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YNCMOLD — Annual Report 2023
Jul 5, 2023
51868_rns_2023-07-05_1231ef37-a1f7-4da0-8ec9-3329fc8e3fa3.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市股票代碼:1582
==> picture [64 x 7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Syncmold Enterprise Corp.
==> picture [42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2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2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1 2 年股東常會
==> picture [24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3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3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2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華民國112 年6 月16 日
開會地點:新北市新莊區雙鳳路75 號6 樓(牡丹心市民活動中心)
開會方式:實體股東會 區雙鳳路75 號6 樓(牡丹心活動中心)
目 錄
開會議程-------------------------------------------------------- |
01 |
|---|---|
報告事項-------------------------------------------------------- |
02 |
承認事項-------------------------------------------------------- |
03 |
選舉事項-------------------------------------------------------- |
04 |
討論事項-------------------------------------------------------- |
06 |
臨時動議-------------------------------------------------------- |
06 |
散會------------------------------------------------------------ |
06 |
附件ㄧ、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 |
07 |
附件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
09 |
附件三、111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10 |
附件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11 |
附件五、合併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21 |
附件六、111 年度盈餘分配表--------------------------------------- |
31 |
附件七、董事候選人兼任他公司職務情形----------------------------- |
32 |
附錄: |
|
附錄一、董事持股情形--------------------------------------------- |
33 |
附錄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
34 |
附錄三、公司章程------------------------------------------------- |
43 |
附錄四、董事選舉辦法--------------------------------------------- |
48 |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2 年股東常會議程
開會時間:112 年6 月16 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開會地點:新北市新莊區雙鳳路75 號6 樓(牡丹心活動中心)。
議程:
一、
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
(一)111 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1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三)111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承認事項
-
(一)承認111 年度決算表冊案 -
(二)承認111 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選舉事項
本公司改選董事案
六、討論事項
本公司第十六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責任免除案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1
報告事項
第一案
-
案 由:111 年度營業概況報告,敬請 鑒核。 -
說 明:請參閱附件一(第7 頁至第8 頁)。
第二案
-
案 由:審計委員會審查111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鑒核。 -
說 明:請參閱附件二(第9 頁)。
第三案
-
案 由:111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敬請 鑒核。 -
說 明:請參閱附件三(第10 頁)。
2
承認事項
第一案
-
案 由:承認111 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董事會 提) 說 明: -
一、 本公司111 年度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 計師事務所陳致源會計師及黃堯麟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 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落之查核報告。 -
二、本公司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附 件一(第7 頁至第8 頁)、附件四(第11 頁至第20 頁)及附件 五(第21 頁至第30 頁)。
三、提請 承認。
決 議:
第二案
-
案 由:承認111 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董事會 提) 說 明: -
一、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條規定,擬具111 年度盈餘分配案。 -
二、本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376,676,725 元,加計確定福利計 畫再衡量數及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衝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保留盈餘分別為4,738,296 元及412,234 元,調整後未分 配盈餘為381,827,255 元。本公司111 年度稅後純益為新台幣 371,276,930 元,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37,642,746 元及迴轉 加計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168,394,799 元後,合計可供分配盈餘 為883,856,238 元,擬每股發放新台幣3 元之現金股利,共計新 台幣371,172,513 元整,經以上分配後,111 年度期末尚有未分 配盈餘新台幣512,683,725 元整,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六(第 31 頁)。 -
三、本次擬配發之現金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 份比例計算,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 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另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辦理相 關事宜,由董事長依董事會授權訂定之。 -
四、前項盈餘分配,嗣後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數量發生變動,配 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由董事長依董事會授權辦理之。 -
五、提請 承認。
決 議:
3
選舉事項
案 由:本公司董事改選案 (董事會 提)
說 明:
-
一、 本公司第十五屆董事任期至112 年6 月17 日屆滿,依公司法第 199 條之1 規定,董事任期未屆滿前,改選全體董事者,如未決 議董事於任期屆滿始為解任,視為提前解任。 -
二、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13 條規定,本次擬選舉董事七人(含獨 立董事四人),任期自112 年6 月16 日起至115 年6 月15 日 止,計三年。 -
三、 依據本公司「公司章程」第13 條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 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選任七名董事 (含四名獨立董事)。 -
四、 董事候選人之名單,業經本公司112年第一次董事會議審查通過, 相關資料如下:
類別 |
姓 名 |
學歷 |
經歷 |
所代表之法人名稱 |
持有股數(股) |
是否已連續擔任三屆獨立董事/理由 |
|---|---|---|---|---|---|---|
董事 |
陳秋郎 |
揚子國中 |
信錦企業董事長兼總經理 |
- |
8,708,211 |
不適用 |
董事 |
莊淑嫣 |
過溝國中 |
泰信投資(股)公司董事長、佳軒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1,918,684 |
不適用 |
董事 |
陳建源 |
格里菲斯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碩士 |
富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富研投資(股)公司 |
5,200,139 |
不適用 |
獨立董事 |
蔡永祿 |
交通大學管理學士美國密蘇里大學MBA |
五鼎生物技術(股)獨立董事 |
- |
0 |
是。蔡永祿先生曾任職券商高階主管,熟稔電子產業及相關法令,可為本公司提供管理建議及董事會監督意見,故仍將蔡永祿先生列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
獨立董事 |
蔡士光 |
台灣大學會計研究所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
- |
0 |
否 |
獨立董事 |
顏大和 |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律碩士 |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
- |
0 |
否 |
4
類別 |
姓 名 |
學歷 |
經歷 |
所代表之法人名稱 |
持有股數(股) |
是否已連續擔任三屆獨立董事/理由 |
|---|---|---|---|---|---|---|
獨立董事 |
邱輝欽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碩士 |
巨騰國際控股集團執行董事/戰略長 |
- |
0 |
否 |
五、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請參閱附錄四(第48 頁至第49 頁)。
六、提請 選舉
選舉結果:
5
討論事項
-
案 由:本公司第十六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責任免除案 (董事會 提) 說 明: -
一、 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 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 可。 -
二、本公司第十六屆新任董事若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 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該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擬 提請本次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 限制,董事候選人兼任他公司職務情形請參閱附件七(第32 頁)。 -
三、提請 討論。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會:
6
附件一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
茲將本公司 111 年度營運狀況報告如下:
回顧111年度全球在快速升息、高通膨及烏俄局勢造成能源短缺的多重
壓力下,經濟表現大為衰退,全球顯示面板市場亦動盪加劇,各品牌客戶庫存
持續走高,致使品牌客戶均以去化庫存為主,市場需求明顯萎縮。本公司在面
對此產業趨勢逆風的挑戰下,公司一方面強化原物料採購及人事成本的控管,
另一方面也致力產品多元化及產業轉型,積極於新產品開發,加上業外匯兌收
益的助攻之下,致使111 年度營收及獲利均較前一年度增加。
展望112年度,市場需求仍受高通膨與庫存調節等負面因素衝擊,根據
TrendForce最新調查顯示,111年度全球液晶監視器出貨為134.8佰萬台,
年減7% ; 預估112 年度出貨量約127.1 佰萬台,年減5.8%。面臨整體液晶
顯示器出貨量的減少,本公司將加強成本控管,加速東南亞廠區營運以分散生
產據點,強化供應鏈的安全與韌性,並將持續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產品開發效
率,增加產品應用範疇,儲存營運量能並強化財務結構,以創造永續穩健成長。
一、 111 年度營業結果:
1. 營業計劃及實施成果
本公司111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9,809,443仟元,較110年度的合併營
業收入10,194,799 仟元減少3.78% 。111 年度銷貨毛利率為16.55%,較
110 年度銷貨毛利率15.71% 增加0.84%,本公司111 年度每股盈餘為3
元。
2.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分析項目 |
110年度 |
111年度 |
||
財務收支 |
利息收入 |
26,245 | 35,184 |
|
利息支出 |
40,963 | 51,773 |
||
獲利能力分析 |
資產報酬率(%) |
2.26 | 3.53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3.94 | 6.31 |
||
佔實收資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31.86 | 27.79 |
