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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Sunmu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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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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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名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世名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16,6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55元。截至2016年6月29日,公 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 309,228,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元(其中前期已预付人 民币1,200,000.00元,合计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0,2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290,228,500.00元扣除前期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200,000.00 元及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 费用人民币7,560,966.0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467,533.97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6]第1154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 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常熟世名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2 、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 协同公司“大色彩”产业布局,构建新材料产业基地,更合理有效的利用募集资 金,推动公司产业布局构建及战略规划的实现,公司决定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部分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万吨水性色浆生产线及自用添加剂建设 项目)继续实施,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同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 行就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2万吨水性色浆生产线及自用添加剂建设项 32,112.13 28,122.85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目(年产5万吨纳米级水性色浆和溶 剂色浆
及纳米材料添加剂项目之一期)

2019年4月19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万吨水性色浆生产线及自用 添加剂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将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28,122.85万元调整为 15,048.95万元;同意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 14,175.25万元(募集资金剩余净额、利息净收入及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获得收益)用于“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总额
1 2万吨水性色浆生产线及自用添加剂建
设项目(年产5万吨纳米级水性色浆和
溶剂色浆及纳米材料添加剂项目之一期)
32,112.13 15,048.95
2 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 20,000.00 14,175.25

注:包含募集资金剩余净额、利息净收入及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获得收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资规模
实际投资
金额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1 2 万吨水性色浆生产线及
自用添加剂建设项目(年
产5万吨纳米级水性色
浆和溶剂色浆及纳米材料
添加剂项目之一期)
15,048.95 15,049.63 100% 2020年6月29日
2 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 14,175.25 12,989.66 91.64% 2021年12月31日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主要产品为纤塑高性能母粒及功能母粒,公司 对该项目及产品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 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设备采购情况及验收审批预定情况,经审慎研究,为 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 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0月31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 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时间等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 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后续将会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验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顺利实施。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正式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总体战略布局,结合业务 发展需求,持续推进“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进度。2020 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 响,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等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较原计划进度有所滞后;项目相关 设备从前期采购方案规划、设备选型,到采购合同签订、设备运输、进口报关, 再到验收及安装调试等,涉及时间周期较原计划延长,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设备未 能及时到位;由于国家安全环保监管环境日益趋严,对于企业项目验收工作也提 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项目相关建筑竣工验收、主体竣工验收等报批审验工作程序 较原计划也存在一定程度延迟。

综合上述主要因素,公司预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进度将一定程度延缓。 因此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验收审批预定情况等,经审慎研究,公司决 定对“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调整后该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变。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主体建筑已全部完工,公 司积极开展相关程序申报验收,截至目前主体建筑已取得消防验收程序,办公大 楼已取得验收交付使用。同时公司根据项目相关工艺及设备要求,已经完成 12,000 吨母粒生产所需设备选购及安装工作,目前处于调试、内部验收阶段。公 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快速组织进行第二批设 备选型及选购工作,跟进项目整体验收评价报告及专家组审查等工作,积极推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验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项目的实 际工作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 变已审批通过的项目内容、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纤塑新材料生产 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验收审批预定情况等,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符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其资金投

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 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世名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世名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 际建设情况及验收审批预定情况等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 实施地点等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世名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冷 鲲 韩新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