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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ncor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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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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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 :2020-【002】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纬新材”)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 43,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07,568,0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费用人民币 19,811,320.83 元(不含增值税,且 相关增值税费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负担),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87,756,679.17 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713,961.1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70,042,718.03 元,计入收到的与上市直接相关的补助人民币 2,000,000.00 元的净额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042,718.0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719 号《验资报告》。2020 年 9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204.27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金额 21,550.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
1 上纬上海技改一期项目 3,000.00 3,000.00 1,654.27
2 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自动化改造项目 550.00 550.00 550.00
3 上纬兴业整改专案 5,000.00 5,000.00 5,000.00
4 上纬上海翻建生产及辅助用房 8,000.00 8,000.00 -
5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
合计 21,550.00 21,550.00 7,204.27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 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履行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专项意见说明

( )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该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 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 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