|
稅前純益 |
31.09 | 49.10 |
||
純益率(%) |
2.36 | 3.85 |
||
每股盈餘(加權平均) |
2.03 | 3.00 |
7
3. 研究發展:
本公司 111 年度持續增加研發費用支出,不斷擴展新技術開發,取得 之發明、新型等專利逾百項,多與液晶監視器底座產品相關,顯見本公司於 監視器軸承暨底座的領導地位。本公司研發方向主要以液晶監視器底座、電 競監視器底座、 AIO 底座及電視底座為主。
本公司除了持續於 Monitor 、 AIO 及 TV 底座的研究開發外,也致力於 其他產品的研發及新技術的導入,透過併購敬得科技及陸合企業的綜效,提 升鎂合金壓鑄技術、小型精密軸承以及沖壓機構件的製造組裝能力,並有機 會分別應用在穿戴裝置、車用市場、各式 3C 軸承及摺疊面板等產品。
二、 112 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經營方針
-
(1)成立集團策略採購中心,有效管控成本結構。 -
(2)增設海外研發中心,提升開發產品效率,以拓展營收成長動能。 -
(3)加強風險管理機制與因應策略。 -
(4)持續整合集團資源,以提升營運效率。 -
三、未來發展策略:
本公司主要營收來源為顯示器樞紐及底座產品,雖市占率高,但因目
前全球液晶顯示器的市場呈現飽和,加上去年來原物料上漲,且客戶端需
求下降,至整體獲利缺乏成長力道。因此,本公司未來除維持原有的顯示
器底座市場,也正積極整合陸合在小型精密軸承及精密金屬零組件的技術
優勢,努力研發應用於折疊式手機等的小型精密軸承,藉此跨足更多的高
附加價值利基市場,期望創造另一個獲利引擎。
董事長:陳秋郎經理人:陳秋郎會計主管:許淑芬
==> picture [40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附件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
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致源及黃堯麟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以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
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
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鑒核
此致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2 年股東常會
==> picture [42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蔡永祿
==> picture [39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附件三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一、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條第一項,「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 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 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三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規定,議訂本公司111 年度 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案。 -
二、本公司111 年度自結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金額為 492,002,856 元,擬分派董事酬勞新台幣9,800,000 元,員工酬勞新台幣 43,000,000 元。 -
三、111 年度員工酬勞全數以現金發放。
10
附件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 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
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
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1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
11
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
意見。
茲對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1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 明如下:
營業收入之發生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銷售顯示器樞紐產品,並有 銷售對象集中於主要客戶之情況,民國 111 年度來自主要客戶之營業收入佔整 體營業收入之 57.62% 。由於來自主要客戶之營業收入金額係屬重大且交易頻 繁,因此將主要客戶之營業收入之發生列為民國 111 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相 關之收入認列政策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
針對此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考量公司之營業收入認列政策執行之主要
查核程序如下:
-
瞭解及評估營業收入相關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情形之有效性。 -
自主要客戶之營業收入中選取樣本執行細項證實測試,查核交易憑證及檢 視期後收款或與客戶對帳紀錄是否有異常情形。
其他事項
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中,有關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財務報表未經本 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 表示之意見中,有關前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上述未經本會計師查 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168,088 仟元及 172,058 仟元,分別 佔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總額之 1.86% 及 1.91% ;民國 111 及 110 年度對 上述未經本會計師查核之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綜 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 28,160 仟元及 16,496 仟元,分別佔信錦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綜合損益之 5.17% 及 8.12%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
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12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
理階層意圖清算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
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
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
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
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
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
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
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 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 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 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 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 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 及使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 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 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13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
況可能導致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 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 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 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 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1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 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 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 增進之公眾利益。
==> picture [463 x 1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7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00 1110 1150 1170 1180 1210 130X 1470 11XX 1510 1550 1600 1755 1780 1805 1840 1915 1920 1975 15XX 1XXX 代碼 2100 2120 2170 2180 2219 2220 2230 2280 2320 2399 21XX 2530 2540 2570 2580 2645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10 3420 3400 3XXX |
資產 流動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應收票據(附註四)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及八)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及二五)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四及二五)存貨淨額(附註四及九)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流動資產總計非流動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七及十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一、二五及二六)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十二及二五)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三)商譽(附註四及十四)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一)預付設備款存出保證金淨確定福利資產(附註四及十八)非流動資產總計資 產 總 計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短期借款(附註四及十五)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應付帳款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五)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二五)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一)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十二及二五)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五及二六)其他流動負債流動負債總計非流動負債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十六)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五及二六)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一)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二及二五)存入保證金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四及十)非流動負債總計負債總計權 益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保留盈餘總計其他權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其他權益總計權益總計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111年12月31日額 %$ 1,227,685 14 86,154 1 - - 207,331 2 188,259 2 8,936 - 25,953 - 11,503 - 1,755,821 19 63,490 1 6,624,643 74 216,650 2 3,564 - 13,611 - 324,597 4 2,955 - 6,589 - 1,983 - 6,416 - 7,264,498 81 $ 9,020,319 100 $ 755,000 8 - - 12,175 - 770,644 9 138,912 2 397,602 4 52,611 1 2,996 - 4,476 - 14,472 - 2,148,888 24 1,178,724 13 43,771 1 98,603 1 681 - 136 - 3,319 - 1,325,234 15 3,474,122 39 1,237,242 14 2,361,070 26 1,026,386 11 687,191 8 753,104 8 2,466,681 27 514,593 ) ( 6 ) 4,203) - 518,796) ( 6) 5,546,197 61 $ 9,020,319 100 |
110年12月31日 |
