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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OL Annual Report 2015

Nov 10, 2015

52316_rns_2015-11-10_6d70103b-6665-4ff4-9a80-65001348bb17.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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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mathcal{L}(\mathbf{A})$ and $\mathcal{L}(\mathbf{A})$

$\mathcal{L}{\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

合併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02號3樓 電話: (02)2656-2658

$\mathbf{B}$ 錄

$\frac{1}{2}$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頁次
一、封
1

二、目
$\overline{2}$
三、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 - 11$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 20$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0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1 - 43$
(七)關係人交易 $43 - 44$
(八)質押之資產 44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4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4
$(+=)$ 其
4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5 - 47$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7
3.大陸投資資訊 48
(十四)部門資訊 $48 - 50$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自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 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 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 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期:民國一〇五年三月十五日 $\mathbf{H}$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Xinyi Road, Taipei, 11049, Taiwan, R.O.C.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泰碩雷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 倩表, 暨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 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 合併現金流量。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證券主管機關 台財證六字第0930104860號 核准簽證文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一〇五 年 三 月 十五 日 民 國

${\sim}4{\sim}$

單位:新台幣千元 $\sqrt{6}$
103.12.31

41
$\frac{9}{6}$
104.12.31

41
ε
59,856
,
S
$\mathbf{c}$
41,145
Z
42,672
27
560,209
28
661,873
Ξ
222,875
$\overline{a}$
244,660
27,226
29,841
3,710
5,150
44
915,021
$\frac{4}{1}$
984,196
×
$\overline{12}$
287,776
59,344
18,874
59,344
$\overline{a}$
306,650
$\overline{11}$
974,365
$\frac{54}{5}$
1,290,846
33
697,500
29
696,122
S
103,977
S
115,819
2
34,142
2
50,741
$\overline{a}$
210,545
$\infty$
184,703
56,784
2
44,384
(9,405) 53
1,102,948
46
1,082,364
$\frac{80}{2}$
2,077,313
$\frac{80}{100}$
2,373,210
$\frac{1}{2}$
天地有限公司及共子公司 $\mathbf{m}$
$\mathsf{I}$
二月三十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及八)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八)及八)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一)) 本期所得税负债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九)及八) 長期借款(附註六(八)及八)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楼益(附柱六(九)(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报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庫藏股票 股東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全海河星角银表 i)
O
2100 2322 2170 2200 2230 2300 2530 2540 3110 3200 3310 3350 3410 3500
ſ $\mathcal{S}_0$ 24 55 $\overline{1}$ $\overline{c}$ 78 2 $\frac{8}{2}$ 22 $\frac{100}{1}$
EA 103.12.31
494,127 732,570 84 292,467 58,087 48,065 1,625,400 31,525 369,131 8,230 18,635 1,428 22,964 451,913 2,077,313
泰碩電 民國一〇四 41
$\sqrt{6}$ 26 $\overline{5}$ $\overline{14}$ 78 $\frac{6}{2}$ $\frac{22}{2}$
104.12.31

4
620,655
S
733,870 47,169 324,672 76,622 42,632 1,845,620 12,130 384,582 8,458 30,583 65,240 26,597 527,590 S 2,373,210 100

流動資産:
现金及约當現金(附註六(一))
110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二))
117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二)及七)
1210
存货(附註六(三))
130X
预付款项(附註六(十))
141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二)及八)
1470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四))
155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及八)
160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六))
1780
遥延所得视資產(附註六(十三))
1840
長期預付租金(附註六(十))
1985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十二))
1990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經理人:

慈强

會計主管: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佛縣全铜層表 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二年下用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4年度 103年度

%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七)) \$ 2,555,830 100 2,630,35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三)及十二) 1,964,328 77 2,019,385 77
5900 營業毛利 591,502 23 610,967 23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二)(十二)(十五)(十八)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172,595 7 173,756 6
6200 管理費用 130,482 5 134,466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52,784 6 125,079 $\overline{5}$
455,861 18 433,301 16
6900 營業淨利 135,641 5 177,666 $\tau$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四)(九)(十九)):
7010 其他收入 17,614 $\mathbf{1}$ 23,073 $\mathbf{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34,140 1 3,609
7050 財務成本 (4, 495) (2, 726)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18,948) (1) (13,605) (1)
28,311 $\mathbf{1}$ 10,351
79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163,952 6 188,017 $\tau$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31,587 1 22,034 $\mathbf{1}$
本期淨利 132,365 5 165,983 6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二)(十四)):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2 33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2 $\overline{a}$ 33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2,400) 28,170 1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2, 400) 28,170
8300 (12, 388) $\qquad \qquad$ 28,501
85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 119,977 5 194,484 $\overline{7}$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132,365 $\frac{5}{2}$ 165,983 $\overline{\mathbf{p}}$
综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S 119,977 $\overline{\phantom{0}}$ 194,484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六))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90 2.38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1.72 2.37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泰碩電子提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继制系統的表
〇四年及一(三)门行信司星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〇四年及一

國外營運
保留盈餘
法定盈
换算之兄换
構財務報表
*
普通股
資本公務 餘公積 未分配
盈 餘

庫藏股票 權益總額
697,500 03.97 c 63,22 28,614 .013.089
165,983 165,983
33 28,170 28,501
166,314 28,170 194,484
14,365 (14, 365)
$\mathbf{I}$ (104, 625) (104, 625
697,500 103,977 34,142 210,545 56,784 1,102,948
ï 132,365 132,365
(12, 400) (12, 388)
132,377 (12, 400) 119.977
16,599 (16, 599)
(139, 500) (139, 500)
10,350 10,350
402 1,047 1,449
(13, 552) (13, 552)
(1,780) (247) (2, 120) 4,147
692 692
696,122
5
115,819 50,741 184,703 44,384 (9,405) 1,082,364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 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六(十四)): 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六(十四)):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普通股現金股利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庫藏股買回 庫藏股註銷 本期淨利 本期淨利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sim7\sim$ 經理人:

變變

會計主管

董事長: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4年度 10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163,952
188,017
本期税前净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68,772 66,683
攤銷費用 3,795 5,391
呆帳費用(轉列收入)提列數 (587) 287
利息費用 4,495 2,726
利息收入 (6,211) (4, 751)
股份基礎给付酬勞成本 69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18,948 13,605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448 9,385
214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無形資產轉列費用數
577 108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1,068 6,296
迴轉銷貨退回及折讓數 (1,251) (2,072)
公司債發行成本攤銷數 1,532 $\omega$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93,278 97,8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 551 205,99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84 е
存貨增加 (33, 273)
(17, 107)
(34, 143)
42,412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1,101 6,922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增加 (17) (574)
長期預付租金増加 (65, 24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13.901) 220,61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101,664 (59, 818)
其他應付款增加 21,890 8,854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440 (11, 189)
(2,869)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24,994 (65, 02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1,093 155,591
調整項目合計 104,371 253,46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68,323 441,480
收取之利息 5,100 4,640
支付之利息 (1, 476) (2,625)
支付之所得税 (40, 772) (21,20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31,175 422,28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3, 688)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3, 584) (58, 33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9 9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增加 (46, 169) (84)
取得無形資產 (4,658) (4,084)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4,335 4,159
(11,617)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增加 (9, 797)
108
$\overline{\phantom{a}}$
收取之利息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39, 736) (113, 64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59, 856) (14, 657)
發行公司債 294,850
償還長期借款 (41,295) (81,241)
發放現金股利 (139, 500) (104, 625)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13, 552)
40,647
(200, 523)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5,558) 26,87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26,528 134,998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94,127 359,12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20,655 494,127

(請詳 関後附合 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次
興木!。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奉經濟部核 准設立,登記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02號3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稱「合併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為連接器之製造、代理銷售及買賣,電子電腦之零組件加工製造裝配買賣業 務、電線電纜之加工組裝製造之買賣、鎂鋁合金部件之買賣、汽車零配件加工製造之買賣 及代理各項國內外廠商產品之經銷報價投標等業務。

合併公司股票自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合併公司之 主要營運活動及營運部門資訊,請參閱附註十四。

二、诵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五年三月十五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〇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 認可並發布生效之二〇一三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金融工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
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2010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
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201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
互抵」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
2014年1月1日
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埋 争 严 弯 仰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4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二〇一三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 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 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合併公司已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比較期亦已配合重行表達。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二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合併公司依該準則增加有關關聯企業(請詳附註六(四))之資訊揭露。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三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改變公允價值之定義,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 相關揭露。合併公司已依規定新增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並 已按照該準則之過渡規定,推延適用新準則之公允價值衡量規定,惟針對新增之揭 露規定無須提供比較期資訊。雖然已自民國一〇四年起推延適用新衡量規定,但對 合併公司資產及負債項目之公允價值衡量並無重大影響。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以下稱理事會)已發布,惟截至報導日止尚未經 金管會認可及公布生效日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
F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理」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
資產之認列」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之持續適用」
2014年1月1日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遵循聲明

$\mathcal{L}^{\pm}$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 失,減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 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第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4.12.31 103.12.31
本公司 世窗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世窗電子)
投資控股及買賣業 100 % 100 %
本公司 泰碩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泰碩香港)
投資控股 100 % 100 %
本公司 TaiSol Electronics Japan Co., Ltd.
(以下簡稱TaiSol (Japan))
買賣業 100 % 100 %
本公司 Techmaster Limited (SAMOA)
(以下簡稱Techmaster)
買賣業 100 % 100 %
世窗電子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東莞泰碩)
製造及買賣業 100 % 100 %
泰碩香港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蘇州泰碩)
製造及買賣業 100 % 100 %

合併公司並無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四)外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1.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 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 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 非流動資產: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 受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 非流動負債:

    1. 福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1. 预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 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 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 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主要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放款及應收款。

(1)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之權益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 資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 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 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 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滅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債務人將進入破產 或其他財務重整可能性大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等。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群組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 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群組超過平均授信期間 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 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 捐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 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 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 動認列於損益。

(4)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 且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該金融資產除 列。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 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合併公司所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係持有人擁有選擇權可轉換為股本之轉換 公司倩,其發行股份之數量並不會隨其公允價值變動而有所不同。

權益組成部分之原始認列金額則以整體複合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與負債組成 部分公允價值二者間之差額衡量。任何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依原始負債及權 益之帳面金額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原始認列後,複合金融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係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 衡量。複合金融工具之權益組成部分,原始認列後無須重新衡量。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 及支出項下。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惟短期金額負債之 利息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 入及支出項下。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項下。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 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存貨之原始成本係為存貨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必要支出。

存貨之續後衡量則依存貨之各類別逐項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淨變現 價值則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 用為計算基礎。存貨之成本超過淨變現價值時,應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 並將該沖減之金額認列為銷貨成本。若續後期間淨變現價值增加,則於原沖減金額 之範圍內,迴轉存貨淨變現價值增加數,並認列為當期銷貨成本之減少。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非控制或聯合 控制者。合併公司共同持有被投資公司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表決權時,即假 設具有重大影響力。

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 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 與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必要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 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合併公司對該被投資 公司之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 未有減損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 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經常性之維護及修理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除土地外,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 資產之各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 則此組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 五十~五十五年
2.機器設備 三~十年
3.模具設備 二~五年或依預計使用量
4 辦公設備 二~五年
5.其他設備 三~十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評估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一)租 賃

