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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TZTEK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Oct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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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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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0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10月25日,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 监[2019]10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方式增加资本: …… 公司发行新股时,公司现有股东 (截止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可以参 加对新增股份的认购,但不享有对新 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方式增加资本: …… 公司发行新股时,公司现有股东 (截止~~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可以参 加对新增股份的认购,但不享有对新 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
|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进~~ ~~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公司因0 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0 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0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因本章程0 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可以经2/3 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0 规定收购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0 第一款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0 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经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0 第一款规定收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
| 的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
的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
|---|---|
| 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 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 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 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
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登记~~机~~ ~~构~~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 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 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 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 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 值5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资产净 额占上市公司市值的50%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 上,且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 公司市 值5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资产净 额占~~上市~~ ~~公~~司市值的50%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 上,且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 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
|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 审议公司因本章程0第 (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事项; (十八)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 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个人代为行使。 |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 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 审议公司因本章程0 第 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八)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 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个人代为行使。 |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 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 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
| 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担保。 |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 保。 |
|---|---|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通知 的其它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为出席。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通知 的其它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 投 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的,视为出席。 |
|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 (七)公司因本章程0 第(一)、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八)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 (七)公司因本章程0 第一款第 (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 (八)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任期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 超过6 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 年。董事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 任时间不得超过6 年。董事在任期届 |
| …… | 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 …… |
|---|---|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 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 的工作细则规定其具体工作职责及工 作方式等内容。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 人)。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 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 的工作细则规定其具体工作职责及工 作方式等内容。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 为会计专业人士。 |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 (十六) 决定公司因本章程0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 项。该情形下,须经2/3 以上董事出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 (十六) 决定公司因本章程0 第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 事项。该情形下,须经2/3 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
| 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 |
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
|---|---|---|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公司指定的刊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体。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公司指定的~~ ~~指~~ 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 披露信息的媒体。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0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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