110年12月31日 |
||
|---|---|---|---|---|---|---|
金 |
額 $ 1,227,685 86,154 - 207,331 188,259 8,936 25,953 11,503 1,755,821 63,490 6,624,643 216,650 3,564 13,611 324,597 2,955 6,589 1,983 6,416 7,264,498 $ 9,020,319 $ 755,000 - 12,175 770,644 138,912 397,602 52,611 2,996 4,476 14,472 2,148,888 1,178,724 43,771 98,603 681 136 3,319 1,325,234 3,474,122 1,237,242 2,361,070 1,026,386 687,191 753,104 2,466,681 514,593 ) 4,203) 518,796) 5,546,197 $ 9,020,319 |
金 |
額 $ 516,182 81,383 268 1,072,488 230,090 24,503 17,494 8,921 1,951,329 65,430 6,425,412 231,944 10,204 13,788 324,597 58 1,250 2,008 2,898 7,077,589 $ 9,028,918 $ 200,000 41 18,739 1,299,360 113,635 264,804 133,333 9,957 4,545 4,163 2,048,577 1,166,288 48,185 105,574 287 136 2,787 1,323,257 3,371,834 1,237,242 2,769,331 1,001,175 635,615 700,911 2,337,701 698,561 ) 11,371 687,190) 5,657,084 $ 9,028,918 |
% |
||
( ( ( |
( ( |
6 1 - 12 3 - - - 22 1 71 2 - - 4 - - - - 78 100 2 - - 15 1 3 2 - - - 23 13 - 1 - - - 14 37 14 31 11 7 8 26 ( 8 ) - ( 8) 63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2 年 3 月 15 日查核報告)
==> picture [48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0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陳秋郎經理人:陳秋郎
會計主管:許淑芬
15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五)4100 銷貨收入4800 其他營業收入4000 營業收入合計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九、二十及二五)5900 營業毛利營業費用(附註二十及二五)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6300 研究發展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四及八)6000 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十及二五)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7100 利息收入(附註二五)7230 外幣兌換淨益(附註四及二八)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淨(損)益(附註四及七)7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損失)份額(附註四及十)(接次頁) |
111年度 |
%94 6 100 86 14 2 5 3 - 10 4 1 - - 1 - 5 |
110年度 |
|
|---|---|---|---|---|
金額 $ 3,860,081 254,777 4,114,858 3,524,611 590,247 75,902 198,096 146,338 ( 87) 420,249 169,998 32,001 8 13,321 53,957 ( 7,381 ) 215,258 |
金額 $ 3,689,164 330,543 4,019,707 3,342,422 677,285 62,783 204,838 157,429 ( 617) 424,433 252,852 49,968 759 384 9,069 38,362 ( 16,247 ) |
% |
||
| 92 8 100 83 17 2 5 4 - 11 6 1 - - - 1 - |
16
(承前頁)
代碼 7510 利息費用(附註二五)767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損失(附註四及十)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7900 稅前淨利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一)8200 本年度淨利其他綜合損益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2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份額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附註二二)9710 基 本9810 稀 釋 |
111年度 |
%- - 7 11 2 9 - - - 4 4 13 |
110年度 |
|
|---|---|---|---|---|
金額 ( $ 18,124 ) ( 19,835) 269,205 439,203 67,926 371,277 3,503 ( 13,200 ) ( 700 ) 183,942 173,545 $ 544,822 $ 3.00 $ 2.67 |
金額 ( $ 10,903 ) ( 10,633) 60,759 313,611 61,856 251,755 322 10,589 ( 64 ) ( 59,427) ( 48,580) $ 203,175 $ 2.03 $ 2.02 |
% |
||
- - 2 8 2 6 - - - ( 1) ( 1) 5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2 年 3 月 15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秋郎經理人:陳秋郎會計主管:許淑芬
==> picture [40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A1 110 年1月1日餘額10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B1 法定盈餘公積B3 特別盈餘公積B5 現金股利小 計C5 本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部分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C17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轉列資本公積D1 110 年度淨利D3 110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D5 110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M5 實際取得子公司部分權益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Z1 110 年12月31日餘額110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B1 法定盈餘公積B3 特別盈餘公積B5 現金股利小 計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C17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轉列資本公積D1 111 年度淨利D3 111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D5 111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Z1 111 年12月31日餘額 |
普通股股本 (附註十九) $ 1,237,242 - - - - - - - - - - - - 1,237,242 - - - - - - - - - - $ 1,237,242 |
資本公積 (附註四及十九) $ 2,592,857 - - - - 175,396 - 22 - - - 1,056 - 2,769,331 - - - - ( 408,290) 29 - - - - $ 2,361,070 |
保留盈 |
餘( |
附註十 |
附註十 |
附註十 |
九) 計 $ 2,704,213 - - 618,621) 618,621) - 2,641) - 251,755 1,871 253,626 - 1,124 2,337,701 - - 247,448) 247,448) - - 371,277 4,739 376,016 412 $ 2,466,681 |
其他 |
權益 |
項目 計 $ 635,615) - - - - - - - - 50,451) 50,451) - 1,124) 687,190) - - - - - - - 168,806 168,806 412) $ 518,796) |
權 |
益總計 |
|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639,134) - - - - - - - - ( 59,427) ( 59,427) - - ( 698,561) - - - - - - - 183,968 183,968 - ($ 514,593)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3,519 - - - - - - - - 8,976 8,976 - ( 1,124) 11,371 - - - - - - - ( 15,162) ( 15,162) ( 412) ($ 4,203) |
合 |
||||||||||||
法定盈餘公積 $ 904,665 96,510 - - 96,510 - - - - - - - - 1,001,175 25,211 - - 25,211 - - - - - - $ 1,026,386 |
特別盈餘公積 $ 634,020 - 1,595 - 1,595 - - - - - - - - 635,615 - 51,576 - 51,576 - - - - - - $ 687,191 |
未 |
分配盈餘 $ 1,165,528 96,510 ) 1,595 ) 618,621) 716,726) - 2,641) - 251,755 1,871 253,626 - 1,124 700,911 25,211 ) 51,576 ) 247,448) 324,235) - - 371,277 4,739 376,016 412 $ 753,104 |
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898,697 - - 618,621) 618,621) 175,396 2,641) 22 251,755 48,580) 203,175 1,056 - 5,657,084 - - 247,448) 247,448) 408,290) 29 371,277 173,545 544,822 - $ 5,546,197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2 年 3 月 15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秋郎
==> picture [47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陳秋郎
==> picture [47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許淑芬
==> picture [40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A00010 稅前淨利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A20100 折舊費用A20200 攤銷費用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淨損(益)A20900 利息費用A21200 利息收入A21300 股利收入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失(利益)之份額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益A235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損失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A24100 外幣未實現兌換淨損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A31130 應收票據A31150 應收帳款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A31200 存 貨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A32240 淨確定福利資產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A32180 其他應付款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A33300 支付之利息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11年度$ 439,203 35,572 13,329 ( 87 ) 7,381 18,124 ( 13,321 ) ( 11,703 ) ( 215,258 ) ( 8 ) 19,835 ( 2,305 ) 13,034 - 268 868,239 41,831 7,033 ( 6,155 ) 1,449 ( 15 ) ( 6,390 ) ( 528,716 ) 27,973 10,310 719,623 ( 5,237 ) ( 159,215) 555,171 |
110年度 |
|---|---|---|
| $ 313,611 32,632 10,735 ( 617 ) ( 38,362 ) 10,903 ( 384 ) ( 23,299 ) 16,247 ( 759 ) 10,633 5,881 23,452 ( 3 ) ( 268 ) ( 305,240 ) 17,124 ( 1,938 ) ( 7,537 ) 1,433 ( 9 ) 16,229 57,322 ( 52,897 ) 1,229 86,118 ( 11,582 ) ( 166,277) ( 91,741) |
(接次頁)
- 19 -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B01800 取得關聯企業B02200 取得子公司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B07500 收取之利息B07600 收取之股利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C0120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C03800 其他應付融資款-關係人增加(減少)C03000 收取存入保證金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1年度( $ 157,149 ) 146,896 - - ( 7,144 ) 130 26 ( 13,152 ) ( 6,589 ) 9,425 179,169 151,612 555,000 - - - ( 4,483 ) 121,875 - ( 11,934 ) ( 655,738) 4,720 711,503 516,182 $ 1,227,685 |