凡承租之租約屬營業租賃者,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合併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租金给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 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十二)無形資產

主要係專利權、商標權及電腦軟體,取得時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 衡量之。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下列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 列於損益:

  • 1.專利權 一~二十一年
  • 十~十五年 2.商標權
  • 三~五年 3. 電腦軟體

每年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有變 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 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滅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 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 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 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 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 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 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變,則 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惟不 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 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四)庫藏股票

合併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 認列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金額, 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沖抵同種 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 面金額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金 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 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 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五)收入認列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售 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 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 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 減項。

(十六)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書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 員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 休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 到期日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 公司債或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書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 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 用於合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 負債清償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 認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 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 動,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 )再衡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惟合併公司得選擇將該等已認列於其他綜 合捐益項目下之金額轉入保留盈餘或其他權益,若採用轉入其他權益者,後續期 間不得重分類至損益或轉入保留盈餘,應於未來期間一致採用。合併公司將確定 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合併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書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 或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给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 報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

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 ;而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 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 之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 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 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1.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 之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 得稅自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 ,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 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合併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 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 之捐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 算之。合併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紅利、可轉換公司債及員工之股票選擇 耀。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 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

。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 予以認列。

本合併財務報告並無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者。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 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三),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12.31 103.12.31
庫存現金 S 468 947
活期存款 444,450 454,990
定期存款 175,737 38,190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S 620,655 494,127

(二)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其他應收款

104.12.31 103.12.31
應收票據 \$
14,845
281
應收帳款 720,040 735,155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47,169 84
其他應收款(列於其他流動資產) 5,480 5,547
減:備抵呆帳 (1,015) (1,615)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1,251)
\$
786,519
738,201

合併公司之應收帳款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合併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4.12.31 103.12.31
逾期1~30天 623
\$
999
逾期31~120天 3,440 117
逾期121~365天 $\overline{\phantom{0}}$ 418
4,063 1.534

應收款項之備抵呆帳係用於記錄壞帳費用,惟若合併公司確信相關款項可能無 法回收者,則於認為款項無法收回時,逕將備抵呆帳沖轉應收帳款。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組合評估
104年1月1日餘額 之減損損失
1,615
减損迴轉利益 (587)
外幣換算損益 (13)
104年12月31日餘額 S 1,015
組合評估
之減損損失
103年1月1日餘額 1,306
認列減損損失 287
外幣換算損益 22
103年12月31日餘額 1,615

(三)存 貨

104.12.31
製成品 \$ 208,053 189,074
在製品 31,909 26,827
78,450 71,828
6,260 4,738
S 324,672 292,467

合併公司之銷貨成本明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存貨銷貨成本 1,956,245 2,005,277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1.068 6.296
存貨報廢損失 7.015 7.812
1,964,328 2,019.385

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4.12.31
_____
103.12.31
n
關聯企業
12,130
œ
۰D
.525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 財務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
S 104.12.31
12,130
103.12.31
31,525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104年度 10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18,948 13,605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S 18,948 13.605

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房屋及

機器
設備
模具
設備
辨公
设備
其他
設備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107,699 56,554 201,500 52,024 7,000 133,829 558,606

920 14,718 27,839 2,322 37,854 83,653

(16, 573) (2,076) (1, 534) (1,320) (21, 503)
重分類 3,575 1,942 676 6,193
匯率變動之影響 (3, 839) (1, 185) (109) (2,763) (7, 896)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_107,699 57,474 199,381 78,544 7,679 168,276 619,053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107,699 56,554 193,801 80,014 17,993 100,653 556,714

11,176 10,243 3,652 27,960 53,031

(16, 892) (43,066) (15, 191) (1, 578) (76, 727)
重分類 2,595 1,973 886 5,454
匯率變動之影響 10,820 2,860 546 5,908 20,134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107,699 56,554 201,500 52,024 7,000 133,829 558,606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11,011 105,513 18,911 2,121 51,919 189,475
本年度折舊 1,141 24,088 15,273 1,879 26,391 68,772

(15, 446) (1,789) (1, 498) (1,293) (20,026)
匯率變動之影響 (2,080) (465) (28) (1,177) (3,750)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2,152 112,075 31,930 2,474 75,840 234,471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9,992 90,116 34,387 12,851 29,596 176,942
本年度折舊 1,019 21,852 19,277 3,873 20,662 66,683
減損損失 214 214

(14, 227) (36, 668) (15, 188) (1,250) (67, 333)
匯率變動之影響 7,772 1,701 585 2.911 12,969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11,011 105,513 18,911 2,121 51,919 189,475
帳面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 \$107,699 45,322 87,306 46,614 5,205 92,436 384,582
民國103年1月1日 \$_107,699 46,562 103,685 45,627 5,142 71,057 379,772
民國103年12月31日 107,699
S.
45,543 95,987 33,113 4,879 81,910 369,131

截至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為長短期借款、融資額度及可 轉換公司債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sim$

(六)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專利權 商標權

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18,069
\$
3,706 7,600 29,375
單獨取得 3,589 1,069 4,658

(3,834) (1,301) (5,135)
匯率變動影響數 (249) (249)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17,575
\$.
3,474 7,600 28,649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16,116
6,552 7,600 30,268
單獨取得 2,859 1,225 4,084

(1,314) (4,071) (5,385)
匯率變動影響數 408 40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18,069
S
3.706 7.600 29,375
攤銷: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13,171
1,399 6,575 21,145
本期攤銷 2,771 513 511 3,795

