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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OL AGM Information 2026

Apr 24, 2026

52316_rns_2026-04-24_74f8db13-0967-41f4-9a49-2579cc2a9047.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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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聯

106420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 7 號地下二樓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 : 3 0 ∼下午4 : 3 0 24小時語音專線:(02)2702-3999 語音代號:3338 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網址:agency.capital.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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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信義安和站、忠孝敦化站轉乘公車 公車:成功國宅或大安國中站 52、275、294、 688、902、905、906、909、敦化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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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 號1505 國內郵簡

股東 台啟

紀念品資訊:

1.本次股東會紀念品:全家便利商店禮物卡50元 2.領取方式請詳內頁※洽領紀念品須知※

請股東多加利用集保結算所「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及 股務事務電子通知,登入同意接收email股利發放通知 網址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群益金鼎股務代理部蒐集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僅於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編號:

1 1 5 - 7 8 8

編號: 編號: 編號: 1 1 5 - 7 8 8


出席簽到卡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788
時間:1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35號1樓
(宏匯瑞光廣場-t.Hub內科創新育成基地103會議室)
委 託 書









(


)








































使



































委託人(股東) 編號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
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5月26日舉行之股東
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
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3.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4.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
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
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
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承認□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股東戶號
簽名或蓋章
持有股數

姓 名 或
名 稱




徵求人

簽名或蓋章
※請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驗※
持有股數:
股東或代
理人姓名:
股東戶號:
法人指派書
茲指派 君
出席貴公司本次股東會,
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專用)








戶 號


姓 名 或
名 稱



受託代理 人


簽名或蓋章
戶 號














姓 名 或
名 稱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 址

徵求場所及 人員簽章處[:]

第 三 聯

※銀行名稱及代號(請填寫正確)

銀行 銀行 銀行 銀行 銀行 銀行 名稱 代號 名稱 代號 名稱 代號 臺灣銀行 004 澳商澳盛銀行 039 板信銀行 118 土地銀行 005 王道商業銀行 048 三信銀行 147 合庫商銀 006 臺灣企銀 050 聯邦銀行 803 第一銀行 007 渣打國際商銀 052 遠東銀行 805 華南銀行 008 台中商銀 053 元大銀行 806 彰化銀行 009 京城商銀 054 永豐銀行 807 上海銀行 011 德意志銀行 072 玉山銀行 808 台北富邦 012 東亞銀行 075 凱基銀行 809 國泰世華 013 滙豐( 台灣) 081 星展銀行 810 高雄銀行 016 瑞興銀行 101 台新銀行 812 兆豐商銀 017 農業金庫 018 華泰銀行 102 安泰銀行 816 花旗(台灣)銀行 021 臺灣新光商銀 103 中國信託 822 首都銀行 025 陽信銀行 108 中華郵政 700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現金股利匯款帳戶登記申請書

788

1.本匯款申請書請於 股東戶號 115年5月26日(星期二) 前寄達群益金鼎證券股 務代理部。 2.現金股利發放日另行公 股東戶名 告,並依下列指定方式 辦理。 3.貴股東原登記帳號無誤 聯絡電話 者免寄回。 (請務必填寫) 銀行存款帳號 本人同意每年度現金股利 選 項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分行別、科目、編號、檢碼) 依左列帳號匯撥或郵寄支票 原 登 記 (帳號無誤者,免寄回) 新增或變更 (請附存摺封面影本) □撤銷原登記帳戶,改郵寄支票 (請蓋股東印鑑) ※※同意匯撥者,無須寄回本聯※※

B.必要性:本次私募之目的係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深根與策略合作伙伴長期合作關 係,以提升公司長期競爭力及營運效益,因此本次私募應募人以對公司未來業務發 展有所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為考量,應屬必要及合理,惟目前尚未洽定策略性投資 人。

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說明如下:

  • 一、本公司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深根與策略合作伙伴長期合作關係,以提升公司長期競爭力 及營運效益,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且配合公司實際資金需求情形,於適當

  • 第 時機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於總股數不超過15,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私募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

  • 四 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一至四次辦理之。

  • 聯 二、爰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本次 私募之發行方式及內容說明如下:

  • 1.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且不得低於股票面額。實 際私募價格及定價日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客觀條件,於符合法令 規定及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範圍內訂定之。

  • (2)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定之:

  • A.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每股股價。

  •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每股股價。

  • (3)訂價之合理性:

  • 私募有價證券發行條件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 且對應募人資格亦嚴格規範之外,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 項」相關規定,故尚不致有重大損害股東權益之情形,其價格訂定原則應屬合理。

  • 2.特定人選擇方式:

  • (1)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 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 事項」等規定擇定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 (2)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 本次私募對象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尚未洽定特定人,擬請董事會及股東會授權 董事長以對公司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首要考量,並以符合主管機關規 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

  • A.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因應本公司長期經營與發展之需要,將選擇對公司未來 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有助於本公司擴大業務及產品市場、強化客戶關係或提升 產品開發整合效益,並能認同本公司經營理念之策略性投資人。

  • C.預計效益:藉由策略性投資人其本身經驗、技術、知識或通路等優勢,經由策略合 作、共同開發產品、市場整合或業務開發合作等方式,預計將有助於本公司降低營 運成本、提升產品技術、擴大銷售市場,提升本公司整體股東權益。

  • 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1)不採用公開發行之理由: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資本市場之不 確定性,以及私募股票有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等因素,可強化與策略伙伴間更 緊密的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2)私募之額度:總股數不超過15,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