110年度 |
|---|---|---|
| ( $ 87,839 ) 270,647 ( 15,680 ) ( 297,019 ) ( 86,064 ) 4,513 153 ( 8,930 ) ( 1,250 ) 384 718,900 497,815 - ( 1,016,600 ) 1,337,453 56,000 ( 3,270 ) ( 70,491 ) 136 ( 12,946 ) ( 618,621) ( 328,339) 77,735 438,447 $ 516,182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2 年 3 月 15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秋郎
==> picture [48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陳秋郎會計主管:許淑芬
==> picture [40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0 -
附件五
會計師查核報告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 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信錦企業股份有限 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
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
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民國 111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 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 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1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 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 21 -
營業收入之發生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銷售顯示器樞紐 產品,並有銷售對象集中於主要客戶之情況,民國 111 年度來自主要客戶之 營業收入佔整體營業收入之 50.57% 。由於來自主要客戶之營業收入金額係屬 重大且交易頻繁,因此將主要客戶之營業收入之發生列為民國 111 年度之關 鍵查核事項,相關之收入認列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 針對此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考量公司之營業收入認列政策執行之主 要查核程序如下:
-
瞭解及評估營業收入相關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情形之有效性。 -
自主要客戶之營業收入中選取樣本執行細項證實測試,查核交易憑證及 檢視期後收款或與客戶對帳紀錄是否有異常情形。
其他事項
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有關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 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 有關前述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報告。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上述未經本會計師查核之採用權 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168,088 仟元及 172,058 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 總額之 1.47% 及 1.46% ;民國 111 及 110 年度對上述未經本會計師查核之被投 資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綜合損益份額分別為新台幣 28,160 仟元及 16,496 仟元,分別佔合併綜合損益之 5.03% 及 8.99% 。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1 及 110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落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
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信錦企業股份有限
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
-
22 -
-
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 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 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 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 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 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 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 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 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 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 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 及使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 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 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 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 -
23 -
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
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 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 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 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民國111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 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 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 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 picture [464 x 1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6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4 -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00 1110 1136 1150 1170 130X 1470 11XX 1510 1535 1550 1600 1755 1780 1805 1840 1915 1920 1975 1990 15XX 1XXX 代碼 2100 2120 2170 2219 2230 2280 2320 2399 21XX 2530 2540 2570 2580 2640 2645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10 3420 3400 31XX 36XX 3XXX |
資產流動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及九)存貨淨額(附註四及十)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流動資產總計非流動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七及十八)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二九)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二八及二九)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十四及二八)無形資產(附註四、十五及二八)商譽(附註四及十六)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預付設備款存出保證金淨確定福利資產(附註四及二十)其他非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總計資 產 總 計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短期借款(附註四、十七及二九)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應付票據及帳款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及二八)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十四及二八)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七及二九)其他流動負債流動負債總計非流動負債應付公司債(附註十八)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七及二九)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四及二八)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十)存入保證金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二十)非流動負債總計負債總計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保留盈餘總計其他權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其他權益總計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非控制權益權益總計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111年12月31日額 %$ 3,510,365 31 704,121 6 238,110 2 181,328 2 1,969,799 17 907,985 8 369,328 3 7,881,036 69 63,490 1 3,272 - 168,088 1 2,181,140 19 583,556 5 59,246 1 324,597 3 107,155 1 25,317 - 43,812 - 6,416 - 223 - 3,566,312 31 $ 11,447,348 100 $ 1,477,363 13 - - 1,466,764 13 553,842 5 81,428 1 158,482 1 16,476 - 33,212 - 3,787,567 33 1,178,724 10 177,771 2 158,517 2 238,775 2 6,998 - 933 - 16,734 - 1,778,452 16 5,566,019 49 1,237,242 11 2,361,070 21 1,026,386 9 687,191 6 753,104 6 2,466,681 21 514,593 ) ( 5 ) 4,203) - 518,796) ( 5) 5,546,197 48 335,132 3 5,881,329 51 $ 11,447,348 100 |
110年12月31日 |
110年12月31日 |
||
|---|---|---|---|---|---|---|
金 |
額 $ 3,510,365 704,121 238,110 181,328 1,969,799 907,985 369,328 7,881,036 63,490 3,272 168,088 2,181,140 583,556 59,246 324,597 107,155 25,317 43,812 6,416 223 3,566,312 $ 11,447,348 $ 1,477,363 - 1,466,764 553,842 81,428 158,482 16,476 33,212 3,787,567 1,178,724 177,771 158,517 238,775 6,998 933 16,734 1,778,452 5,566,019 1,237,242 2,361,070 1,026,386 687,191 753,104 2,466,681 514,593 ) 4,203) 518,796) 5,546,197 335,132 5,881,329 $ 11,447,348 |
金 |
額 $ 2,059,537 146,753 336,972 357,113 3,416,893 1,285,141 437,325 8,039,734 65,430 2,208 172,058 2,149,209 744,012 52,980 324,597 106,378 90,606 41,452 2,898 731 3,752,559 $ 11,792,293 $ 895,836 41 2,210,109 405,745 161,944 182,430 16,545 6,284 3,878,934 1,166,288 194,185 179,383 368,731 11,676 1,443 14,381 1,936,087 5,815,021 1,237,242 2,769,331 1,001,175 635,615 700,911 2,337,701 698,561 ) 11,371 687,190) 5,657,084 320,188 5,977,272 $ 11,792,293 |
% |
||
( ( ( |
( ( |
17 1 3 3 29 11 4 68 1 - 2 18 6 - 3 1 1 - - - 32 100 8 - 19 3 1 2 - - 33 10 2 1 3 - - - 16 49 11 23 9 5 6 20 ( 6 ) - ( 6) 48 3 51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2 年 3 月 15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秋郎經理人:陳秋郎
==> picture [47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許淑芬
