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VG Tech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3, 2025
55328_rns_2025-04-23_5c61b8db-f984-4dff-94d7-365cd53d0c9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凌华,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4 年6 月1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2024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行使公司 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凌华,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研究 生。2010 年7 月至2024 年6 月任职于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2024 年7 月至 今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人事处,担任行政助理;2024 年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兼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本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
报告期任 期内会议 次数 |
实际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
报告期任 期内会议 次数 |
实际出席 次数 |
|
| 凌华 | 4 | 4 | 0 | 0 | 否 | 1 | 1 |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 事项提出异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缺 席情况发生。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 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审核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 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 意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现场考察 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实施、三会运作的情况等进行监督。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 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 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 审核,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或建议。
(七)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 年3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4 年4 月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增加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人就职后认真了解相关事项交易背景、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际执行情况, 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 年,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经营 情况和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公司审议 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和绩效考核 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 年4 月24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 年6 月 11 日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自2024 年6 月1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 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 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深入掌握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凌 华 2025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