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3EX — Annual Report 2017
Nov 14, 2017
52176_rns_2017-11-14_dcae9166-5438-4a68-9081-1ca41fc90b1a.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mathcal{L}(\mathcal{A})$ and $\mathcal{L}(\mathcal{A})$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at{\mathcal{A}}$
個體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63號12樓 電話: (02)2753-2093
$\sim$
| 目 | 錄 |
|---|---|
| --- | --- |
| 項 目 |
頁 次 |
|---|---|
| 一、封 面 |
1 |
| 二、目 錄 |
$\overline{2}$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3 |
| 四、資產負債表 | 4 |
| 五、綜合損益表 | 5 |
| 六、權益變動表 | 6 |
| 七、現金流量表 | 7 |
|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8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8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8 - 12$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3 - 24$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4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4 - 47$ |
| (七)關係人交易 | $47 - 49$ |
| (八)質押之資產 | 49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9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49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9 |
| $(+)$ 其 他 |
50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50 - 52$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52 - 53$ |
| 3.大陸投資資訊 | $53 - 54$ |
| (十四)部門資訊 | 54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55 - 59$ |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捐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 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財務狀況,與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 暈。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 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 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杳核報 告上之關鍵杳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收入認列;營業收入明細,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營業收入。
крмс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係產業投資控股公司,主要營業收入為採用權益法認 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及向子公司提供管理服務所收取之服務收入。預期收入 認列為報告使用者或收受者關切之事項,故收入認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管理當局收入認列相關之內部 控制制度,並評估其收入認列是否已按既定之會計政策執行。抽核驗算台驊國際投資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已依適當之持股比例認列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 額。比較採用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之差異,瞭解是否 已適當處理。發函詢證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收取之管理服務收入。
二、採用權益法投資減損評估
有關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二);採用權益法減損 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請詳個 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五)。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併購交易所產生之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於個體財 務報告帳列於採用權益法投資項下,因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之評估涉及不確定性之會計估 計,係本會計師進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管理當局針對商譽及其他無 形資產評估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擇金額重大之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項目,取得管理當局委 任之外部專家所出具之減損評估報告,並評估其所使用之模型、參數及未來財務資訊假設 之合理性,藉以評估管理當局對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之減損評估是否已按既定之會計政策 執行。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 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驊國際 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会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KPMG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驊國際投資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 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杳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杳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 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 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mathcal{L}^{\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text{max}}$
$\sim 10$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使信弹 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會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證券主管機關 在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號
核准簽證文號 白財證六字第0930105495號 民國 一〇七 年 三 月 二十六 日
| 40 | 摩圈 | 限公司 | |||||||||
|---|---|---|---|---|---|---|---|---|---|---|---|
| 民國一 | $\frac{1}{2}$ | they. | É | 묘 十川四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资 流動資產 |
106.12.31 微 쉐 |
J $\left \cdot \right $ |
105.12.31 徽 쎽 |
$\mathcal{S}_{\bullet}$ | 負債及權益 | 106.12.31 ә 섺 |
쉒 $\mathcal{S}_{\bullet}$ |
℅ 105.12.31 徵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十九)(廿一)) | 66,898 ÷, |
2 | 32,410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六(九)(十九)) 流動負債: |
69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十九)) | 7,131 | 7,107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十九)) | 880,000 $\mathbf{\Omega}$ |
$\overline{2}$ | 14 480,000 |
|||
| 11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十九)) | 126,818 | 29,432 | 2150 | 應付票據(附註六(十九)) | 981 | 1,744 |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十九)及七) | 45,726 | 46,520 | 2200 |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九)) | 24,472 | 23,158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四)(十九)及七) | 100,000 | $\mathbf{c}$ | 204,855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六(十九)及七) | 99,404 | $\tilde{\phantom{a}}$ 99,404 |
|||
| 1470 | 其他流動賣產(附註六(六)) | 64,912 | 예 | 54,945 | $\mathbf{\hat{c}}$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一)) | 636 | 1,568 | ||
| 流動資產合計 | 411,485 | $\mathbf{I}$ $\overline{2}$ |
375,269 | 12 | 2321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附註六(十)(十九)) | 296,904 | $\infty$ | 94,540 | ||
| 非流動資產: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六(六)(十九)) | 7.704 | 42,722 | |||||||
| 1524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十)(十九)) | 92,400 | S | 流動負債合計 | 1,310,103 | 36 | $\overline{z}$ 743,136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 2,889,911 | 79 | 2,723,486 | $\overline{\mathbf{8}}$ | 非流動負債: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 188,478 | S | 192,995 | 25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附註六(二)(十)(十九)) | 2 | ||||
| 1821 | 其他無形資產淨額(附註六(八) | 22,614 | 8,151 | 2530 |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九) | 290,691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二)) | 6,549 | 6,549 | 2640 | 净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 22,287 | N | 22,287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附註六(十九)及八) | 426 | 2,176 | 2670 |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六(六)(十九)) | 40,835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六)) | 47,524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22,287 | $\mathbf{\hat{c}}$ | $\approx$ 353,815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3,200,378 | 88 | 2,980,881 | 88 | 負債總計 | 1,332,390 | $\frac{8}{3}$ | 의 1,096,951 |
|||
| 集雄(W##K(+)(+)(++)(+=)(+=)(+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185,655 | 33 | 36 1,195,264 |
|||||||
| 3200 | 資本公務 | 872,754 | $\mathfrak{p}_2$ | 27 865,337 |
|||||||
| 3300 | 保留盈餘 | 424,932 | $\equiv$ | Ö 285,955 |
|||||||
| 3400 | 其他權益 | (137, 519) | E | $\widehat{\Xi}$ (25, 556) |
|||||||
| 3500 | 庫藏股票 | (66,349) | $\Omega$ | මු (61, 801) |
|||||||
| 權雄總計(附註六(十)) | 2,279,473 | $\mathcal{O}$ | 69 2,259,199 |
||||||||
| 育產總計 | 8 3,611,863 | $\parallel$ 뤠 |
3,356,150 | $\frac{100}{2}$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8 3,611,863 | $\frac{100}{20}$ | 뤫 3,356,150 |

黄连马马 医二极性动脉 医假皮肤病毒作用注入 $\frac{1}{\sqrt{2}}$
會計主管:侯倬倫
電話
台驊國際提賞推販班份有限公司 医双极 驊 第國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〇六年及-司化
單位:新台幣千元
$\sim$ $\sim$ $\sim$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金 額 |
$\%$ | 金 額 |
$\frac{0}{0}$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六)(十七)及七) | $\mathbb{S}$ | 289,873 | 100 | 230,812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十一)(十二)) | 81,938 | 28 | 90,198 | 39 | |
| 營業毛利 | 207,935 | 72 | 140,614 | 61 | ||
| 營業利益 | 207,935 | 72 | 140,614 | 61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八)及七) | 6,067 | $\overline{2}$ | 6,530 | 3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六)(十八)) | 48,966 | 17 | 11,244 | $\mathfrak{S}$ | |
| 7510 | 利息費用(附註六(十八)) | (20,996) | (7) | (24, 870) | (11) | |
| 稅前淨利 | 241,972 | 84 | 133,518 | 58 |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二)) | 1,862 | $\overline{1}$ | 3,031 | $_1$ | |
| 本期淨利(淨損) | 240,110 | 83 | 130,487 | 57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35 | 1,349 | $\mathbf{1}$ | ||
| 833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 | |||||
| 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2, 497) | (1) | (7,254) | (3)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2, 462) | (1) | (5,905) | (2)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88,918)$ $(31)$ | (117,912) | (51)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23, 045) | (8) | (2,107) | (1) | |
| 838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 | |||||
| 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4,315) | (2)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11,963)$ $(39)$ $(124,334)$ $(54)$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14, 425)$ $(40)$ | $(130,239)$ $(5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125,685 | $\frac{43}{ }$ | 248 | |||
| 每股盈餘(附註六(十五))(單位:新台幣元)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2.07 | 1.11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1.93 | 1.04 |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會計主管:侯倬倫 謧 經理人:萬心寧 $\tilde{\mathbf{5}}$

| 限公司 | ш ١ 月三十 .) + |
|---|---|
| usi) | ă ρ œ |
| 瓣 $\sqrt{1}$ |
○六年及 Ĩ 民國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保留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 | 備供出售 | |||||||||
| 普通股 踨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 餘公積 |
餘公積 特別盈 |
未分配 檢 爛 |
击 如 |
财務報表換算 之兄换差額 |
未實現(損)益 金融商品 |
志 伞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 .160,421 ÷. |
867 | ŗ | 272,167 | 390,641 | $\frac{83.321}{8}$ | 10,457 | 98,778 | 10.636 | 2,506,41 | |
| 本期净利(損) | 130,487 | 130,487 | 130,48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5,905) | (5,905) | (117, 912) | (6,422) | (124.334) | 130,239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24,582 | 124,582 | 117,912 | (6,422) | (124, 334) | 248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7,217 | (27,217)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206,341) | (206,341) | (206, 341) | ||||||||
| 普通股股栗股利 | 22,927 | (22, 927) | (22, 927) | ||||||||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288) | (288)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7,836 | 9,337 | 17,173 | ||||||||
| 庫藏股買回 | (51, 165) | (51,165)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12,068) | (12,068) | |||||||||
| 員工執行認股權發行新股 | 4,080 | 1,142 | 5,222 | ||||||||
| 日餘額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 |
1,195,264 | 865,337 | 138,575 | 7,116 | 140,264 | 285,955 | (29, 591) | 4,035 | (25,556) | (61, 801) | 2,259,199 |
| 本期淨利(損) | 240,110 | 240,110 | 240,110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2,462) | (2.462) | (88,918) | (23,045) | (111,963) | (114, 42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37,648 | 237,648 | (88,918) | (23,045) | 111,963 | 125,685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3,049 | (13,049)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18,440 | (18,440)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92, 637) | (92, 637) | (92, 637)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13,756 | 15,544 | 29,300 | ||||||||
| 員工執行認股權發行新股 | 275 | 77 | 352 | ||||||||
| 庫藏股買回 | (56, 159) | (56, 159) | |||||||||
| 庫藏股註銷 | (23, 640) | (27,971) | 51,611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19,767 | (6.034) | (6,034) | 13,733 | |||||||
