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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TFC Optical Communication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Oct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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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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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4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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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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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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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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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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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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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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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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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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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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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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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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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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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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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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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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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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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0)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3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7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8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9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10 |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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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 2、提案 3.01、提案 3.0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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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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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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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00 11:30, —
-
下午 13:30 17:00)
3、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695 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 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 年11 月12 日下午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邮编:215129
联系人:陈凯荣蒋莉莉
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0512-662568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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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代码:“35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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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简称:“天孚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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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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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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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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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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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议案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3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3.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3.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0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 3.07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8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9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 3.10 |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 √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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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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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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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