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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THVOW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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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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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唐海燕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 年度工作中忠 实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4 次,本年应出席会议14 次,亲自出席 14 次,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 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 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 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 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 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2020 年度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在2020 年1 月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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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2020 年1 月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与关联 方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和关于拟向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在2020 年2 月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三次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签订<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 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A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签订<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0 年2 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20 年4 月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对控股 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确认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0 年担保事项、关于 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 关于确认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于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于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关于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19 年度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撤回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2020 年4 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中机国 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层专项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 注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20 年8 月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首 席财务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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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2020 年8 月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9、在2020 年9 月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转让子 公司98%股权暨关联交易、关于转让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
10、在2020 年9 月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1、在2020 年9 月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募 投项目延期发表了独立意见。
12、在2020 年11 月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选 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并以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
2、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 议、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独立董事 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2020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 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日常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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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阅资料,与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 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后利用自己的 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 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名优秀管理人员人选;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负责拟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五、培训和学习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完成独立董事的工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本人一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业务学 习,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 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 象,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海燕 2021 年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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