| 日餘額 ١ 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 |
1,185,655 Ø |
872,754 | 151,624 | 25,556 | 247,752 | 424,932 | (118,509) | (19, 010) | (137,519) | (66,349) | 2,279,473 |
| 註: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董監酬勞分別為7,522千元及4,151千元、員工酬勞分別為1,253千元及692千元,已分別於各該期間之綜合損益表中扣除。 | |||||||||||
PAGE
會計主管:侯倬倫
(黄连别演员国籍财务报告附注)
享 安田 $\sim 6$ ~
經理人:萬心寧
ANGEL
董事長:顏益財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 \$ | 241,972 | 133,518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5,615 | 6,120 | |
| 攤銷費用 | 2,788 | 4,049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商品評價淨利益 | (24) | 129 | |
|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
20,996 | 24,870 |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2, 469) | (2,682) 17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234,906) | (172, 130) | |
| 處分投資利益 | (6, 887) | (11, 568) | |
| 應付投資款評價利益 | (45, 122) |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260,009) | (151, 195)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淨減少 | 296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794 | 2,910 | |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 68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794 | 3,274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票據減少 | (763) | (78) | |
| 其他應付款項(減少)增加 | 1,315 | (6, 545) | |
|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減少 | (917)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 4 | (1, 104)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556 | (8,644)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1,350 | (5,370) | |
|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258, 659) | (156, 565) | |
| 收取之利息 | (16,687) 2,469 |
(23, 047) 2,682 |
|
| 支付之利息 | (4,157) | ||
| 支付之所得稅 | (8,279) (2,794) |
(1, 462)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5,291) | (25,984)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260, 020) | (90, 533)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54,075 | 85,141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4,903) | (10, 381)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98) | (361)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750 | ||
| 取得無形資產 | (17,251) | (972)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 104,855 | (109, 929) | |
| 取得權益法投資公司現金股利 | 5,704 | 100,984 | |
| 其他流動及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應付投資款減少 |
39,869 (39,358) |
(91, 391) (175, 427)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26, 377) | (292, 869)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 400,000 | 480,000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 (7, 336) | ||
| 發放現金股利 | (92, 637) | (206, 341) | |
| 可轉換公司債贖回 | (65, 400) | ||
| 員工執行認股權 | 352 | 5,222 | |
| 買回庫藏股 | (56, 159) | (51, 165)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増加數 |
186,156 | 220,380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4,488 | (98, 473)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2,410 | 130,883 | |
| S. | 66,898 | 32,410 |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七十六年二月四日奉經濟 部核准設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63號12樓。本公司主要經營之業務為 產業投資控股。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轉至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 並於民國一〇六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 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 理事曾發仰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理」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產性植物」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 被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2014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之持續適用」 |
2014年1月1日 |
|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
|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2014年1月1日 |
本公司評估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 大變動。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一〇六年七月十四日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773號令,公開發行以 上公司應自民國一〇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〇七年生效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量」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 用」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認列」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2018年1月1日 |
| 除下列項目外,本公司評估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 |
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該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修正金融 工具之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
(1)金融資產之分類及衡量
該準則包含金融資產之新分類及衡量方法,其反映管理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 式及現金流量特性。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並刪除現行準則下持 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準則,混合合約包 含之主契約若屬該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衍生工具,而係評估 整體混合金融工具之分類。另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對於不具活絡市場報價且 公允價值因而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權益工具投資(及此類工具之衍生工具)之 衡量規定具有一項例外,此類金融工具係按成本衡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刪除該項例外,規定所有權益工具(及其衍生工具)應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評估認為若適用新分類規定,將不會對應收帳款、債務工具投資及以 公允價值為基礎管理之權益工具投資之會計處理造成重大影響。本公司於民國一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權益工具公允價值219,218千 元,係採長期持有之策略,於初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時,本公司將其 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因此,後續公允價值之利益及損失全 數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不會將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亦不會將處分該金融資產 之利益及損失重分類至損益。本公司預估上述改變可能使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 其他權益項目及保留盈餘無重大影響。
(2)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發 生減損損失模式,預期信用損失係以機率加權為基礎決定,經濟因素改變如何影 響該損失需要相當的判斷。
預期信用損失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除權益工具投資外)及合約資產。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係依下列基礎衡量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
-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 之預期信用損失;及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 信用損失。
若金融工具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則適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 失衡量減損;若未顯著增加,則適用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減損。企業若判 定金融工具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得假設該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 顯著增加,然而,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係按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方法衡量,此外,本公司亦選擇以此方式衡量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之應收帳款和合約資產。
本公司評估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減損模式範圍內之資產減損損失並無 重大影響。
$(3)$ 揭 露
該準則包含大量之新揭露規定,尤其有關避險會計、信用風險及預期信用損 失之揭露。本公司之評估包括從現有內部流程分析資料有差異之處,及規劃對系 統及內部控制進行修改以擷取所需資料。
(4) 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本公司預計採用分類及衡量(包括減損)改變之豁免,無須重編以前期間之比 較資訊。因採用該準則造成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之差額,通常將調整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 先前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指定及撤銷。
- 部分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指 定。
本公司預估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對個體財務報表無重大影響。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 「建造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 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產業控股投資及提供管理服務予子公司,對現行勞務收 入係依服務提供程度認列,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本公司評估對該等勞 務收入之認列時點不會有重大影響。
(1)過渡處理
本公司預計依累積影響數法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因此,無須重 編以前期間之比較資訊,初次適用該準則之累積影響數將調整民國一〇七年一月 一日之保留盈餘。本公司預計就已完成合約採用實務權宜作法,意即初次適用日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已完成合約將不予重述。
3.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修正條文規定企業應提供揭露俾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評估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之變動,包括來自現金流量之變動及非現金之變動。
合併公司預計提供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期初與期末餘額間之調節,以符合上 述新增規定。
4.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未實現捐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修正條文闡明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將對未實現損失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並釐清「未來課稅所得」之計算方式。
本公司預估上述修正可能使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遞延所 得稅資產及保留盈餘無重大影響。
惟上述採用新公報之預估影響情形可能因將來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 可之準則及解釋。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尚待理事會決 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2021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具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 2019年1月1日 |
對本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 發布日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 主要修訂內容 |
|---|---|---|
| 2016.1.13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
| 租賃 | •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 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 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 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 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
|
| 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 ||
| 「租賃」類似。 |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
- (3)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衡量。
-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 (四)外 幣
-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捐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外,其餘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 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本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列 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 金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係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 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以外之金融資產,本公司於下列情況之一,於原始認列時指 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①消除或重大減少因採用不同基礎衡量資產或負債並認列相關之利益及損失, 而產生之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②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基礎評估績效。
3混合工具含嵌入式衍生工具。
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 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 息收入)認列為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 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 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 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 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依交 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3)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 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4)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 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錨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 列於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捐益之減捐捐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捐益。任何 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 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 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間之差 額係認列為損益。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 益。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本公司所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係持有人擁有選擇權可轉換為股本之轉換公司 債,其發行股份之數量並不會隨其公允價值變動而有所不同。
複合金融工具負債組成部分,其原始認列金額係以不包括權益轉換權之類似 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權益組成部分之原始認列金額則以整體複合金融工具公允 價值與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二者間之差額衡量。任何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依 原始負債及權益之帳面金額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原始認列後,複合金融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係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複合金融工具之權益組成部分,原始認列後無須重新衡量。