==> picture [40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5 -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4100 營業收入(附註四)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二二及二八)5900 營業毛利營業費用(附註二二及二八) 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6300 研究發展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6000 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010 其他收入(附註四、十四及二二)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二二及三十)7100 利息收入7230 外幣兌換淨益(損)(附註三一)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淨(損)益(附註四及七)7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附註四及十二)7510 利息費用(附註二八)767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損失(附註四及十二)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11年度 |
%100 83 17 3 8 2 - 13 4 - - - 2 - - - - 2 |
110年度 |
|
|---|---|---|---|---|
金額 $ 9,809,443 8,186,253 1,623,190 298,169 797,012 182,447 1,760 1,279,388 343,802 38,822 ( 50,958 ) 35,184 270,397 ( 551 ) 42,401 ( 51,773 ) ( 19,835) 263,687 |
金額 $ 10,194,799 8,593,294 1,601,505 319,333 707,366 186,188 ( 5,568) 1,207,319 394,186 55,661 ( 34,999 ) 26,245 ( 57,791 ) 45,390 7,520 ( 40,963 ) ( 10,633) ( 9,570) |
% |
||
( ( ( ( |
( ( ( ( ( ( |
100 84 16 3 7 2 - 12 4 1 - - ( 1 ) - - - - - |
(接次頁)
- 26 -
(承前頁)
代碼 7900 稅前淨利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8200 本年度淨利其他綜合損益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淨利(損)歸屬於:8610 本公司業主8620 非控制權益86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8710 本公司業主8720 非控制權益8700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9710 基 本9810 稀 釋 |
111年度 |
%6 2 4 - - - 2 2 6 4 - 4 6 - 6 |
110年度 |
|
|---|---|---|---|---|
金額 $ 607,489 230,040 377,449 6,213 ( 15,136 ) ( 773 ) 192,013 182,317 $ 559,766 $ 371,277 6,172 $ 377,449 $ 544,822 14,944 $ 559,766 $ 3.00 $ 2.67 |
金額 $ 384,616 144,001 240,615 376 8,976 2,180 ( 68,618) ( 57,086) $ 183,529 $ 251,755 ( 11,140) $ 240,615 $ 203,175 ( 19,646) $ 183,529 $ 2.03 $ 2.02 |
% |
||
( ( |
( ( ( ( |
4 2 2 - - - - - 2 2 - 2 2 - 2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2 年 3 月 15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秋郎經理人:陳秋郎會計主管:許淑芬
==> picture [40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7 -
單位:新台幣仟元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其他國外營運機構 保留盈餘 財務報表換算 代碼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之兌換差額 A1 110 年1月1日餘額$ 1,237,242 $ 2,592,857 $ 904,665 $ 634,020 $ 1,165,528 $ 2,704,213 ($ 639,134) 10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B1 法定盈餘公積- - 96,510 - ( 96,510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1,595 ( 1,595 ) - - B5 股東現金股利- - - - ( 618,621) ( 618,621) - 小 計- - 96,510 1,595 ( 716,726) ( 618,621) - C5 本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部分- 175,396 - - - - -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 - - ( 2,641) ( 2,641) - C17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22 - - - - - D1 110 年度淨利(損)- - - - 251,755 251,755 - D3 110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1,871 1,871 ( 59,427) D5 110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253,626 253,626 ( 59,427) M5 實際取得子公司部分權益- 1,056 - - - - -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1,124 1,124 - Z1 110 年12月31日餘額1,237,242 2,769,331 1,001,175 635,615 700,911 2,337,701 ( 698,561) 110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B1 法定盈餘公積- - 25,211 - ( 25,211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51,576 ( 51,576 ) - - B5 現金股利- - - - ( 247,448) ( 247,448) - 小 計- - 25,211 51,576 ( 324,235) ( 247,448) -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408,290) - - - - - C17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29 - - - - - D1 111 年度淨利- - - - 371,277 371,277 - D3 111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4,739 4,739 183,968 D5 111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376,016 376,016 183,968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412 412 - Z1 111 年12月31日餘額$ 1,237,242 $ 2,361,070 $ 1,026,386 $ 687,191 $ 753,104 $ 2,466,681 ($ 514,59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2 年3 月15 日查核報告)董事長:陳秋郎經理人:陳秋郎 |
歸屬於本公司業 |
歸屬於本公司業 |
歸屬於本公司業 |
主之 |
權益 |
(附 |
註四 |
、二一 |
及二 |
|---|---|---|---|---|---|---|---|---|---|
資本公積 $ 2,592,857 - - - - 175,396 - 22 - - - 1,056 - 2,769,331 - - - - ( 408,290) 29 - - - - $ 2,361,070 |
保 |
留 |
盈 |
其他 |
權益 |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3,519 - - - - - - - - 8,976 8,976 - ( 1,124) 11,371 - - - - - - - ( 15,162) ( 15,162) ( 412) ($ 4,203) |
|||||||||
( |
( ( ( ( ( |
( ( ( ( ( ( ( |
- 28 -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A00010 稅前淨利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A20100 折舊費用A20200 攤銷費用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淨損(益)A20900 利息費用A21200 利息收入A21300 股利收入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A22800 處分無形資產損失A235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A235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損失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A24100 外幣未實現兌換淨損(益)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A31130 應收票據A31150 應收帳款A31200 存 貨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A3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A32180 其他應付款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A32240 淨確定福利資產及負債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A33300 支付之利息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11年度$ 607,489 476,700 24,725 1,760 551 51,773 ( 35,184 ) ( 11,703 ) ( 42,401 ) 20,181 29 - 19,835 25,896 33,769 ( 4,164 ) 181,012 1,509,139 379,335 74,390 ( 39 ) ( 768,039 ) 127,575 32,529 ( 1,983 ) 1,287 2,704,462 ( 38,645 ) ( 317,054) 2,348,763 |
110年度 |
|---|---|---|
| $ 384,616 403,834 16,482 ( 5,568 ) ( 45,390 ) 40,963 ( 26,245 ) ( 23,299 ) ( 7,520 ) 2,086 1,143 570 10,633 15,185 ( 41,193 ) ( 120 ) 33,751 229,276 ( 342,434 ) ( 19,721 ) ( 5,230 ) ( 57,212 ) 1,850 ( 10,932 ) ( 9,042 ) ( 3,925) 542,558 ( 40,754 ) ( 363,203) 138,601 |
(接次頁)
- 29 -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B01800 取得關聯企業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B07500 收取之利息B07600 收取之股利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00200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C0120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C03000 收取存入保證金C03100 返還存入保證金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C05400 取得子公司部分股權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1年度( $ 414,425 ) 530,663 ( 1,482,944 ) 931,815 - ( 179,041 ) 38,491 ( 1,645 ) ( 29,925 ) ( 60,381 ) 31,291 23,103 ( 612,998) 581,343 - - 10,000 ( 26,483 ) - ( 511 ) ( 207,951 ) ( 655,738 ) - ( 299,340) 14,403 1,450,828 2,059,537 $ 3,510,365 |
110年度 |
|---|---|---|
| ( $ 334,599 ) 595,058 ( 947,066 ) 1,225,921 ( 15,680 ) ( 667,373 ) 29,048 ( 4,626 ) ( 36,471 ) ( 51,402 ) 26,245 34,699 ( 146,246) ( 973,313 ) ( 29,981 ) 1,337,453 219,000 ( 81,406 ) 136 - ( 202,184 ) ( 618,621 ) ( 2,248) ( 351,164) ( 2,461) ( 361,270 ) 2,420,807 $ 2,059,537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12 年 3 月 15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秋郎經理人:陳秋郎會計主管:許淑芬
==> picture [40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0 -
附件六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153 x 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1 年度盈餘分配表
----- End of picture text -----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加: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列入保留盈餘加: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調整後未分配盈餘本期淨利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加: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本期可供分配盈餘分配項目:股東股利-每股現金3.0 元期末未分配盈餘(結轉下年度) |