  • (3)私募資金之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本次私募計畫將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一至四次辦理之。

  • A.各次私募資金用途:

  • 包括但不限於充實營運資金、與國內外相關廠商進行技術合作或策略聯盟或因應公 司長期發展所需之資本支出需求等。

  • B.各次預計達成效益:

取得穩定長期資金,降低公司之營運風險、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未來營運績效。

  • 4.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情形外,不得再 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 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先取具證交所核發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主 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交易。

  • 5.本次私募案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私募之額度、實際私募價格、應募人之選擇、發行條 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達成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視市場狀況調整及辦理,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須修正時,亦授 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 6.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以私募發行普通股之契 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所需事宜。

  • 三、本公司私募相關資訊,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應說明事項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 址:https://mops.twse.com.tw),點選「主題專區」/「投資專區」/「私募專區」及本公 司網站(網址:https://www.taisol.com/)。

※洽領紀念品須知※

一、股東會紀念品:全家便利商店禮物卡50元。 第 (紀念品數量不足時,將提供等值商品代替。)

  • 五 二、紀念品發放原則: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 除股東親自出席股東會或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 聯 權者得領取外,本公司將不予發放紀念品。

  • 三、紀念品領取方式:

  • 1.貴股東如對本次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思表 示與徵求人相同時,如不親自出席股東會 而欲委託代理出席領取紀念品【徵求股數 限1,000股(含)以上】,請於115年4月24日 起至115年5月20日止(星期例假日除外), 攜帶第二聯委託書簽名或蓋章後,洽徵求 人之全台徵求場所辦理(各徵求場所得視徵 求狀況提早結束徵求)。

  • 2.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請於股東會開會當日 (會議結束前),攜帶第二聯出席簽到卡至 股東會現場出席並領取紀念品,會後恕不 補發或郵寄。

  • 3.採電子投票之股東如欲領取紀念品,請自 115年6月12日起至115年6月16日止(星期例 假日除外)攜帶電子投票「議案表決情形」 、股東會出席通知書、身分證或其他足資 證明股東身份之文件影本(如健保卡或駕照) 等擇一皆可,至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領取。

  • 4.紀念品24小時語音查詢專線:(02)2702-3999 →按1→按3338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股東常會日期115年5月26日

徵求人 委任股東 擬支持董事
被選舉人名單
董事被選舉人
之經營理念
徵求場所名稱或所委託
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名稱































(

)

(


































(

)










信音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1.彭朋煌
2.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彭嫈媛
3.謝君山
4.李宜泰
5.盛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甘逸群
獨立董事:
1.王惠民
2.王聖舜
3.陳麗美
4.杜哲怡
提高公司價值,創造
股東利益,分享員工
,回饋社會,落實公
司治理。
1.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6號1、2樓
電話:(02)7753-1699
2.全通事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1巷22號
暨全台徵求場所
電話:(02)2521-2335

)

【徵求股數限1,000股(含)以上】

註:以上資料係屬彙總資料,股東如須查詢詳細資料請上證基會網站(https://free.sfi.org.tw/)查詢。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茲訂於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假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35號1樓(宏匯瑞光廣場-t.Hub內科創新育成基地103 第 會議室),召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本次會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議事內容: (一)報告事項:1.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提撥情形 六 報告。4.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6.一一四年度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辦理情形報告。7.修訂「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報告。8.子公司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會計估計變動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2. 聯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含獨立董 事)案。(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

  • 二、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說明請詳第四聯。

  • 三、本次股東會召集事由若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列舉之議案主要內容說明,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 twse.com.tw)點選「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輸入公司代號(或簡稱)及年度,查詢「股東會 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 四、本次股東會選任董事9席(含獨立董事4席),採候選人提名制之候選人名單為董事:彭朋煌、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彭嫈 媛、謝君山、李宜泰、盛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甘逸群;獨立董事:王惠民、王聖舜、陳麗美、杜哲怡。投資人如欲查詢 候選人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點選「彙總報表」/「股東會/股利」/ 「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相關公告」,輸入查詢資料。

  • 五、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主要內容:擬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12,873,983元,每股配發1.3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 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定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 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起至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

  • 七、除公告外,特函奉達,並隨函檢附股東會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一份,至希 查照撥冗出席。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時,請填具第二 聯出席簽到卡並加蓋印鑑或簽名後,於開會當日直接至會場辦理報到,免再寄回。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填具第二聯委託書並加 蓋印鑑或簽名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俟經股務代理人填製出席簽到卡寄 交 貴股東代理人收執,以憑出席股東會。

  • 八、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4月24日前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網站,投資人如

  • ﹋﹋﹋﹋﹋﹋﹋﹋﹋﹋﹋﹋﹋﹋﹋﹋﹋﹋﹋﹋﹋﹋﹋﹋﹋﹋﹋﹋﹋﹋﹋﹋﹋﹋﹋﹋﹋﹋﹋﹋﹋﹋﹋﹋﹋﹋﹋﹋﹋﹋ 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 九、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 十、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4月25日至115年5月23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股東e服務」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此 致

貴股東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

委託書使用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 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簽到卡均 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 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 委託出席。

  •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 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 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 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 四、委託出席者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或徵求人戶 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受託代理 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 證字號或統一編號,簽名或蓋章欄內簽名 或蓋章即可。

  • 五、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 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 或參考公司彙總公告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 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 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 意見。

  • 六、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 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 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 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 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