事資金資與不受第一項之限制;但集團合併總資與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五百或最終母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無低者為限,且個別資與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五百或最終母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無低者為限。

註4:對39陽泰碩之資金資與金額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末 期中最高 持股比率 備註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本公司 SHINCA_1.375_06 2326 - 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6,223 - % 6,208 -%
本公司 JPM_6.087_10232 9 - 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16,426 - % 16,570 -%
本公司 BAC_5.819_09152 9 - 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16,271 - % 16,413 -%

4.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稱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本公司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進貨 784,285 44.53 % 月結75天 - - (358,666) 50.43 %
本公司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進貨 245,616 13.95 % 月結45天 - - (40,330) 5.67 %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項 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金額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視列備抵 損失金額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最終母公司 358,666 1.97 次 - - 92,182

註1:上述期後收款資訊係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止。
註2: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6.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交易往來情形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或總資產之比率
0 本公司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1 進貨 245,616 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 6.78%
0 本公司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1 應付關係人款 40,330 月結$5元 1.16%
0 本公司 四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1 進貨 59,296 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 1.64%
0 本公司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1 進貨 784,285 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 21.66%
0 本公司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1 應付關係人款 358,666 月結75元 10.30%

註1: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 0代表母公司。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茲就該科目金額屬資產負債科目佔合併總資產1%以上及損益科目佔合併總營收1%以上予以揭露。

註4: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 被投資公司本期(揮)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揮)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世富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散熱模組及電子電腦零組件之買賣業務及大陸投資 250,119 250,119 64,210 100.00% 839,037 100.00% 85,281 84,386 註1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泰碩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大陸投資 332,470 332,470 31,056 100.00% 199 100.00% 22,558 21,106 註1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Vietnam TaiSol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越南 買賣業 - 8,307 - -% - 100.00% - - 註2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TaiSol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泰國 製造及買賣業 192,753 192,753 1,980 99.00% 177,406 99.00% (19,484) (19,289) 註1,3
世富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TaiSol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泰國 製造及買賣業 1,947 1,947 20 1.00% 1,792 1.00% (19,484) (195) 註1,3

註1: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註2:越南泰碩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完成清算程序。
註3:本公司透過世富電子持有1%股權,併同本公司持股99%之股權,綜合持股比例為100%。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註1)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揮)益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期中最高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揮)益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散熱器、熱導管模組及電子電腦零組件之生產、加工及買賣業務、以及線組合金部件之買賣。 190,242(註2) (二) 317,443 - - 317,443 22,686 100.00% 100.00% 21,234 271 -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散熱模組、電子電腦零組件及汽車零配件等之生產、加工及銷售業務。 248,337 (二) 248,337 - - 248,337 85,435 100.00% 100.00% 84,540 826,651 67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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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註1)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備)益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期中最高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備)益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四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電子電腦零組件之生產、加工及買賣業務。 660,030 (一) 660,030 - - 660,030 (930) 100.00% 100.00% (846) 420,501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三)其他方式。

註2:蘇州泰碩於民國一〇八年五月辦妥減資備補虧損人民幣30,220千元及減資送還股款人民幣15,332千元,並於民國一一〇年三月增資美金2,053千元,故實收資本額美金6,053千元。

  1.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 --- | --- |
| 1,225,810(註2)
(USD31,100及HKD61,500) | 1,225,810(註2)
(USD31,100及HKD61,500) | -
(註1) |

註1:本公司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文件之企業,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之投資限額不在此限。
註2:本表相關數字以新台幣列示。涉外幣者應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美金:新台幣=1:31.430及港幣:新台幣=1:4.038予以換算。

  1. 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應報導部門及其營運如下:

  1. 本公司:從事散熱模組及其他電子零組件之銷售。
  2. 東莞泰碩:從事散熱模組及其他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及銷售。
  3. 洲陽泰碩:從事散熱模組之製造及銷售。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銷售或製造不同種類之產品或不同地區之客戶作為區別。由於每一策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了解不同產品及其客戶之業務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大多數之事業單位係分別取得,並視部門之需要組成最適宜之管理團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合併財務報告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合併公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後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者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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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14年度
本公司 東莞泰碩 汕陽泰碩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2,117,164 1,162,044 322,607 19,191 - 3,621,006
部門間收入 9 789,504 69,498 244,630 (1,103,641) -
收入總計 $ 2,117,173 1,951,548 392,105 263,821 (1,103,641) 3,621,006
應報導部門損益 $ 71,042 84,540 (846) 1,663 - 156,399
113年度
本公司 東莞泰碩 汕陽泰碩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2,237,932 1,154,459 343,708 17,783 - 3,753,882
部門間收入 70 870,767 80,813 233,061 (1,184,711) -
收入總計 $ 2,238,002 2,025,226 424,521 250,844 (1,184,711) 3,753,882
應報導部門損益 $ 145,797 116,066 (6,266) 7,086 - 262,683

合併公司營運決策者不以營運部門之資產及負債作為決策之依據,故不揭露營運部門之資產及負債。

上述應報導部門資訊重大調節項目說明如下: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應報導部門收入合計數分別應銷除部門間收入1,103,641千元及1,184,711千元。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地 區 別 114年度 113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美 洲 $ 64,315 115,798
亞 洲 3,530,963 3,600,533
歐 洲 25,728 37,551
$ 3,621,006 3,753,882
114.12.31 113.12.31
非流動資產:
臺 湾 $ 165,592 156,130
中 國 328,774 351,218
其 他 148,358 19,282
$ 642,724 52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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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具、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退職福利之資產。

(四)主要客戶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其收入佔合併綜合損益表營業收入金額10%以上之客戶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甲公司 $ 765,789 781,095
乙公司 $ 420,731 408,373
丙公司 $ 416,469 35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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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1)陳富仁

北市財證字第 1150618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2)蕭雅文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04016004

事務所電話:(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89858152

(1)北市會證字第4151號

會員證書字號:

(2)北市會證字第4589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簽名式(一) 陳富仁 存會印鑑(二) 蕭雅文
簽名式(三) 蕭雅文 存會印鑑(四) 蕭雅文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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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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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5 年 0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