376,676,7254,738,296412,234381,827,255371,276,930( 37,642,746)168,394,799883,856,238(371,172,513)512,683,725 |
|---|---|
董事長:陳秋郎 經理人:陳秋郎 會計主管:許淑芬
- 31 -
附件七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選人兼任他公司職務情形
職稱 |
姓名/名稱 |
兼任公司名稱及職務 |
|
|---|---|---|---|
董事 |
陳秋郎 |
信錦企業(薩摩亞)(股)公司董事長、永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廣進有限公司董事長、富京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嘉福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富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富慶有限公司董事長、GATECH HOLDINGLTD. 董事長、GATECH INTERNATIONAL LTD.董事長、敬得科技(股)公司董事長、陸合企業(股)公司董事 |
|
董事 |
莊淑嫣 |
泰信投資(股)公司董事長、佳軒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董事 |
富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源 |
富研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獨立董事 |
蔡永祿 |
五鼎生物技術(股)公司獨立董事 |
|
獨立董事 |
蔡士光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永信國際投資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永信藥品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營邦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台亞半導體(股)公司獨立董事、志航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
|
獨立董事 |
顏大和 |
瑞興銀行獨立董事、研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全家便利商店(股)公司獨立董事、大同(股)公司董事 |
|
獨立董事 |
邱輝欽 |
巨騰國際控股集團執行董事/戰略長鴻呈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
- 32 -
附錄一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
一、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1,237,257,940元,已發行股份為123,725,794股,依「公開 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規定,本公司全體董事最低應 持有股數計8,000,000股。 -
二、截至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日(112年4月18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董事持有股數明細 如下,已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規定之成數標準。
職 稱 |
姓 名 |
選任日期 |
現在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份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董事長 |
陳秋郎 |
109.06.18 |
8,708,211 |
7.04% |
董事 |
莊淑嫣 |
109.06.18 |
1,918,684 |
1.55% |
董事 |
富研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建源 |
109.06.18 |
5,200,139 |
4.20% |
獨立董事 |
蔡永祿 |
109.06.18 |
0 |
0.00% |
獨立董事 |
蔡士光 |
109.06.18 |
0 |
0.00% |
獨立董事 |
顏大和 |
109.06.18 |
0 |
0.00% |
獨立董事 |
邱輝欽 |
109.06.18 |
0 |
0.00% |
董事持股小計 |
15,827,034 |
12.79%% |
- 33 -
附錄二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
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六條規定訂定本規則,以
資遵循。
第二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
本規則之規定。
第三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
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
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
任或解任董事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
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
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
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
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
一、 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
二、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 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
三、 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 台。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
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
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
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
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
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
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 34 -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
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
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
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
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之相關規定以一項為
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
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
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
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
討論。
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
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
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
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
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
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
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
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
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
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五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
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六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
- 35 -
(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
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
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
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
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
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
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
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
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
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
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
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
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六條之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
項:
-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 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
(一)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 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
(二)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 行會議。 -
(三)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 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 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 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 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
(四)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 形,其處理方式。 -
36 -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
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第七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
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亦請假或
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
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參與出席。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
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八條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
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
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
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
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
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九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
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
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
及出席股份數等。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
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
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
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
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
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
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