(3,834) (724) (4,558)
匯率變動影響數 (191) (191)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11,917
\$
1.188 7.086 20,191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11,135
3,504 6,065 20,704
本期攤銷 3,023 1,858 510 5,391

(1, 314) (3,963) (5,277)
匯率變動影響數 327 327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13,171
1,399 6,575 21,145
帳面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5,658
2,286 514 8,458
民國103年1月1日 S.
4,981
3,048 1,535 9,564
民國103年12月31日 4,898
S
2,307 1,025 8,230

合併公司之無形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短期借款

104.12.31 103.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blacksquare$ 39,856
擔保銀行借款 20,000
59,856
尚未使用額度 464.012 394,169
利率區間 $1.33\%$ ~1.60%

合併公司資產設定抵押質押提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04.12.31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擔保銀行借款 美金 1.38%~1.90% 民國一◯七年 \$ 61,546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42, 672)

18,874
S
103.12.31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擔保銀行借款 美金 1.34%~1.37% 民國一〇七年 \$ 100,489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41, 145)

\$
59,344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應付可轉換公司債

利息費用

1.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二十九日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其 明細如下:

104.12.31
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原始發行金額 \$
300,000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尚未攤銷餘額 (7,286)
應付公司債發行成本尚未攤銷餘額 (3,438)
累積已轉換金額 (1,500)
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287,776
權益組成部分一轉換權(帳列資本公積一認股
權)
\$
10,298
104年度

$\overline{s}$

3,193

  • 2.上述可轉換公司債之主要發行條款如下:
  • (1)發行總額:300,000千元。
  • (2)發行面額:100千元。
  • (3)發行期間:三年(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一〇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 (4)票面利率: 0%。
  • (5)贖回辦法:

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併公司得提前贖回債券;

  • A.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後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本公司 普通股在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 達30%以上;
  • B.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後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尚未轉換 之倩券總金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10%時,合併公司得按倩券票面金額,以現 金贖回其全部債券。
  • (6)到期本金償還:

除已被提前贖回或行使轉換權外,到期時合併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償 還。

(7)轉換價格:

公司債原始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7.3元。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 五月十五日經股東會決議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為新台幣1.99884757元,並 以民國一○四年七月八日為除息基準日。依發行辦法規定自民國一○四年七月 八日起,將轉換價格由每股新台幣37.3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34.3元。續後遇有發 行辦法規定應調整債券轉換價格之情事,依相關規定辦理之。因而截至民國一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4.3元。

  • (8)合併公司委任兆豐銀行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擔保銀行,並提供土地及建築物 作為擔保,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 (9)轉換情形:

截至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開可轉換公司債已申請轉換為本 公司普通股者為40千股,可轉換公司債轉換面額為1,500千元,產生之淨資本公 積為1,047千元,債券轉換產生之股本為402千元,相關變更登記業已辦理完竣。

3.合併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係將選擇權及負債分離,並分 別認列為權益及負債,其相關資訊如下:

园内第一次右播

.
保可轉換公司債
發行時可轉換公司債本金之複利現值 289,470
發行時權益組成要素 10,530
發行時應付公司債總額 300,000

(十)營業租賃

1.合併公司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之應付租金付款情形如下:

104.12.31 103.12.31
一年內 6,906
\$
36,950
一年至五年 31,963 96,553
38,869
Ф
133,503
2.合併公司預付租金之明細如下:
104.12.31 103.12.31

動:
預付租金 41,508 15,605
非流動:
長期預付租金 S
65,240
1,428

上述預付租金主係東莞泰碩及蘇州泰碩之預付租金,合併公司已依其到期期 間分別認列於預付款項及長期預付租金項下。

(十一)其他應付款

104.12.31 103.12.31
應付費用 105,639 115,056
應付設備款 17,440 17,371
其他應付款項 121,581 90,448
244,660
\$
222,875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1} \times \mathbf{$

$\frac{1}{2}$

(十二)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4.12.31 103.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16.014 15,602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6.948) (16,507)
淨確定福利淨資產 (934) (905)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書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 平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 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 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 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6,948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 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S 15,602 18,994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一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104 (272)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308 380
計劃支付之福利 (3,500)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S 16,014 15,602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6.507 16.125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一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441 382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S 16.948 16.507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308 380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326) 323)
ιΒ (18) 57
管理費用 S 18 57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資產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計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資產之再衡量數如下:

104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S (5,111) (5, 442)
本期認列
12月31日累積餘額 S (5.099 (5,111)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top$ :

104.12.31 103.12.31
折現率 2.00 % 2.00%
未來薪資增加 3.00% 3.0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四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並無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 之情形。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8.24年。

(7)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 表日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 有可能影響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 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653) 686
未來薪資增加 668 (655)
10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513) 537
未來薪資增加 524 (529)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曾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 淨確定福利資產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缴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4,299千元及3,942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三)所得税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46,767 36,809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3,232) (11,514)
43,535 25,295
遞延所得稅利益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8, 147) 1,308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沖減或先前沖減之迴轉 (206) 7,002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影響數 (3,595) (11, 571)
(11,948) (3,261)
所得稅費用 S 31,587 22,034

اللواري والأوراد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無直接認列於權益之所得稅費用及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 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税前净利 163,952 188,017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27,872
31,963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14,524 7,116
投資收益影響數 14,569 28,973
租稅獎勵 (3,324) (4,005)
免税所得 (15, 417) (14,097)
不可扣抵之費用 487 596
認列前期未認列之課稅損失 (8, 132)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影響數 (3,595) (11, 571)
前期高估 (3,232) (11,514)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1,022 2,466

(1,319) 239
所得稅費用 31,587 22,034
  1.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 因合併公司可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 轉,故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相關金額如下:

103.12.31 104.12.31 $\overline{\text{S}}$ (41,053) (2,395)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 (2)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暫時性差異 因合併公司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 ,故未認列相關遞延所得稅資產,其相關金額如下:

104.12.31 103.12.31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暫時性差異 S 35,063 $\mathcal{L} = \mathcal{L} \mathcal{L}$

土宰坦

(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ヘリ九
兌換利益
民國104年1月1日(即104年12月31日餘額)\$
\$
民國103年1月1日
(252)
貸記(借記)損益表 252
民國103年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備抵銷
貨退回 備抵 虧損
及折讓 壞帳 扣抵

民國104年1月1日 S 15,513 1,742 1,380 18,635
貸記(借記)損益表 11,788 206 (46) 11,948
民國104年12月31日 27,301 1,948 1.334 30,583
民國103年1月1日 \$ 5,547 1,996 6,748 1,335 15,626
貸記(借記)損益表 9,966 (254) (6, 748) 45 3,009
民國103年12月31日 15,513 1,742 1.380 18,635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二年度。

  1.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4.12.31 103.12.31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184.703 210.545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47.065 12.015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04年度(預計) 103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24.27% 15.09%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1,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69.612千 股及69,750千股。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因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行使轉權而發行新股40千股, 以面額發行,總金額為402千元,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4.12.31 103.12.31
發行股票溢價 104,829 103,977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10,298 -
員工認股權 692 $\overline{\phantom{0}}$
\$
115,819
103,977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 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 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 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繳稅 款,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 額時不在此限,如尚有餘額得視業務需要酌以保留外,其餘得以下原則分派:

(1)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不超過百分之五;

(2)員工紅利不超過百分之十五但不低於百分之三;

(3)其餘為股東紅利。

其餘併同以往年度未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之。

本公司之股利政策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 現金流入之需求。盈餘之分派得經股東會決議保留全部或部份為未分配盈餘,於 以後年度一併發放。另,員工股票紅利分配之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 之從屬公司員工。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惟此項盈 餘分派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情形及資金狀況,經股 東會決議調整之。

依民國一〇四年五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已不 屬於盈餘分配項目,本公司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前配合修改公司章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 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 ,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本公司於分 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與 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 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員工紅利實際配發金額為7,078千元,董事及監察人 酬勞實際配發金額為5.662千元,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實際配發情形與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四年五月十五日及民國一〇三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 會決議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如下:

$103$ 年度 102年度
配股率(元)
配股率(元)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金 2.0
S
139,500 15 104,625
  1. 庫藏股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公司留才激勵配套措施,經民 國一〇四年九月十八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民國一〇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十 六日間以每股15.5元~25.0元之價格,預計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500千股。截至 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共計430千股,買回總金額為 9,405千元,另並無轉讓予員工之情形。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經 民國一〇四年九月十八日董事會決議通過,預定於民國一〇四年十月十九日至十 一月二十日,胃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2.500千股,每股買回區間價格預定為新臺幣 15.5元~25.0元。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共計 178千股,買回總金額為4,147千元,全數已完成註銷。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庫藏股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另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 之總金額,不得逾公司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依 申請執行庫藏股時按相關法令計算相關限額,均無超限之情形。

a la de compatible

5.其他權益

國外營連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民國104年1月1日 S 56,784
换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12, 400)
民國104年12月31日 44,384
民國103年1月1日 S 28,614
换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28,170
民國103年12月31日 S 56,784

(十五)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總額度為600單位,每單位員工認股權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該議案並於民國 一〇四年五月十五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另於民國一〇四年七月二十二日依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40027805號函申報生效,於民國一〇四年八月十一日 經董事會決議發行。

合併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係為本公司 所發行,其明細如下:

權益交割
員工認股權憑證
給與日 104.8.11
給與數量 600千股
合約期間 6年
授予對象 特定職等或對本公司有特
殊貢獻之本公司及國內外
由本公司直接(間接)轉投
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
公司全職正式員工且為公
司營運相關之重點人才
既得條件 未來2年~5年之服務

1.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數

合併公司採用Binomial-Model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允 價值,該模式之輸入值如下:

員工認股權憑證
給與日股價 18.35元
執行償格 $14.11 \,\pi$ .
預期波動率(%) 35.50%
認股權存續期間 6年
無風險利率(%) 0.98%

$\sim$

預期波動率係以本公司最近一年台灣經濟新報社之上市(櫃)股價(日)資料庫查 詢股價後計算之年化標準差為基礎;認股權存續期間依本公司發行辦法規定;無風 險利率以政府公債為基礎。

2.員工認股權計畫之相關資訊

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詳細資訊如下:

104年度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元)
認股權數量
(千單位)
1月1日流通在外數量
本期給與數量 14.11 600
12月31日流通在外數量 14.11 600
12月31日可執行數量 S

合併公司流通在外之認股權資訊如下:

104.12.31
執行價格區間 - 14.11 元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間 5.614

3.員工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因員工認股權憑證所產生之費用為692千元。

(十六)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S 132,365 165,98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69,649 6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1.90 2.38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 S 132,365 165,983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之利息費用 3,193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調整
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135,558 165,98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69,649 69,75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紅利之影響(千股) 345 267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千股) 8,710
員工認股權之影響(千股) 10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
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千股)
78,714 70,017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S 1.72 2.37

(十七)收 入

合併公司之收入明細如下:

104年度
銷貨收入 2,715,214 2.778,654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159.384) (148, 302)
2,555,830 2,630,352

(十八)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之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 撥不超過百分之十五但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五為董監事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 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5,949千元 及4.759千元,係以本公司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 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擬訂定之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 列報為民國一〇四年度之營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若實際分 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民國一〇五 年度之損益。