與金融自債相關之利息及捐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捐益。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此類金融負債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自債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 回。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以外之金融負債,本公司於下列情況之一,於原始認列 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①消除或重大減少因採用不同基礎衡量資產或負債並認列相關之利益及損失, 而產生之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②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基礎評估績效。
3混合工具含嵌入式衍生工具。
此類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 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利息支出)認 列為損益。
(3)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 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 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 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為規避外幣及利率風險之暴險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原始認列時係按公 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則認列為損益;後續評價依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 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
(七)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 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 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公司 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歸屬於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變動按持股 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之 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損 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八)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捐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 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 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 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捐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本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其 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及建築: 5~50年
(2) 辦公及其他設備: 3~5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租 賃
1.出租人
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以租賃投資淨額之金額表達為應收租賃款。因協商 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包含於租賃投資淨額內。租賃投資淨額基 於能反映在各期間有固定報酬率之型熊分攤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融資收益。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 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2.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 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 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一)無形資產
1.其他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估計耐用年限三~七年採直線法攤銷,攤銷 數認列於捐益。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二)非余融資產減損
針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 導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 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 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 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 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 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 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本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而受 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 面金額,減捐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次就該 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 期間迴轉。
(十三)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認列 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金額,其差額 列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 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金額 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 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 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 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四)收入認列
本公司主要營業收入來自於權益法投資收益及提供管理服務。管理服務於勞務提 供時認列收入,相關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時認列。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書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書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 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 與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 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司 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書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書之提撥等 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合 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 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 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合併公司將確定福利計書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 盈餘。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書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成本或 費用項下。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六)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十七)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 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 (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得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八)企業合併
本公司依收購日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包括歸屬於被收購方任何非控制權益之金 額,減除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之淨額(通常為公允價值)來衡量商譽。若 減除後之餘額為負數,則本公司重新評估是否已正確辨認所有取得之資產及所有承擔 之負債後,始將廉價購買利益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係依逐筆交易基礎,選擇對非控制權益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或以可辨認 淨資產按非控制權益之比例衡量之。
於分階段達成之企業合併中,本公司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其先前已持有 被收購者之權益,若因而產生任何利益或損失,則認列為損益。對於被收購者權益價 值之變動於收購日前已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應依合併公司若直接處分其先 前已持有權益之相同方式處理,若處分該權益時宜將其重分類至損益,則該金額係重 分類至損益。
若企業合併之原始會計處理於合併交易發生之報導日前尚未完成,合併公司得對 於尚未完成會計處理項目以暫定金額報導,該暫定金額於衡量期間內應予以追溯調整 之,或認列額外之資產或負債,以反映於衡量期間所取得有關於收購日已存在事實與 情況之新資訊。衡量期間自收購日起不超過一年。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立 即認列為本公司之費用。
移轉對價中所包含之或有對價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收購日後或有對價公 允價值之變動若屬衡量期間調整者,係追溯調整收購成本並相對調整商譽。衡量期間 調整係因本公司於收購日後始取得關於收購日已存在事實與情況之額外資訊所作之調 整,衡量期間自收購日起不超過一年。對於非屬衡量期間調整之或有對價公允價值變 動,其會計處理係取決於或有對價之分類。或有對價分類為權益者不得再衡量,且其 後續交割應在權益內調整。或有對價分類為資產或負債者,其於收購日後之公允價值 變動係認列為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十九)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可轉換公司債、給與員工之認股權及員工紅利(酬勞)估計數。
(二十)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對於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 資訊,請詳附註六(五)採用權益法之長投。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6.12.31 | 105.12.31 | |
|---|---|---|
| 支票 | 147 \$ |
460 |
| 外幣存款 | 2,967 | 847 |
| 活期存款 | 63,784 | 31,103 |
| \$ 66,898 |
32,410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九)。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明細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7,131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 |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非流動 | $\equiv$ |
(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上市(櫃)股票投資: | 106.12.31 | 105.12.31 |
|---|---|---|
| 國內上(櫃)公司股票一流動 | 126,818 | 29,432 |
| 國內上(櫃)公司私募股票一非流動 | 92,400 | |
| 計 合 |
219,218 | 29,432 |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不 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 106年年度 | 105年年度 | |||
|---|---|---|---|---|
| 導 報 B |
其他綜合損 | 其他綜合損 | ||
| 證券價格 | 益稅後金額 | 稅後損益 | 益稅後金額 | 稅後損益 |
| 上漲1% | 2.192 | $\blacksquare$ | 294 | |
| 下跌1% | (2,192) ъD |
$\blacksquare$ | 294 | - |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均未 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 106.12.31 | 105.12.31 | ||
|---|---|---|---|
| 應收帳款 | 45,726 | 46,520 | |
| 其他應收款 | 100,000 | 204,855 | |
| 減:備抵呆帳 | $\blacksquare$ | ||
| S | 145,726 | 251,375 |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含 關係人)皆無逾期之情事。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備抵呆帳本期無變動。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帳款均未貼現或提供作 為擔保品。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子公司 | 2,838,378 | 2,665,637 |
| 關聯企業 | 51,533 | 57,849 |
| 2,889,911 | 2,723,486 |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關聯企業
本公司所投資之關聯企業皆非屬具有公開報價者。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均非屬重大,其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並 未依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比例作調整:
$\frac{106.12.31}{97,596}$ 105.12.31 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權益帳面金額 106.267
本公司並無任何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承擔關聯企業之或有負債,或對關聯企業之 負債負有個別責任而產生之或有負債。
本公司關聯企業將資金移轉予本公司之能力並未受有重大限制。
本公司為進一步落實於中國物流之海空運整合,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收 購上海尚鈞國際物流有限公司30%之股權。該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海、空、陸運國際 貨物運輸代理業務。
3.擔 保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捐 $4.$ 減
本公司透過孫公司上海台驊所轉投資之上海賽澳遞物流,因快遞市場競爭激 烈,客戶單量與單價不如預期,導致其併購效益與當初設定之預算產生落差,故經 外部鑑價師測算後,於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分別認列長期投資(商譽)減 捐計31.892千元及36.092千元,列於營業收入減項。
(六)取得子公司及非控制權益
1.本公司為佈局中國地區運輸配送、倉儲、報關等業務,構建全方位供應鏈服務平 台。於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透過收購薩摩亞商Fresh Beauty Enterprises Ltd. (以下簡 稱Fresh Beauty)60%之股權。另, Fresh Beauty透過全資香港商匯東集團有限公司間 接100%控股聯宇達方(上海)物流有限公司,該公司之主要業務為倉儲及運輸業務。 股權移轉對價中包含現金及或有價金,現金對價部份已於一〇五年度付訖。截至民 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股權購買協議尚未支付之或有價金上 限金額分別為人民幣1,722千元及人民幣19,644千元,依該協議合併公司應提存上述 或有價金之上限金額於約定之信託帳戶中,每年視投資標的之營運績效達成情況分 年支付原股東。上述或有價金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依合約 條款評估之公允價值(含折現後)分別計7,600千元及83,391千元,分別帳列其他流動 負債7,600千元及42,556千元;其他非流動負債 0千元及40,835千元。民國一〇六年 度依股權購買協議評估或有價金公允價值認列之評價利益計45.122千元,帳列其他 利益及損失項下。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依股權購買協議提 存於約定信託專之戶或有價金分別為54,026千元及91,391千元,分別帳入其他流動 資產計54,026千元及43,807千元;其他非流動資產計 0千元及47,524千元。
2.本公司為加強中國整體物流供應鏈佈局,於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透過子公司上海台 驊收購上海賽澳遞物流有限公司之68%之股權。該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中國大陸快 遞、普通貨運物流、貨物代理及倉儲管理等服務。
上海賽澳遞物流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九月辦理增資人民幣9.594千元,全數 由上海台驊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增資,增資後合併公司對上海賽澳遞物流有限公司之 持股比例由68%上升至73.87%,因上述非依持股比例之增資所產生之權益變動減少 本公司資本公積12,068千元。
另,上海賽澳遞物流有限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六年二月及九月辦理增資人民幣 10,765千元及人民幣6,000千元,全數由上海台驊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增資,增資後合 併公司對上海賽澳遞物流有限公司之持股比例由73.87%上升至88.94%,因上述非依 持股比例之增資所產生之權益變動減少本公司資本公積5,937千元及保留盈餘6,034 千元。
- 3.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五月對子公司T.H.I. Group Singapore Pte. Ltd.辦理增資新幣 530千元,持股比率由原先80%上升至91.40%。
- 4.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十二月購買子公司T.H.I. Group Vietnam Co, Ltd.非控股益股 權,收購後持股比例由51%上升至99%,因上述共同控制下股權購買交易所產生之 權益變動,增加本公司之資本公積25.703千元。
-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變動明細如下:
辦公及
| 地 土 |
房屋及建築 | 其他設備 | 總 計 |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132,594 | 69,299 | 31,580 | 233,473 |
| 增 添 |
1,098 | 1,098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 132,594 | 69,299 | 32,678 | 234,571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132,594 | 69,299 | 31,219 | 233,112 |
| 增 添 |
361 | 361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 132,594 | 69,299 | 31,580 | 233,473 |
| 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25,340 | 15,138 | 40,478 | |
| 本期折舊 | 1,064 | 4,551 | 5,615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S | 26,404 | 19,689 | 46,093 | |
| 辦公及 | |||||
|---|---|---|---|---|---|
| 地 土 |
房屋及建築 | 其他設備 | 總 計 |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24,277 | 10,081 | 34,358 | |
| 本期折舊 | 1,063 | 5,057 | 6,120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S | 25,340 | 15,138 | 40,478 |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132,594 | 42,895 | 12,989 | 188,478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132,594 | 43,959 | 16,442 | 192,995 | |
| 民國105年1月1日 | 132,594 | 45,022 | 21,138 | 198,754 |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作為借款及融 資額度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 .
