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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ncor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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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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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纬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 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审计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 流,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 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于年审过程中重点关注问题及 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在取得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 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时推进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