(十九)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利息收入 6.211 4,751
樣品收入 1.378 4,061
租金收入 3 34
其他收入 10.022 14,227
S 17.614 23,073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エリサートリヌ エリコ 十 戊
外幣兌換利益 \$
38,489
15,470
處分設備損失 (1.448) (9,385)
設備減損損失 $\overline{\phantom{a}}$ (214)
什項支出 (2.901) (2,262)
34.140 3,609

$104E \pm$

$102k \pm$

3. 财務成本

合併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S (1,302) (2,726)
可轉換公司債利息攤銷 (3,193) $\qquad \qquad$
S (4,495) (2, 726)

(二十)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1,416,431千元及1,245,542千元。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之收入均約78%係來自於對前十大 集團客戶之銷售。但未有地區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一年以内 $1 - 2 +$ $2 - 5 +$ 超過5年
10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S
61,546
62,486 43,512 18,974
應付公司債 287,776 298,500 298,500
應付帳款 661,873 661,873 661,873
其他應付款 154.675 154,675 154,675
\$1,165,870 1,177,534 860,060 18,974 298,500
103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S
120,489
122,417 62,394 41,752 18,271
無擔保銀行借款 39,856 39,915 39,915
應付帳款 560,209 560,209 560,209
其他應付款 222,875 222,875 222,875
\$ 943,429 945,416 885,393 41,752 18,271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 3.匯率風險
  •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4.12.31 103.12.31
外幣 匯率(元) 台幣 外幣 匯率(元)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
\$
6,542
4.995 32,675 9,336 5.092 47,539

45,408 32.825 1,490,521 28,927 31.650 915,538

1,992 0.273 543 12,635 0.265 3,343

1,064 4.235 4,506 166 4.080 675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人民
274 4.995 1,367 324 5.092 1,648

6,952 32.825 228,184 8,624 31.650 272,959

1,596 0.273 435 2,982 0.265 789

47 4.235 201 39 4.080 158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 損益資訊,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外幣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 分別為38,489千元及15,470千元。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付帳 款、其他應收/付款項及銀行借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〇 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美金、人民幣、港幣及日幣相對於新台幣升 值或貶值0.2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增加(減少)損益金額如 下;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升值對稅後
淨利之影響數
貶值對稅後
淨利之影響數
民國104年12月31日
人民幣(升值或貶值0.25%) \$ 65 (65)
美金(升值或貶值0.25%) 2,619 (2,619)
日幣(升值或貶值0.25%) (1)
港幣(升值或貶值0.25%) 9 (9)
2,694 (2,694)
升值對稅後
淨利之影響數
貶值對稅後
淨利之影響數
民國103年12月31日
人民幣(升值或貶值0.25%) S 95 (95)
美金(升值或貶值0.25%) 1,333 (1, 333)
日幣(升值或貶值0.25%) 5 (5)
港幣(升值或貶值0.25%) (1)
S 1,434 (1,434)

4 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長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長短期 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以民國一〇四年及一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借款餘額計算,市場利率每增加1%,將分別增加合併公 司未來現金流出615千元及1,603千元。

5.公允價值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 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 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 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04.12.31
帳面 公允價值
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20,655
應收票據及帳款 733,870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52,649
受限制資產 2,809
存出保證金 6,448

\$1,416,43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
期長借)
\$
61,546
應付公司債 287,776 292,739 292,739
應付帳款 661,873
其他應付款 154,675

\$1,165,870 292,739 292,739
103.12.31
帳面 公允價值
金額 第一级 第二級 第三級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94,127
應收票據及帳款 732,570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5,631
受限制銀行存款 7,144
存出保證金 6,070

\$ 1,245,54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短期借款 \$ 59,856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
期長借)
100,489
應付帳款 560,209
其他應付款 222,875

S 943,429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國內可轉換公司債係採用二元樹可轉債評價模型為公允價值之評 價模式,考量股價波動度及無風險利率等參數計算之。

(3)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層級並無任何移轉之情事

(廿一)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 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 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透過內部稽核人員查核,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及運作。

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 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 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 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 義務。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 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所影響。惟管理階層亦 考量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 這些因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 件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 若可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 建立。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集團基準信用評等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 併公司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已發生損失之估計。備抵 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会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分,及為了相 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分。組合損失 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投 音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 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公司組織,無重大 之屬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保 豁

合併公司政策係規定能提供財務保證予100%持有之子公司及因共同投資關 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等。

  1.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 扇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 及具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 受之損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 為464,012千元及394,169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 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 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日 幣、港幣及人民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金、日幣及人民幣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合併公司營運 產生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及美金。在此情況,提供經濟避險 而無須簽訂衍生工具,因此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銀行借款利率主要以變動利率為主,利率變動風險之措施,主要 採定期評估銀行及借款利率,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以取得較低 之融資成本,當未來利率走勢有較大幅度之波動,而合併公司仍持續有借款之 需求時,則合併公司將改採其他資本市場籌資工具募集資金,降低對銀行借款 之依存度,分散利率變動之風險。

(廿二)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 等因素,規劃合併公司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研究發展費用及股利支出等需求 , 保障合併公司能繼續營運, 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益關係人之利益, 並維持 最佳資本結構以達提升股東價值。

(廿三)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現金流量資訊

合併公司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現金數,其現流資訊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數 83,653 53,031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17.371 22,676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17.440) (17, 371)
支付現金數 83,584 58,336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
類別
104.12.31 103.12.31
- علىد ${\bf .000}$ 84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關聯企業 ьυ

其他應收款係應收利息及代墊款。

2.對關係人放款

合併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實際動支情形如下:

關聯企業

$\frac{104.12.31}{s \underline{\hspace{1cm} 46,169}} \underline{\hspace{1cm} 103.12.31}$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資金貸與關係人係分別以年利率 5.00%~6.50%及4.25%計息,為無擔保放款。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04年度 10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S 45,491 48,348
退職後福利 4.447 4.254
۱J 49,938 52,602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抵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抵質押擔保標的 104.12.31 103.12.31
受限制銀行存款(帳列其他
流動資產
銀行借款 - 4.114
土地及建築物(帳列不動產 海關保證金
長短期借款及發行可轉換公
2,809 3,030
、廠房及設備) 司債 153.021 153,243
155.830 160,387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及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銀行借款、借款額度及可轉 換公司債而開立之保證票據分別為988,487千元及1,139,075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用者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326,878 200,819 527,697 332,541 181,739 514,280
勞健保費用 7,154 7,154 6,690 6,690
退休金費用 4,281 4,281 3,999 3,999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5,468 12,161 37,629 20,090 9,678 29,768
折舊費用 55,047 13,725 68,772 52,800 13,883 66,683
攤銷費用 53 3,742 3,795 16 5,375 5,39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四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貸臭 柱束 える
為關
本期最 期末 黄原動 利率 青金
質臭
其務社 有短期融 提列儀
通黄金必 抵呆根
保品 對偶別對
象資金貸
資金費

之公司 财泉 科目 侏人 高全额 做额 支会额 医同 性質 失全额 妻之原因】金 名稱 價值 奥限
一筑
昆额
0 本公司 蘇州泰碩電 應收關
子有限公司 傣人款
19,695 19,695 19,695 3,25% $\overline{2}$ 400,647 登運過韓 $\bullet$ ۰ 216,472 432,945
0 本公司 蘇州笠谷精 應收關
密機電有限 係人款
松司
33,835 36.108 33,835 6.50% - 營運週轉 - - 216,472 432,945
0 本公司 蘇州笠谷精 應收關
密機電有限 係人款
松司
15,512 5.00 % 營運週轉 - 216,472 432,945
0 体公司 蘇州笠谷精 應收關
密機電有限 係人款
公司
12,334 14.771 12,334 5.00 % 修運週轉 216,472 432,945
未荒泰頓電
子有限公司
蘇州泰碩電應收關
子有限公司 係人款
4,995 3.25 % 51,312 登運週轉 206,892 206.892

註1: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填】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 註2:依本公司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中規定總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的百分之四十為限,與各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 號,個別貨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對方問進貨或銷貨金額軌高者。因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 期融通资金之必要而將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且個別貸與金額以不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 註3:依各子公司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中規定總貸與金額以不超過各公司淨值的百分之四十為限,與各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 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對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執高者。因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 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而將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逾各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且個別貸與金額以不逾各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 限。外因子公司與集團100%持有之因外子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以各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千五百為限。

註4:除對蘇州笠谷精密機電有限公司之交易外,餘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没考公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護
期末背
害保證
黄黍敷 以财産擔
保之背書
紧计背字保证金
额佔最近期财務
背書係
證最高
屠母公司
對子公司背
属子公司
對母公司
层对大陸
地区背害
司名稱 公司名稱 确保 逆限額

支金额 保證金額 报告净值之比率 压频 喜保證 发喜保证
0 本公司 朱莞泰碩電
子有限公司
324,709 105,040 - 541,182 Y N Y
0 本公司 Technaster
Limited
(SAMOA)
2 324.709 213,363 213,363 213,363 213.363 19.71 % 541,182 Y N N
0 体公司 鼓州笠谷赫
密機電有限
松町
6 216,472 $\overline{\phantom{0}}$ 24.476 % 541,182 N N v

註]:條依本公司訂定之「背書保證辦法」中規定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不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五十,其中對單一企業保證限額除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法權之股
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三十外,其餘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 11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 F 17 ▪ 股数為十用
有價證券 興有價證券
将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极列科目 л. 幔面全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本公司 TriGem Computer. т. 以成本法衡量之 0.103 -
linc. 全融資產

註:採成本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非屬上市、櫃公司之股票,故無市價可循。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者: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交易對象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之公司

М
進(銷)貨
估熄逸
(销) 货
之比率
投信
期間

投信期間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借註
本公司 Techmaster Limited 本公司之子
(SAMOA)
公司 進貨 025,668. 64.59 %月结150天 (525, 164) 77.22 %
本公司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 本公司之孫
公司
公司 進貨 400,647 25.23 %月結75天 (116.242) 17.09%
東莞泰碩電
子有限公司
Techmaster Limited 彫屬公司
(SAMOA)
销貨 .002.827 63.03 % 月 结105天 449,554 72.84 %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帐列鹿收款项 交易對象 惠收副休人 逾期惠收關條人款項 應收開依人款項 提列備抵
a

Ż.

z
ш
款項餘額 週舞率
չ
農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未帐金额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Techmaster Limited
(SAMOA)
聯屬公司 449,554 2.39次 108.508
ll'echmaster Limited
YSAMOA)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525,164 .99次 108,510 ۰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116.242 $3.69 \pm 1$ 58,530 ۰

註1:上述期後收款資訊係截至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註2: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1) 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将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慈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典交易 交易往來情形
编辑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来對象

м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或
德资産之比率
0 本公司 採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性貨 400,647 無其他殿商可供比較 15.68%
0 本公司 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應付關係人款 116,242 月 结75天 4.90%
0 本公司 [Teclunaster Limited]
(SAMOA)
地背 1,025,668 無其他殿商可供比較 40.13%
0 本公司 lTechmaster Limited
(SAMOA
應付關係人款 525,164 月 结150天 22.13%
限公司 東莞泰碩電子有 Techmaster Limited
ISAMOA)
3 销货 1,002,827 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 39.24%
東莞泰碩電子有
限公司
Techmaster Limited
(SAMOA)
3 德收福保人款 449,554 月结105天 18.94%
限公司 蘇州泰碩電子有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 3 销货 51,312 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 2.01%