(八)無形資產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無形資產之成本、攤銷及減損損失明細如 $\top$ :
| 其他無形資產 | |
|---|---|
| 成 本: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30,809 |
| 本期新增 | 17,251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48,060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29,837 |
| 本期新增 | 972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30,809 |
| 攤銷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22,658 |
| 本期新增 | 2,788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25,446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18,609 |
| 本期攤銷 | 4,049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22,658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22,614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8,151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11,228 |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列報於綜合損益表之營業成本或 費用項下。
(九)短期借款
| 106.12.31 | 105.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880,000 |
360,000 |
| 擔保銀行借款 | 120,000 | |
| 合 計 |
880,000 | 480,000 |
| 尚未使用額度 | 640,000 | 540,000 |
| 利率區間 | $1.05\%$ ~1.37% | 1.09%~1.19% |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106.12.31 | 105.12.31 | ||
|---|---|---|---|
| 發行轉換公司債總金額 | \$ | 300,000 | 600,000 |
| 應付公司債折價尚未攤銷餘額 | (2,596) | (8,969) | |
| 累積已贖回金額 | |||
| 累積已轉換金額 | (500) | (205,800) | |
| 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 296,904 | 385,231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296, 904) | (94, 540) | |
| S | 290,691 | ||
| 嵌入式衍生工具一買回權及賣回權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 | (2) | $\left( 2\right)$ | |
| 權益組成部分一轉換權(帳列資本公積一認股權)\$ | 14,657 | 19,681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嵌入式衍生工具一買回權及賣回權按公允價值再 | |||
| 衡量之利益(損失) | (150) | ||
| 利息費用 | 6,373 | 8,416 | |
|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及一○四年 | |||
| 六月九日發行國內第一次、國內第二次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 | |||
| 分別為新台幣伍億元整、三億元整及三億元整,其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
$1.\frac{4}{1}$ 面利率:第一次:0%。
第二次:0%。
第三次:0%。
2.發行期間:第一次:五年(民國一○○年一月二十七日至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第二次:三年(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至一〇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三次:三年(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九日至一〇七年六月九日)
3.本公司提前贖回權:
第一次發行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 日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之收盤價格若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轉換債轉換價 格達30%(含)以上時,或本轉換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 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債。
第二次發行轉換公司債發行辦法,並無提前贖回權條款。
第三次發行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 日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之收盤價格若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轉換債轉換價 格達30%(会)以上時,或本轉換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 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債。
4.倩權人之賣回權:
第一次轉換公司債以發行後屆滿二年之日(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二十七日)為債權 人提前賣回本債券之賣回基準日,債權人得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 轉換債券贖回。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二十七日贖回金額為332,600千元,認列 之損失為26.296千元。
第二次及第三次發行轉換公司債發行辦法,均無提前賣回權條款。
- 5.轉換辦法
- (1)上述轉換公司債自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至到期日前十日止,債券持有人 可依本公司所訂轉換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2)轉換價格之訂定:
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或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價 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時,轉換價格將依轉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轉換 價格。第三次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轉換價格為 $25.9\,\pi$ .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因第二次發行之公司債到期,故償還 公司倩金額為65.400千元。
(十一)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36,302) | (36, 014)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4.015 | 13.727 |
|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資產 | (22.287) | (22, 287) |
本公司員工之福利負債準備明細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带薪假負債一流動(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 229 | 229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及委任經理人退 休基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 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勞 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 餘額計1,694千元;委任經理人退休基金專戶計12,321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 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 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36,014 |
36,864 |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386 | 573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精算利益 | (98) | (1, 423) |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36,302 | 36,014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F:$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3,727 | 12,124 | ||
| 預期報酬 | 146 | 184 |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205 | 1,493 | ||
| 精算損失 | (63) | 74' |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4,015 | 13,727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6年度 $\overline{\textbf{s}}$ $\overline{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389
上述淨退休金損益認列於營業成本項下。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2,871) | (1,522) | |
| 本期認列 | (35) | (1, 349) |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2,906) | (2, 871) |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評估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折現率 | $1.375\%$ | $-1.125\%$ |
| 未來薪資率 | 3.500 $%$ | 3.000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六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68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4.63年。
(7)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 動,均可能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106年12月31日 | 增加 $0.25\%$ | 減少0.25% | |
|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283) 272 |
289 (266) |
| 105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 | (324) | 330 | |
| 未來薪資增加 | 309 | (304)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書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書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1,428千元及1,733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二)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利益)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0.86^\circ$ | |
| 所得稅費用 | 1.862 | 3,031 |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 節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税前淨利 | 241,972 | 133,518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41,135 | 22,698 |
|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 (33, 332) | (25,315) |
| 不影響課稅所得之收益 | (8,950) | (3,753) |
| 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 | 636 | 1,568 |
| 其他 | 2,373 | 7,833 |
| 1,862 | 3,031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 本公司可控制該項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確信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故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其相關金額如下:
| 190.12.51 | 105.14.31 | |
|---|---|---|
|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金額 | 262,422 | 228,892 |
|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金額 | 2.164 | 1,966 |
$1061221$
$1051221$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 確定福利計畫 | 其他 | 合計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05年1月1日 | 4.094 | 2,455 | 6,549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4,094 | 2,455 | 6,549 | |
| 民國106年1月1日 | 4,094 | 2,455 | 6,549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S | 4,094 | 2,455 | 6,549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四年度。
-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 TU6.12.31 | 105.12.51 | |
|---|---|---|
|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 (註) | 140,264 |
|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註) | 1,336 |
$\sqrt{2}$
$\overline{AB}$ $\overline{AB}$ $\overline{AB}$
| 106年度(預計) 105年度(實際) | ||
|---|---|---|
|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註) | $2.18 \%$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註:總統府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自民國一〇七年一 月一日起取消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設置、記載、計算及分配。
(十三)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1,200,000 千元(其中保留80.000千元供認股權憑證使用),每股面額10元,為120.000千股。本 公司民國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分別為 118,565千股及119,526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以千股表達)
| 普 通 股 |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期初餘額 | \$ 119,526 |
116,042 | ||
| 加:股票股利 | 2,292 | |||
| 公司債轉換 | 1,376 | 784 |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28 | 408 | ||
| 註銷庫藏股 | (2,364) | |||
| 期末餘額 | \$ 118,566 |
119,526 |
本公司民國一○○年三月二十四日經臨時股東會決議於不超過8,400千股額度內 私募普通股,私募總金額依實際私募情形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後一年內辦理現 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於民國一〇〇年三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27.81元之 私慕價格發行普通股8.4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計233.604千元,以民國一〇〇年 三月三十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上述私募普通股及其嗣後無償配發股份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向金管會申請並補辦 公開發行,並自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八日申報生效。
-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普通股股票溢價 | \$ | 553,657 | 564,672 |
|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 245,665 | 228,567 | |
| 庫藏股票交易 | 4,305 | 21,060 | |
| 長期投資一受領贈與及其他 | 25,703 | 5,936 | |
| 合併溢額 | 2,912 | 2,912 | |
| 認股權(含失效) | 40,512 | 42,190 | |
| S | 872.754 | 865,337 |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 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 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 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 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而增加保留盈餘因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產生之保留盈餘淨增加金額7.116千元,依金管會民國101年4月6日金管證發字 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僅就因轉換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產生之 保留盈餘淨增加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並於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 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該項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均為7,116千元。
又依上段所述函令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 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 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 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 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項特別盈餘公 積餘額為18,440千元。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九日及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三日經股東常會 决議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配股率(元) | 額 金 |
配股率(元) |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現 | 金 | 0.8 | 92,637 | 1.8 | 206,341 | ||
| 股 | 票 | $\overline{\phantom{0}}$ | 0.2 | 22,927 | |||
| 合 | 핡 | 92,637 | 229,268 |
上列年度盈餘分配總金額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 訊觀測站查詢。
4.庫藏股
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庫藏股變動情 形如下:
| 項 月 |
106.1.1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106.12.31 |
|---|---|---|---|---|
| 本公司買回股票為轉讓股份予員工一股數(千股) | 2,512 | 2,621 | (2,364) | 2,769 |
| 本公司買回股票為轉讓股份予員工一金額 | 61,801 | 56,158 | (51,610) | 66,349 |
| 項 目 本公司買回股票為轉讓股份予員工一股數(千股) |
105.1.1 427 |
. 本期增加 2,085 |
本期減少 | 105.12.31 2,512 |
| 本公司買回股票為轉讓股份予員工一金額 | 10,636 | 51,165 | 61,801 |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註銷之股數分別為2.769千 股及2.512千股。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 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公司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 資本公積之金額。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數及金額符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 東權利。
(十四)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下列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已於民國一 ○六年七月十日到期:
| 員工認股權憑證 | |
|---|---|
| 給與日 | 101/7/11 |
| 給與數量 | 2,000單位 |
| 合約期間 | 5年 |
| 授予對象 | 本公司及子公司員工 |
| 既得條件 | 未來5年之服務 |
1.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數
本公司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允價 值,該模式之輸入值如下:
| 101年度 | |
|---|---|
| 員工認股權憑證 | |
| 給與日公允價值 | 4.50 |
| 給與日股價 | 20.50 |
| 執行價格 | 20.50 |
| 預期波動率(%) | 25.998 % |
| 認股權存續期間(年) | 4.00 |
| 無風險利率(%) | $0.951\%$ |
預期波動率以加權平均歷史波動率為基礎,並調整因公開可得資訊而預期之變 動;認股權存續期間依本公司各該發行辦法規定;預期股利及無風險利率以政府公 債為基礎。 公允價值之決定未考量交易中所含之服務及非市價績效條件。
2.員工認股權計書之相關資訊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之認股權分別為 0單 位及27單位。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認股權行使408單位,執行價格為12.8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度認股權行使27單位,執行價格為12.8元。
3.員工費用及負債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因股份基礎給付所產生之費用分別為0千 元及17千元。
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因股份基礎給付所產生之費用分別為0千 元及(305)千元。
(十五)每股盈餘
- 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 益持有人之淨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06年度 105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 繼續營業單位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240.110 130.487 S.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05年度 106年度 $\overline{\mathbf{S}}$ 119,526 $116,042$ 1月1日已發行普通股 庫藏股之影響 $(4.971)$ $(1,391)$ 股票股利之影響 2.292 員工認股權之影響 23 68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 1,289 173
115,867
S.
