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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THVOW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May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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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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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 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领 导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 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资产财务部、审计风控部、证券法务部等部门负责人。
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办公室,在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公司及子公司设立风险预防处置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二)及时获取电气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防止发生重大风险。
(三)及时了解电气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情况,并向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 小组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与电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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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电气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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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气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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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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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生可能影响电气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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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风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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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气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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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回收风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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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存款风险发生后,风险预防处置办公室应立即向风险预防处置领导 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信息,分析整理情况后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同时 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八条 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后,请电气财务公司提供 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 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置方案,方案包括 以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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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采取的化解风险的措施及应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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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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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九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回收资金,确保公司及子公 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风险预 防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积极做 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置
第十一条 针对电气财务公司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公 司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 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 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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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四条 本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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