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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G Tech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Nov 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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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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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0-08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 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均强 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和融资环境等各种因素,为了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 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 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 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决定终止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协 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 (有限合伙)、南通招商江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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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华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 及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 伙))、深圳市招商国协贰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招商江海产业发展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太和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太和东方 华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并就相 关事项签署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 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创 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在同意注册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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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 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 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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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67,814,652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 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 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
材项目
55,000.00 35,000.00
2 SVG 微纳光学制造卓越创新中心
项目
55,671.61 3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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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71.61 80,000.00

合计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 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的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 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 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深交所审 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监管核准的方案为准。

5 、审议通过《关于 <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发布的《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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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通过《关于 <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 <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01-9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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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公司制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 于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了关于切实履行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发布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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