117,184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與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 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繼續營業單位 | 繼續營業單位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基本)\$ | 240,110 | 130,487 | |
| 可轉換公司債之利息費用 | 6,373 | 8,416 | |
| 可轉換公司債買回權及賣回權按公允價值 | |||
| 再衡量之(利益)損失 | 150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 S. | 246,483 | 139,053 |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 | 115,867 | 117,184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 | 11,650 | 16,191 | |
| 員工酬勞之影響 | 59 | 42 | |
| 員工認股權之影響 | 12 | 221 | |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
| (稀釋) | S | 127,588 | 133,638 |
於計算股票選擇權之稀釋效果時,平均市場價值係以本公司股份於該選擇權 流通在外期間之市場報價為基礎。
(十六)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5%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 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上述公司員工酬勞分派之 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253千元及692千 元,董監事酬勞分別為7,522千元及4,151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 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訂定之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 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各該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若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一年度之損益。
(十七)營業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收入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管理服務收入 | 54.967 | 58,682 |
| 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234,906 | 172,130 |
| 289,873 | 230,812 |
(十八)營業外收及支出
1.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外幣兌換(損)益 | \$ (4,757) |
(2,243)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評價 | ||
| 淨利益 | 24 | (129)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金融商品淨利益 | 6,887 | 11,569 |
| 股利收入 | 1,690 | 2,038 |
| 應付投資款評價利益 | 45,122 | |
| 其 他 |
||
| 48,966 | 11,244 | |
2.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2,469 | 2,682 |
| 租金收入 | 3,564 | 3,564 |
| 其他 | 34 | 284 |
| 6,067 | 6,530 | |
3.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利息費用 | ||
| 銀行借款 | 8,188 | 4,157 |
| 公司債折價攤提 | 6,373 | 8,416 |
| 其他金融負債攤提 | 6,435 | 12,297 |
| 20,996 | 24,870 |
(十九)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因行業特性,並未顯著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帳面金額 | 슴 現金流量 |
約 | 6個月 以内 |
6-12個月 | $1 - 2 + 1$ | $2 - 5 +$ | 超過5年 | |
|---|---|---|---|---|---|---|---|---|
| 106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銀行借款 | \$ 880,000 |
(880, 833) | (880, 833) | |||||
| 可轉換公司債 | 296,904 | (299, 500) | (299, 500) | |||||
| 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 | 124,857 | (124, 857) | (124, 857) | |||||
| 應付投資款(其他流動負債- | ||||||||
| 其他) | 7,600 | (7,600) | (7,600) | |||||
| \$1,309,361 | (1,312,790) | (1,312,790) | ||||||
| 105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銀行借款 | \$ 480,000 |
(480, 400) | (480, 400) | |||||
| 可轉換公司債 | 385,231 | (406,000) | (106, 500) | (299, 500) | ||||
| 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 | 124,077 | (124, 077) | (124, 077) | |||||
| 應付投資款(其他流動及非流動 | ||||||||
| 負債一其他) | 83,391 | (91, 391) | (43, 868) | (47, 523) | ||||
| \$1,072,699 | (1,101,868) | (754, 845) | (347, 023) | |||||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 | $\cdot$ | 或實際金額會有 |
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單位:千元
| 106.12.31 | 105.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全 |
\$ 3,112 |
30.5192 | 94,975 | 3,020 | 32.27 | 97,449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印尼盾 | 20,417,891 | 0.00223 | 45,532 | 21,004,115 | 0.00243 | 51,040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1,771 | 30.5192 | 54,050 | 2,584 | 32.27 | 83,391 |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其 他應收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兒換損益。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及印尼盾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 情況下,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409千元及 140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本公司之貨幣項目外幣種類繁多,故採彙總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利益 資訊,民國於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 為(4,757)千元及(2,243)千元。
4.利率分析
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 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〇六 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稅前淨利將減少或增加8,800千元及4,800千元,主係本公司之 浮動利率借款之影響。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於 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 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06.12.31
| 公允價值 | ||||||
|---|---|---|---|---|---|---|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計 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融資產 | \$. | 7.131 | 7,131 | 7,131 | ||
| 計 小 |
7,131 | 7,131 | 7,131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國內外上市(櫃)股票 | S. | 219,218 | 126,818 | 92,400 | 219,218 |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mathbf{s}$ | 66,898 | ||||
|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145,726 | - | ||||
| 其他流動及非流動資產 | 64,912 | 64,912 | ||||
| 計 小 |
277,536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 | \$. | $\overline{2}$ | 2 | |||
| 計 小 |
2 | 2 | 2 |
| 106.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計 合 |
|
| 短期借款 | S | 880,000 | ||||
| 應付公司債 | 296,904 | 296,904 | 296,904 | |||
| 應付票據 | 981 | |||||
| 其他應付款 | 123,876 | |||||
| 應付投資款(其他流動及非流動負債一其他) | 7,601 | 7,601 | 7,601 | |||
| 小 計 |
1,309,362 | 296,904 | 7,601 | 304,505 | ||
| 計 合 |
1,813,249 | 133,949 | 389,306 | 7,601 | 530,856 | |
| 105.12.31 | ||||||
| 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 計 |
|
|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融資產 | \$ | 7,107 | 7,107 | 7,107 | ||
| 計 小 |
7,107 | 7,107 | 7,107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國內外上市(櫃)股票 | \$ | 29,432 | 29,432 | 29,432 |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32,410 | ||||
|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251,375 | |||||
| 其他流動及非流動資產 | 91,391 | 91,391 | 91,391 | |||
| 計 小 |
375,176 | 91,391 | $\blacksquare$ | 91,391 | ||
| 存出保證金 | 2,176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overline{2}$ | $\overline{2}$ | $\overline{2}$ | ||
| 計 小 |
2 | $\overline{2}$ | 2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 480,000 | ||||
| 應付公司債 | 385,231 | 385,231 | 385,231 | |||
|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 1,744 | |||||
| 其他應付款 應付投資款(其他流動及非流動負債一其他) |
122,333 83,391 |
83,391 | 83,391 | |||
| 小 計 |
1,072,699 | 385,231 | 83,391 | 468,622 | ||
| 合 計 |
S. | 1,484,416 | 127,930 | 385,233 | 83,391 | 596,554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 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其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 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 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 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衍生金融工具
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評價。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 前之遠期匯率評價。結構式利率衍生金融工具係依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型或其他 評價方法。
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重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層級 移轉之情形。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 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 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 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 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公 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 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 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款項及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收入並無單一客戶信用風險顯著集中 之情形。