記。
- 37 -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
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
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
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非經決
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
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
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
提付表決。
第十一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
(或出席證編號) 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
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
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
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
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
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
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
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
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
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
之總數。
- 38 -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
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灌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
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
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
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
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
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
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
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
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
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
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
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
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
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
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
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
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
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
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
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
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
- 39 -
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
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
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
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
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
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
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
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
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
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
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五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
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
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
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
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
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
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
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
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
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
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前項決議方法,係經主席徵詢股東意見,股東對議案無異議
者,應記載「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惟股東對議
案有異議時,應載明採票決方式及通過表決權數與權數比例。
第十六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
- 40 -
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
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
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
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
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
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重大訊息者,
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七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 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
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
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
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
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
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開會之場
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
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
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
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
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一0
一年六月五日。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
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
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
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
- 41 -
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
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
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
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
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
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
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二項規定辧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
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
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
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
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
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
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
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
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
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
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
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
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本規則經九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
同。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一0一年六月五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一0九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日。
- 42 -
附錄三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為Syncmold Enterprise Corp.)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
一、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
二、CQ01010 模具製造業。 -
三、F113010 機械批發業。 -
四、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
五、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七、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八、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九、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十、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
十一、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十二、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十三、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十四、JE01010 租賃業 -
十五、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四條:本公司得經董事會決議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其投資總額得不受公司法第 十三條規定有關轉投資額度之限制。本公司得為對外背書保證。
第二章 股份
-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億元整,分為貳億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金 額新台幣壹拾元,其中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
前項資本額內,保留参佰萬股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証,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 -
發行。 -
43 -
-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收買之庫藏股,轉讓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 員工。 -
