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VG Tech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26, 2025

55328_rns_2025-03-26_0496e96f-7a18-4fed-9b2d-e14ae165ec7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苏大维格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 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下简称“盐城维旺”)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1 号)核准,公司向9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了33,613,44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23.8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737,371.18 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262,619.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 年7 月28 日出具《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2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 55,000.00 33,226.26
2 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 55,671.61 3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20,671.61 78,226.26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盐城维旺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 子公司盐城维旺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1 年8 月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 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2,262,619.82 元向全资子公 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增资,其中维旺科技增加注 册资本75,000,000 元,其余257,262,619.82 元计入维旺科技资本公积。同时, 由维旺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增 资332,262,619.82 元,增资款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维旺科技有 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全部计入盐城维旺资本公积。

公司于2021 年9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 目”二期工程实施地点由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 式租赁的厂房变更为盐城维旺向上海伟伦阀门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购买的位于江 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源路与通达路交叉口的厂房,实施方式由“代建-租赁-回购” 的定制化建设模式,变更为使用购置厂房实施。

公司于2023 年4 月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案》,同意将“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12 月31 日调整至2025 年12 月31 日;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该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公司于2023 年12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 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 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3 年12 月31 日调整至2025 年12 月31 日。

公司于2024 年8 月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并于2024 年9 月6 日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盐城维旺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自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1,224.85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11,956.81 万元(含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 未到期的资金为20,800 万元。具体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 33,226.26 18,394.97
2 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 35,000.00 2,829.9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999.95
合计 78,226.26 31,224.85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 年3 月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 月29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5 年3 月25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及盐城维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公司已将上 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盐城维旺拟使用“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 级板材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将随时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

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盐城维 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按最新一期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测算,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盐城维旺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一年可节约527.00 万元的利息支出,有利于 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 金的需求压力,对公司经济效益具有积极影响。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盐城维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 个月,不会将闲 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 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之全资子 公司盐城维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7,000 万元和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盐城维旺 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和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盐城维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东吴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徐欣 黄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