本公司之收入皆來自集團之子公司,尚無信用風險之虞。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損 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 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 用風險。
$(3)$ 保 一譗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給與以下公司:
A.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關係之公司。
B.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C. 直接及間接對本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 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本公司積極拓展業務創造營運資金,但同時嚴格落實應收帳款管理,減少資金 不當積壓,加強控管費用支出減少浪費;另與銀行保持良好關係,取得充足額度以 因應營運循環中必要的短期資金需求。一般而言,本公司確保有足夠之現金以預期 營運支出需求,包括金融義務之履行,但排除極端情況下無法合理預期的潛在影 響,如:自然災害。另外,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 度共計640,000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司 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 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本公司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係屬開放型基金及可轉換公司 債等,此類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衡量,因此本公司將暴露於受益憑證市場價格變動之 風險,惟本公司透過專業經理人管理市場風險;另持有之部分銀行存款及應收/付 帳款係以外幣評價,使本公司之外幣資產/負債暴露於市場匯率變動之風險,為管 理匯率風險,本公司將持有之外幣淨部位維持一定限額內。此外,本公司發行之可 轉換公司債,因其係以公平價值衡量,因此本公司將暴露於權益證券市場價格變動 之風險。
$(1)$ 匯率風險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本公司營運產生 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本公司係藉 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 利率風險
本公司除銀行借款外,並無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屬浮動利率之債權或債務, 本公司採逐筆議價方式控制利率波動產生之影響。
(廿一) 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包含本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非控制權益 。董事會控管普通股股利水準。
本公司之股利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董事會擬定 盈餘分派案時,分配之數額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五十;惟若可供分配盈 餘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時,以可供分配盈餘為計算基準;分派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 低於百分之十。
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負債總額 | \$ | 1,332,390 | 1,096,951 |
|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66,898 | 32,410 | |
| 淨負債 | S | 1,265,492 | 1,064,541 |
| 權益總額 | \$ | 2,279,473 | 2,259,199 |
| 減:與現金流量避險相關之權益累積金額 | |||
| 調整後資本 | 2,279,473 | 2,259,199 | |
| 負債資本比率 | 55.52 % | 47.12 % | |
本公司依據董事會決議自市場購回庫藏股,買回庫藏股之主要目的係為轉讓股份 予員工,本公司董事會已考量公司財務狀況,庫藏股之買回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廿二)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請詳附註六(十)(十三)。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關係人名稱與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 T.H.I Group Ltd. (in B.V.I.)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 GREATL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GREATLINE)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T.H.I GROUP VIETNAM CO., LTD.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T.H.I. GROUP (BANGKOK) COMPANY LIMITED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台灣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空運)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台驊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T.H.I. GROUP (CAMBODIA) Co., Ltd.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T.H.I. GROUP SINGAPORE PTE. LTD. (SINGAPORE)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T.H.I. & Maruzen Co. Ltd.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Fresh Beauty Enterprises Ltd.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匯東集團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聯宇達方(上海)物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T.H.I. GROUP LIMITED (in HK) (T.H.I. HK)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上海台驊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台驊)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上海賽澳遞物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上海耀驊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耀驊)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台灣空運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台空)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Taiwan Express (USA) INC.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特易行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TEC LOGISTICS (USA), INC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漢翔瑞悠士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特易行國際貨運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Wai Hung (China-HK) Cargo Transport Co., Ltd. (Wai Hung)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T.H.I. Logistics (Malaysia) SDN. BHD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PT Dexter Eurekatama |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
| LOGI International Co., Ltd. |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
| 上海尚鈞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
(三)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10,372 | 20,254 |
| 退職後福利 | 211 | 768 |
| 股份基礎給付 | 65 | |
| 10,583 ιb |
21,087 |
(四)其他關係人交易
1.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營業收入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 營業收入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106.12.31 | 105.12.31 | |
| 子公司: | ||||
| 上海台驊 | \$ 34,662 |
36,455 | 34,662 | 36,455 |
| 台灣台空 | 8,104 | 8.376 | 4,355 | 3,777 |
| 其他子公司 | 12,201 | 13,851 | 6,709 | 6,288 |
| 54,967 | 58,682 | 45,726 | 46,520 |
收款條件為30~60天或依資金需求酌予調整。
2.其他應付款
| 106.12.31 | 105.12.31 | |
|---|---|---|
| 子公司: | ||
| 上海台驊 | \$ 80,140 |
80,140 |
| 其他子公司 | 19.264 | 19,264 |
| 99,404 | 99,404 |
係本公司代收關係人款項而應予償還之款項。
3.關係人放款
本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實際動支及利息收入情形:
| 106.12.31 | 105.12.31 | ||
|---|---|---|---|
| 子公司: 台灣航空 |
\$ | 100,000 | 200,000 |
| 其他子公司 | 4,855 | ||
| 100,000 | 204,855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利息收入(列於其他收入) | S | 2,152 | 2,682 |
本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係依撥款當年度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 加成計息,且均為無擔保放款,經評估後無須提列呆帳費用。
4.租賃收入(列於其他收入)
| 100年度 | 105年度 | |
|---|---|---|
| 子公司一台驊物流 | $\frac{1}{2}$ 3,564 3,564 | |
$\mathbf{A} \mathbf{A} \times \mathbf{A} \times \mathbf{A}$
$\overline{AB}$
係本公司出租辦公場所予子公司,租金係考量市場行情決定並按月收取。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6.12.31 | 105.12.3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借款額度 | 175.490 | 176,553 |
| 存出保證金 | 租房押金及公務車押金 | 426 | 2.176 |
| 175.916 | 178.729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本公司之孫公司上海台驊於民國一〇五年度接獲法院通知,貨物委託人因貨損向上 海台驊求償貨物損失及利息等共計人民幣4.212千元,截至報導期間結束日本訴訟案尚 法院尚在審理,上海台驊評估尚毋須為此未決訴訟案估列自債。
- (二)本公司之子公司台灣航空,於民國一〇六年度,貨物委託人因貨損向合併公司求償貨 物損共計美金1.207千元,惟本訴訟案件尚在進行,本公司評估該子公司尚無需為此未 決訴訟估列負債。
- (三)本公司因向銀行申請短期銀行借款額度及從事物流相關業務等而開立之保證票據如 $F$ :
| 106.12.31 | 105.12.31 | ||
|---|---|---|---|
| 保證票據 | ۱D | 880,000 | 520,000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一)總統府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自民國一 ○七年度起由現行17%調高至20%。該稅率變動不影響民國一○六年度帳列之當期及 遞延所得稅;惟,將影響合併公司未來期間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 (二)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台驊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與中國上市公司傳化智聯(股票代碼: 002010) 旗下城市物流平台-易貨嘀物流有限公司簽署戰略框架合作協定,上海台驊 提供國際物流服務,易貨嘀提供中國城市末端配送服務,透過雙方戰略結盟,提供更 完整的跨境供應鏈服務。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能 別 功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質 性 別 |
屬於營業 本者 成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者 | |||||
| 薪資費用 | 46,337 | 46,337 | 41,547 | 41,547 | ||
| 勞健保費用 | 2,452 | 2,452 | 3,017 | 3,017 | ||
| 退休金費用 | 1,668 | 1,668 | 2,122 | 2,122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196 | 1,196 | 1,522 | 1,522 | ||
| 折舊費用 | 5,615 | 5,615 | 6,120 | 6,120 | ||