註1: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茲就該科目金額屬資產負債科目佔合併總資產1%以上及損益科目佔合併總營收1%以上予以揭露。

註4: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四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股數為千股

投資公司 被投资公司 所在 主要营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资公司 本期認列之
z 地区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反數 比率 長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責(損)益 備註
泰碩電子股
份有限公司
世窗電子(香港
)有限公司
香港 连接器及電子電
腦之零組件之買
賣業務及大陸投
250,119 264,477 64.210 100.00 % 520,902 93,434 93.709 子公司
泰碩電子版
份有限公司
秦碩電子(香港
1)有限公司
香港 大陸投資 332,470 370,270 76,873 100.00 % 170,112 (50, 341) (50,359) 子公司
萘磺電子股
分有限公司
Techmaster
Limited
(SAMOA)
経産型 買賣業 346 346 10 100.00 % 10,660 (379) 193 子公司
泰碩電子股
份有限公司
TaiSol Electronics 日本
Japan Co., Ltd
買責業 2.790 2.790 0.11100.00% 626 75 75 무소리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主要管案 т.
收.
投資 本期期初自
台湾医出界
本期医出或
收回投资金额
本期期末自
台湾重出系
被投资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同接投資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
責報面
裁至本期
止己医回
公司名称 $\mathbf{B}$
黄本额 万式 積投資金額 医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将股比例 (M) 債債 投资收益
蘇州泰碩電子
有限公司
散熱器及電子電腦
之家组件之加工
、製造及買賣業務
,以及纵銘合金部
件之買賣。
331,533 $($ $\tilde{=}$ ) 331,533 331,533 (50, 185) 100.00% (50, 185) 168,979
東莞泰碩電子
有限公司
連接器、電子電腦
及汽車之客組件之
加工、製造及買賣
業務・
260,453 (1) 260,453 246,095 93,099 100,00% 93,099 517,232 8.273
蘇州笠谷精密
機電有限公司
研發、生產鎮、銘
合全部件之加工
、製造及買責業務!
81,810 $(-)$ 43,688 43,688 (38, 669) 49.00 % (18,948) 12,130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

(一)直接赴大陸地医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三)其他方式

tt2:除對蘇州笠谷精密機電有限公司之交易外,餘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632,072$ (註2) $632,072$ (註2)
(USD10,100、HKD61,500 $(USD10, 100 \cdot HKD61, 500)$ (註1)
及JPY147,000) 及JPY147,000)

註1:本公司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文件之企業,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之投資限額不在此限。

註2:本表相關數字以新台幣列示。涉外幣者應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美金:新台幣=1:32.825、港幣: 新台幣=1:4.235及日幣:新台幣1:0.2727予以換算。

  1. 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請 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三個應報導部門,分別為本公司、蘇州泰碩及東莞泰碩及其他。本 公司主要係從事連接器及散熱器之銷售。蘇州泰碩主要係從事散熱器之製造及銷售 。東莞泰碩主要係從事連接器及散熱器之製造及銷售。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銷售或製造不同種類之產品或不 同地區之客戶作為區別。由於每一策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了解不同產品及其客戶之業 務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大多數之事業單位係分別取得,並視部門之需要組 成最適宜之管理團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合併財務報表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合併 公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後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合併公司將部門間 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者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4年度
本公司 蘇州泰碩 東莞泰碩 其他部門

及銷除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1,885,986
S.
84,862 584,931 51 2,555,830
部門間收入 4,327 451,469 1,002,827 26,081 (1,484,704)
收入總計 1,890,313 536,331 1,587,758 26,132 (1,484,704) 2,555,830
應報導部門損益 88,747 (50,341) 93,434 (304) 829 132,365
應報導部門資產 \$2,158,951 383,315 1,154,600 530,493 (1,854,149) 2,373,210
應報導部門負債 \$1,076,587 213,160 625,545 517,284 (1,141,730) 1,290,846
103年度

調
本公司 蘇州泰碩 東莞泰碩 其他部門 及銷除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2,074,630
S.
94,627 460,479 616 2,630,352
部門間收入 18
466,937 1,128,815 33,113 (1,628,883)
收入總計 2,074,648 561,564 1,589,294 33,729 (1,628,883) 2,630,352
應報導部門損益 84,313
ς
33,304 55,828 (3,305) (4,157) 165,983
應報導部門資產 1,926,368
S
377,507 997,893 510,314 (1,734,769) 2,077,313

上述應報導部門資訊重大調節項目說明如下:

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之應報導部門收入合計數分別應銷除部門間收入 1,484,704千元及1,628,883千元。

(三)產品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產品名稱 104年度 103年度
散熱器 \$
1,680,156
1,654,759
連接器 864.421 956,386

11.253 19,207
\$
2,555,830
2,630,352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 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104年度 103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956,557 2,039,234

229,585 216,933
其他國家 369,688 374,185
S 2,555,830 2,630,352
104.12.31 103.12.31
非流動資產

\$ 167,545 166,464

251,846 228,314
\$ 419,391 394,778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 具、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退職福利之資產。

(五)主要客户資訊

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其收入佔合併綜合損益表營業收入金額10%以上 之客户明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甲公司 996.339
m
1.026.306
____

$\sim$ $\sim$

$\blacksquare$

$\overline{5}$

J

$\frac{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