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 員工。 -
本公司發行新股時,承購股份之員工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 司員工。 -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 司員工。
本條所述之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第六條:刪除。
-
第七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主管機關或其 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 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八條:股份轉讓之登記,於股東常會前六十日,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或公司決定分 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
第三章 股 東 會
-
第九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 月內依法召開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
第十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 代理人出席。 -
除依公司法第177 條,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 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
之。
第十一條:本公司股東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決議,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之股東親自或代理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十二條之一: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 長代理,遇副董事長亦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 由董事推選一人代理;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主席由該召集 -
44 -
權人擔任,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
第十二條之二: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股東會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
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依公司法規定辦
理。
第十二條之三:本公司股票擬撤銷公開發行,應提股東會決議,且於上市櫃期間均不
變動此條文。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三條: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人(含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 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本公司得爲董事就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購買責任保險。
-
第十三條之一: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 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 -
第十三條之二:本章程第十三條規定之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 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由股東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 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 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之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得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 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
第十四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 意互推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各一人,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與董事會主席,對 外代表公司。 -
第十四條之一: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遇有緊急情事 時,得隨時召集之。 -
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通知,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等方式 為之。 -
第十五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 理。董事無法親自出席董事會時,得由其他董事代理,其委託代理應依公 司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董事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考國內外
- 45 -
業界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十七條:本公司得設總經理一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十八條:本公司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下列表冊,依法定程序提交股東常
會請求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十九條:刪除。
第二十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
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三及董事
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
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
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
告於股東會。
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百分
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於零至百分之九十之
區間,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第二十條之一:本公司正處營業成長期,分派股利之政策,將考量公司未來資金需求
及長期財務規劃,兼顧股東利益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
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
分派,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應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百之間。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 46 -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十月十五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五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八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十一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五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0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0三年六月十九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0五年六月八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0八年六月二十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0九年六月十八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日。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秋郎
- 47 -
附錄四
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
第一條 為公平、公正、公開選任董事,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二十二條及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本程序。
-
第二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 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一、 營運判斷能力。 -
二、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三、 經營管理能力。 -
四、 危機處理能力。 -
五、 產業知識。 -
六、 國際市場觀。 -
七、 領導能力。 -
八、 決策能力。 刪除。
第四條 刪除。
第五條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任,以非為公司法第二十七條所定之法人或其代
表人為限,其資格應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或主管機關之規
定。
第六條 本公司董事會或任何股東得提供下屆董事推薦名單,作為選任董事之
參考。
董事會依前項提供董事推薦名單時,亦得提供候選人學歷、經歷、持
有股份數額與所代表之政府、法人名稱及符合獨立性情形等相關資料,以
利股東參考。
第七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票依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一併選舉分別計票分別
當選。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單記名累積選舉法,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
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開選舉數人。
第八條
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
出席股東會之股東,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代
之。
第九條 本公司董事依公司章程所定之名額,依選舉票統計結果,由所得選舉
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依次分別當選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如有二人以
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
- 48 -
主席代為抽籤。
依第一項同時當選為董事及監察人者,應自行決定充任董事或監察
人,或當選之董事、監察人經查核確認其個人資料不符或依相關法令規定
當選失其效力者,其缺額由原選次多數之被選舉人於當次股東會中宣佈遞
充。
第十條
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具有股東身分之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
執行各項有關職務。投票箱由董事會製備之,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第十一條 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
人戶名及股東戶號;如非股東身分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
件編號。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舉票之被選舉人戶名欄應填
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
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第十二條
-
選舉票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
一、 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票者。 -
二、 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 -
三、 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
四、 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不 符者;所填被選舉人如非股東身分者,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 號經核對不符者。 -
五、 除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或股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及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
六、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股東相同而未填股東戶號或身分證明 文件編號可資識別者。
第十三條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董事當選名單。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 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