| 攤銷費用 | 2,788 | 2,788 | 4,049 | 4,049 |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度平均員工人數分別為28人及33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六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 編號 | 貸出資金 | 貸與 | 往来 | 是否 為開 |
本期最 | 期末 | 實際動 | 利率 | 貸典 | 資金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
提列備 抵呆帳 |
擔保品 |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 |
資金貸 異 |
|
|---|---|---|---|---|---|---|---|---|---|---|---|---|---|---|---|
| 之公司 | 對象 | 科目 | 條人 | 高金額 | 餘額 | 支金額 | 医周 | 性質 來金額 要之原因 | 頼 金 |
名稱 | 價值 | 典限额 | 限 额 |
||
| $\Omega$ | 本公司 | 台灣航空貨 運承攬股份 有限公司 |
其他應 收款一 關係人 |
是 | 270,000 | 270,000 | 100,000 每月依浮動 利率調整 |
業務營運 周轉 |
$\sim$ | 459,067 | 911,789 | ||||
| 上海台驛貨運代 上海賽澳遞 理有限公司 |
物流有限公 | 其他應 收款一 關係人 |
40,888 | 27.336 | 2,278 借款利率加; 0.05% |
$\mathbf{2}$ | 業務營運 周轉 |
a. | 183,267 | 366,534 | |||||
| 上海台驛貨運代 上海尚釣國 理有限公司 |
際物流有限 公司 |
其他應 收款一 關係人 |
륯 | 3.645 | 3.645 | 4.35 $%$ | 業務營運 周轉 |
$\sim$ | 183.267 | 366,534 |
註1:編號欄之填寫方法如下: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有業務往來者請填1。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填2。
- 註3: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 之二十為限。
- 註4:期末餘額係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
■發行人填0。
2.為他人背書保證:
| 背書保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 | 本期最高 | 期末背 | 實際動 | 以財產擔 | 累計背書保證 | 背書保 | 屬母公司 | 屬子公司 | 屬對大陸 | ||
|---|---|---|---|---|---|---|---|---|---|---|---|---|---|
| 證者公 | 業背審保 | 背書保證 | 書保證 | 保之背書 | 金額佔最近期 | 證最高 | 對子公司 | 對母公司 | 地區背書 | ||||
| 編號 | 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關係 | 證限額 | 餘 額 |
額 餘 |
支金額 | 保證金額 | 財務報表淨值 | 限額 | 背書保證 | 背書保證 | 保 證 |
| 之比率 | |||||||||||||
| $\theta$ | 本公司 | 上海耀驊國 際貨運代理 有限公司 |
$\overline{2}$ | 455,895 | 27.911 | 27,336 | ۰ | ٠ | 1.20% | 911,789 | Y | N | Y |
| $\mathbf{0}$ | 本公司 | 上海台驊貨 運代理有限 公司 |
3 | 455,895 | 91,470 | 45,560 | ٠ | $\overline{\phantom{a}}$ | 2.00% | 911,789 | Y | $\mathbf N$ | Y |
| $\theta$ | 本公司 | 上海賽澳遞 物流有限公 同 |
3 | 455,895 | 62,887 | 22,780 | 11.390 | ۷ | 1.00 % | 911.789 | Y | N | Y |
| $\mathbf{0}$ | 本公司 | 聯宇達方 (上海)物流 有限公司 |
$\overline{3}$ | 455.895 | 53,951 | 27,336 | 24,029 | ۰ | 1.20% | 911.789 | Y | N | Y |
| $\overline{4}$ | 上海台 驛貨運 代理有 限公司 |
上海賽澳遞 物流有限公 司 |
$\overline{2}$ | 183,267 | 13,721 | 13,668 | 1.49 % | 366,534 | Y | $\mathbf N$ | Y | ||
| $\overline{2}$ | 上海耀 驛國際 貨運代 理有限 公司 |
上海台驊貨 運代理有限 公司 |
3 | 11.313 | 3,256 | 3.189 | 1.919 | ٠ | 2.82% | 45,251 | $\mathbf N$ | N | Y |
| $\overline{2}$ | 上海耀 驊國際 貨運代 理有限 公司 |
上海賽澳遞 物流有限公 a, |
3 | 11.313 | 9,147 | 9,112 | $\sim$ | 8.05 % | 45,251 | N | N | Y |
註1:編號欄之填寫方法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如下: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註3:1.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四十,其中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限額,除本公司直接持有 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外,其餘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十。淨值 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為準。
-
- 與本公司因業務往來關係而從事背書保證者,除上述限額規定外,其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 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 早1立・股/ 早1江 | ||
|---|---|---|
| 持有之 | 有價證券 | 典有價證券 | 掬 | |||||
|---|---|---|---|---|---|---|---|---|
| 司 公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帐列科目 | 股敦 | 帳面金額 | 挤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衡註 |
| 本公司 | 基金 元大萬泰基金 |
燕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473,454 | 7,131 | 7,131 | ||
| 本公司 | 股票 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 流動 |
447,000 | 14,215 | 1.70 | 14.215 | |
| 本公司 | 股票 中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蕪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 '流劫 |
200,000 | 17.320 | 0.02 | 17,320 | |
| 本公司 | 股票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 非流動 |
10,000,000 | 92,400 | 0.43 | 92,400 | 註】 |
| 本公司 | 股票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燕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 协 |
7,675,577 | 88,269 | 0.33 | 88,269 | |
| 本公司 | 股票 中菲行國際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 |
無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 動 |
334,000 | 7,014 | 0.26 | 7,014 |
註1:私募取得。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帳列應收款項 | 交易對象 | 惠收弱保人 | 途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提列借抵 | |||
|---|---|---|---|---|---|---|---|---|
| ฮ | 侏 | 欺項餘額 | 選轉率 | 粨 金 |
東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呆极全额 | |
| 上海台驛貨運代理T.H.I. Group | 母子公司 | 其他應收關係人款 | ||||||
| 有限公司 | Limited (in Limited) | 304,230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請詳附註六(二)及(十)。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六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拉賃公司 | 植投资公司 | 所在 | 主要餐 | 原始投资金额 | 初末格有 | 被投资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耩 Æ. |
45 x. |
地区 | 实项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全額 | 本期损益 | 投资报益 | 借註 | ||
| 未会司 | T.H.I. Group Ltd.(in B.V.I) 英基维京群 这其中心 | k⊀⊹ | 35,000 $1,000 + \hat{\pi}$ |
KX 4 | 35,000 1,000千元) |
1,000,000 | 100.00 % | 74,501 | 3,962 | 3,962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本公司 | GREATL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英属维京群 控股公司 | (其全) | 134,428 4.050 千元) |
kXe. | 134,428 4.050千元) |
4,050.000 | 100,00 % | 1,468,332 | 165,604 | 165,604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の子公司 |
||
| 本公司 | T.H.I Group VIETNAM ICO., LTD. |
植物 | 海空道背物承揽 | 保全 | 8,362 275 f 元) |
(其全 | 4.862 1594 (L) |
4,950,000,000 | 99.00% | 60,231 | 11,045 | 5,633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本公司 | IT.H.I GROUP BANGKOK COMPANY LIMITED) |
泰因 | 海空運貨物承援 | (人全 | 2,372 $72 + 72$ |
(人全 | 2.372 72+ A) |
49.00 % | 14,246 | 4.027 | 1.973 本公司具在制 地力之子公司 |
||
| 本公司 | THI & Manizen Co., Ltd | la x. | 海空運貨物承揽 | 10,365 (日外31,130十元) |
10,365 (日常31.130十元) |
3,060 | 51.00 % | 14.574 | 6,105 | 3,113 本公司具控制 姚力之子公司 |
|||
| 木公司 | 台湾航空货运承揽股份有 台湾 風公司 |
海空運貨物承援 | 704,200 | 704.200 | 35.958,400 | 100.00 % | 715,018 | 36,879 | 30,879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木公司 | 台联盟联物流政份有限公 台湾 ın |
海空運貨物承援 | 130,000 | 130,000 | 13,000,000 | 100.00 % | 141,567 | 7,972 | 7,972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本公司 | IT.H.I. GROUP (CAMBODIA) Co., Ltd. |
東坡寨 | 海空運貨物承揽 | ほ金 | 4,462 150千元) |
【头金 | 4.462 150千元) |
100.00 % | 8,144 | 47 | 47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本公司 | PT. Dexter Eurekatama | 印尼 | 海空運貨物承援 | (美全 | 47,381 1.598 + え) |
47.381 【美全 1,598千元) |
12,000 | 30.00 % | 45,532 | (390) | (3,241) 保本公司之株 推益法辞债之 机投资公司 |
| 投资公司 | 被投资公司 | 所在 | 主要管 | 原始投资全额 | 期末持有 | 被投资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鴘 z |
$\boldsymbol{x}$ 絥 |
地區 | 紫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設款 | 比率 | 帐面会额 | 本期捐益 | 投资销益 | 告性 |
| 本公司 | IT.H.I. GROUP SINGAPORE PTE. LTD (SINGAPORE) |
新加坡 | 海空運貨物承援 | 19,032 (新誉850千元) |
7,629 (新坚320千元) |
850,000 | 91.40% | 12,932 | 870 | 859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本公司 | LOGI International Co., Ltd. |
lit B | 海空運貨物承援 | 9,666 (美全 300千元) |
9,666 (美全 300十元) |
16,285 | 30.00 % | 6.001 | (2.686) | (806) 傣本公司之採 推益法評価之 核投資公司 |
|
| 本公司 | Fresh Beauty Enterprises lLid. |
英属摄摩亞 战舰公司 lu t |
282,775 (人民祭55,579千元) (人民祭55,579千元) |
282,775 | 60 | 60.00% | 323.427 | 37,397 | 20.131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本公司 | T.H.I. Logistics (Malaysia) 马米西亞 ISDN. BHD |
海空運貨物不搅 | 10.381 《头全 315千元》 |
10,381 (具全 315千元) |
180,000 | 90.00 % | 5,406 | (1.356) | (1.221)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GREATLINE INTERNATION (in HK) AL LIMITED |
IT.H.I. GROUP LIMITED | 本港 | 海空運貨物承援 | 139,948 (美全 4314千元) |
139,948 (美全 4314千元) |
12,480,000 | 100.00 % | 1,466,949 | 166.034 | 166.034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Fresh Beauty Enterprises Ltd. |
医束集圆有限公司 | 話す | 投控公司 | 57.411 (具全 1,751千元) |
57,411 (美全 1,751千元) |
100.00% | 147.221 | 37.621 | 37.621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台灣航空昏運 承揽股份有限 公司 . |
台灣空運者港有限公司 | 本法 | 货運承搅、报腊 人连送年前務 Contract Contract |
266,807 (港幣70.550千元) |
266,807 (港等70,550千元) |
100.00% | 329.195 | 4.891 $1.1 - 1.1$ |
4.891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sim$ |
||
| 台灣放空貨運 承揽股份方限 公司 |
将易行因际物流股份有限 台灣 有運承援、根關 松り |
及運送等業務 | .6000 | 6,000. | 1,000,000 | .100.00% |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台湾航空货运 承攬股份有限 公司 |
東方民用航空總代理股份合理 有限公司 |
黄连承揽、报赐 反道送等某项 |
600 | 600 | 60,000 | 30.00% | 2.755 | 4.556 | 1.367 株本公司開楼 特別30%股根之 核投资公司 |
||
| 台湾航空货運 承揽政份有限 公司 |
漢和建悠士殿份有限公司 台灣 | 貸運承援・報關 及運送等業務 |
76.590 | 76,590 | 5,000,000 | 97.51 % | 103,401 | 22,251 | 21,697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台湾航空货运 承揽股份不限 公司 |
Taiwan Express (USA), INC. |
扶固 | 含運永攬・根脯 及運送等業務 |
31,629 (人全 1,000千元) |
31,629 (关全 1,000千元) |
100,000 | 100.00 % | 33,501 | 本公司品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
| 台湾航空货运 承揽股份有限 公司 |
TEC LOGISTICS (USA), 头図 INC. |
貨運承攬・根隔 人连选等某孩 |
8,549 【头金 290十元) 【美全 |
8,549 290千元) |
200 | 100,00 % | 12,924 | 本公司具控制 能力之子公司 |
(三)大陸投資資訊:
لوارده
$\mathcal{A}_{\mathbf{r}}$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大陸被投資 | 主要营業 | $\hat{\mathbf{x}}$ 收 |
投資 方式 |
本期期初日 台灣區出景 |
本期医出或 收回投资金额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區出業 |
被投资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問接投資 |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
期末设 黄银面 |
截至本期 止己医口 |
||
|---|---|---|---|---|---|---|---|---|---|---|---|---|
| 公司名稱項 | Ĥ | 資本項 | (±1) | 積投資金額 | 匪出 | 收回 | 精投资金额 | 本期捐益 | 之持股比例 | (1:2) | 償 值 |
投資收益 |
| 上海耀驿因 | 净 交運貨 | 55,031 | #1 | 55.031 | ۰ | 55.031 | 5.668 | 100.00% | -5,668 | 113,353 | ۰ | |
| 際貨運代理 有限公司 |
物承揽 | (美金 1,700千元) | (美全1,700千元) | (美金1,700千元) | ||||||||
| 上海台梯貨 | 海、立連貨 | 92,883 | t±1 | 84, 861 | 84,861 | 57,275 | 100.00% | 57,275 | 943,537 | |||
| 運代理有限 소리 |
物承揽 | 《美金3.060千元》 | (美全2,600千元) | (美金2,600千元) | ||||||||
| 上海尚的國 | 海、空運貨 | 22,460 | 115 | ٠ | (588) | 30.00 % | 3,239 | 12,280 | ||||
| 際物流有限 松町 |
物承揽 | (人民幣 50,00千元) | ||||||||||
| 聯字達方(上 倉站物流 | 54,610 | 111 | 204,388 | 39,358 | $\blacksquare$ | 243, 746 | 37,621 | 60.00 % | 37.621 | 147,229 | ||
| 海)物流有限 松町 |
(人民幣11,000千元) | (美全6,185千元) | (美金 1,178千元) | (美全7,363千元) | ||||||||
| 上海賽澳遞 | 快遞物流業 | 52,107 | 11.5 | (63, 602) | 88 94 % | (86,096) | 61,163 | |||||
| 物流有限公 ۱ŋ |
挤 | K人民幣 11.123千元) | ||||||||||
| 特易行國際 貨運承援、 | 183,901 | 126 | 183,901 | $\overline{\phantom{a}}$ | 183,901 | 3,094 | 100.00 % | 3,094 | 158,338 | |||
| 圳)有限公司 等業務 | 『資運代理(深 報關及運送 送幣48,550千元) | (港幣48,550千元) | (港幣48,550千元) |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公司名稱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3) | 投資金額(註4)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本公司 | 390,168 美金 11,863 千元 |
436,428 14,660 千元) 美金 |
1,367,684 |
註1:投資方式為(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認列。
註3:係以截至本期止本公司實際匯至大陸地區之彙總金額列示。
註4:係以財務報告日之即期匯率US:NT=1:29.77換算。
- 註5:賽澳遞物流有限公司及上海尚鉤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係由上海台驊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直接投資。含已清算之上海台 驊物流有限公司之匯出金額6.530千元(美金200千元)。
- 註6:係本公司之子公司台灣空運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並已向投審會申請且已匯出資金183,901 千元(港幣48,550千元),並已依「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大陸投資限額為本公司之子公司台灣 空運淨值之百分之六十計算。
3.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千股/千單位
| 數 股 |
本期 | 公平價值 | ||
|---|---|---|---|---|
| 金融商品名稱 | 或張數 | 評價損益 | 單 價 |
總 額 |
| 基金: | ||||
| 元大萬泰基金 | $473$ $\degree$ | 24 | 15.06 | 7,131 |
| 淨 額 |
24 κВ |
7,131 |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千股
| 數 股 |
提供擔保 | ||||
|---|---|---|---|---|---|
| 稱 z |
本期評價 | 或張數 | 公平價值 | 或質押情形 | |
| 捷迅股份有限公司 | \$ | (3, 413) | 447 | 14,215 | 無 |
| 中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339 | 200 | 17,320 | 無 | |
|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3,686) | 7,675 | 88,269 | 無 | |
| 中菲行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850) | 334 | 7,014 | 無 | |
| ٠D | (6,610) | 126,818 |
單位:千股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註2) | 本期减少(註3) | 依權益法 | 期末餘額 | 市價或净值(註1 | |||||||||||
|---|---|---|---|---|---|---|---|---|---|---|---|---|---|---|---|---|
| 持股 | 認列之投資 | 外幣換算 | 持股 | 提供擔提供 | ||||||||||||
| 絲 | 股款 | 股敦 | 籗 44 |
槲 쓐 |
黨 44 |
(損)益金額 | 調整數 | 嵔 | 比例为 | 單價(元) | 哔 靉 |
春 噸 |
質和信形 | |||
| T.H.I. Group Ltd.(in B.V.I.) | 1,000 | 土例》 100 〜 |
$\frac{\pm \frac{36}{2}}{5}$ 76,568 | 3,962 | (6,029) | 74,50 | 74.50 | ₩ ЖÁ 崋 |
嘶 | |||||||
| GREATL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 4,050 | 100 1,366,813 | , | 1,971 | 65,604 | (52, 114) | 4,050 | $\mathsf{S}$ | ,468.332 | ,468,337 | 雄法 攀 |
嘶 | ||||
| T.H.I. GROUP VIETNAM CO., LTD. | 2,550,000 | 5 | 33,220 2,400,000 | 29,203 | 5,704 | 5,633 | (2,121) | 4,950,000 | ድ | 60,231 | 60,231 | 益法 崋 |
嶫 | |||
| T.H.I. GROUP (BANGKOK) COMPANY LIMITED | 49 | 12,076 | 1,973 | 197 | 9 | 14,246 | 14,246 | 植法 準 |
嵰 | |||||||
| THI & Maruzen Co., Ltd | 5 | 12,048 | 3,113 | (587) | 14,574 | 14,574 | 雄法 枼 |
嶫 | ||||||||
| 台灣航空貨運承機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空運) | 35,958 | $\approx$ | 708,657 | 1,684 | 30,879 | (22, 834) | 35,958 | $\mathbb{S}$ | 715,018 | 715,018 | 益法 樺 |
嘶 | ||||
| 台聯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聯國際物流) | 13,000 | $\approx$ | 134,407 | 813 | 7,973 | 13,000 | $\mathbb{S}$ | 141,567 | 141,567 | 法法 摧 |
嶫 | |||||
| T.H.I. GROUP (CAMBODIA) Co., Ltd. | $\approx$ | 8,778 | 47 | (681) | ខ្ទ | 8,144 | 8,144 | 溢法 槼 |
嘶 | |||||||
| PT DEXTER EUREKATAMA | 2 | $\approx$ | 51,040 | (3,241) | (2,267) | 2 | వె | 45,532 | 45,532 | 雄法 華 |
嫌 | |||||
| T.H.I. GROUP SINGAPORE PTE. LTD. (SINGAPORE) | 320 | 80 | 1,174 | 530 | 1,406 | 859 | (507) | 850 | 91.4 | 12,932 | 12,932 | 益法 維 |
嗤 | |||
| LOGI International Co., Ltd. | $\frac{6}{2}$ | $\overline{\mathbf{5}}$ | 6,810 | (806) | ල | ≌ | వి | 6,001 | 6,001 | 益法 壤 |
嶫 | |||||
| Fresh Beauty Entorprises LTD | 3 | 305,374 | 20,131 | (2,078) | 3 | 323,427 | 323,427 | 益法 牶 |
嗤 | |||||||
| T.H.I. Logistics (Malaysia) SDN. BHD | 180 | 8 | 6,521 | ı | (1,221) | $\frac{8}{100}$ | 8 | $\boldsymbol{\mathsf{S}}$ | 5.406 | 5,406 | 益法 薬 |
嗤 | ||||
| \$. ¢ |
\$2,723,486 | 40,60 | 20,172 | 234,906 | (88, 918) | 2,889.911 | 2,889,911 |
註1:本公司之長期股權投資屬未上市(櫃)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實務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故僅以淨值列示。
註2:係本期新增投資所產生及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註3:係本期盈餘分配、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及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所產生。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 目 | 摘 要 |
額 金 |
|---|---|---|---|
| 營業成本 | 薪資費用 | 46,337 Φ |
|
| 勞務費 | 4,091 | ||
| 差旅費 | 1,740 | ||
| 其他(均小於5%) | 29,770 | ||
| 合 計 |
81,938 |
營業收入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累計折舊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七)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八)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二)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八)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號 1070951 (1) 陳蓓琪 員 姓 名: (2) 林恒昇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七號六十八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1) 北市會證字第二九七二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22358734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一九九二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六年度 (自民國一○六年 一 月 一 日至 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存 簽 會 $\ddot{\mathcal{Z}}$ 原蓓琪 Éр 式 鑑 $\bigcirc$ $\left(\frac{1}{2}\right)$ 存 簽 會 名式 (二) 史恒斗 印 鑑 $\supseteq$ 理事長: 金原 $\dot{\mathbf{P}}$ 月 民 $\overline{B}$ 華 國
訂
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