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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Sunmu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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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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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入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由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名科技”) 在马鞍山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本次签订的入区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 得项目用地的合法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取得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规划而做出的决策。考虑 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可能存在本项目的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 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开发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 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及协议关于项目投资金额、预期收益等数据均为预估数值,并不 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次签订的入区协议内容将在协议生效后逐步实施,预计短期内该项目 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并仔细阅读本公告“五、风 ” 险提示 。
一、对外投资及项目概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入区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马鞍山慈 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区协议》,并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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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亿元,在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56000 吨先进光敏 材料及 1000 吨光刻胶纳米颜料分散液项目”。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 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项目概况
公司与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 订了《入区协议》,有关项目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年产 56000 吨先进光敏材料及 1000 吨光刻胶纳米颜料分散液 项目。
2、项目产品主要包括:30000 吨光聚合单体、20000 吨高性能树脂、1000 吨光刻胶纳米颜料分散液、6000 吨 UV 纳米颜料色浆。
3、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由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马鞍山慈湖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实施。项目 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4、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22,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8,000 万元,流动资金 4,000 万元。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收入 75,000 万元人 民币。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周期:预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建设完成。 二、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名称: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3331093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周市镇黄浦江北路219号 法定代表人:吕仕铭
注册资本:18066.2742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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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1日
营业期限:2001年12月11日至**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调色体系、色卡产品开发、销售;水性 色浆生产、销售;水性涂料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 及产品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空气净化设备、塑料粒料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 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9月30日 |
|---|---|---|
| 总资产 | 709,618,237.74 | 913,123,205.14 |
| 净资产 | 646,399,644.60 | 707,530,866.55 |
|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371,495,243.82 | 303,770,144.95 |
| 净利润 | 73,220,347.30 | 72,726,786.28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名称: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500743066676A 法定代表人:张亚莉 地址:天门大道1688号
(三)关联关系说明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乙方拟在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56000吨先进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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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及1000吨光刻胶纳米颜料分散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由乙方 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2.2亿元。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 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注册资本10,000万元;乙方在拿到施工许可 证后15个月内竣工投产。
(二)项目建设用地
1、土地用途与用地选址: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计划用地约50 亩(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在东至恒达路、西至曙 光路、南至曙一路、北至空地(高压线廊用地)。
2、建设容积率: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
3、乙方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用地的合法使用权。乙方拟建项 目应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全额交付土地出让金,具体要 求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4、最终土地出让范围以出让宗地各界点实地核定所示坐标为准,面积以《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准。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立项及审批有关事宜。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有关事
宜。
(3)甲方协助乙方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验收有关手续。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开户、金融机构融资服务等有关工作。
(5)甲方协助乙方在国土部门依法办理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及建设 用地的审批手续。
(6)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项目用地须具备“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天然 气、地块平整)条件,甲方应为项目用地提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免费负责将水、 电、天然气管道接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外市政道路上。
(7)甲方应当为乙方的项目投资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协助乙方办理 项目规划、建设、验收等有关手续。依法维护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的合法权益, 落实好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当享受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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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未按《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期限缴纳土地出让 金或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报请马鞍山市人民 政府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该地,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对此不持异 议。
(9)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开工、设备安装、按期竣工投产 生产、实现利、税指标等义务,保障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10)当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不按期安装设备、开工达产 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取消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享受的相 关优惠与服务。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本协议全面履行项目投资义务后,有权按本协议约定享受甲方 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与服务。
(2)在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项目用地具备“三通一平”条件、甲方已协助将水、 电、天然气接到乙方项目用用地红线外市政道路上,并且乙方建设项目的环境、 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已获得审批、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全部开工条件均已具备的 前提下,乙方在30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3)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乙 方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以成交确认书为准)之日起半年内,完成项目的环评、 安评、能评、职业卫生评价、相关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等各项工作,按照国家有 关政策规定通过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4)乙方建设项目应符合甲方开发区整体规划及产业政策。项目建设设计 方案须报甲方建设局审核通过,并上报市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动工建设。道路破 口搭接及管线搭接须到建设局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方可实施。
(5)乙方在项目设计、施工及投产前必须遵守安全、环保、消防设施“三同 时”的规定,必须通过审查、验收后方可投产。乙方有义务接受开发区在安全生 产、环保、消防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职工社会保险、职业病防治、 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6)乙方有义务按月向甲方报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项目投产后的工 业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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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遵守劳动法规定,自觉接受劳动 监察部门监督。
(8)项目建成后,公司应当依法经营,服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劳动保障、消防安全及有关社区的管理要求。企业的废水、 废气、废渣、粉尘及噪音等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环保标 准。
(四)违约责任与承担及争议解决
1、违约责任与承担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除本协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 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 偿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给予乙方享受优惠政策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承诺的优惠条件;若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私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开发建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国土 资源部门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偿收回乙方或项目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甲方对乙方所有支出概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征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甲 方应将已经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退回给乙方。
(4)乙方保证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投资规模投资、动工开发。乙方在土 地招拍挂完成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未实质性动工建设,需缴纳招拍 挂成交土地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实质性动工建设的,甲方无偿收回 项目土地。在开工之日起三年内未能竣工投产的,经甲方督促并两次合理延期后 仍不能竣工投产且无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因素影响的,视为乙方项目搁浅,乙方同 意解除本协议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自愿以放弃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建 筑物,构筑物的所有者权益作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补偿。乙方同意并全权委托甲 方对乙方项目用地使用权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并无条件同意甲方对地面建筑物、 构筑物进行处置和重新对外招商、出让该土地。
(5)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投资及投资强度、竣工投产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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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达不到本协议要求指标的,甲方有权单方变更或取消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享 受的优惠政策。乙方已经享受优惠的利益部分,应当返还给甲方。
2、争议解决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项目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引领,价值成长”的发展战略,高度重视 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掌握了各类纳米材料表面改性技术、 超细化深加工技术及特种分散剂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作为一家持续专注“技术 创新、产业升级”的科技型创新企业,公司在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推动下, 进一步加大与国内优秀专业院校、机构的合作力度,就“电子化学品专用感光材 料”等前瞻性项目进行深化合作,重点探索核心技术,在巩固和强化现有产品和 业务的基础上,持续从环保科技、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多维度发力,加强科技 创新与技术攻关,通过技术延伸,实现公司产业升级及新兴产业前瞻性战略布局, 努力推进相关产品的国产化进程,逐步构建世名集团产业新格局。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光固化涂料、电子油墨与光刻胶材料的快速 发展,光电产业、消费电子产业、半导体产业逐渐向我国转移,光聚合单体、高 性能树脂、UV纳米颜料色浆及光刻胶颜料分散液等原材料主要依赖进口。公司 基于自身及产学研合作长期积累形成的核心技术及储备项目,持续进行技术创新、 产业升级,投资建设“年产56000吨先进光敏材料及1000吨光刻胶纳米颜料分散 液项目”,主要开发产品为“30000吨光聚合单体、20000吨高性能树脂、1000 吨光刻胶纳米颜料分散液、6000吨UV纳米颜料色浆”。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 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做出的战略决策,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该项目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将有助于为国内光固化涂料、电子油墨与光刻蚀材料 等领域提供优质的原材料,实现国内产业链核心原料国产化。也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扩大生产基地规模,提高产品综合产能,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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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成长动力,为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项目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实施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 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组织 编制立项报告等报批文件,后续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 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 批未达到预期而无法取得有权机构批准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 门保持有效沟通,做好相关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全力配合各项 审批工作的推进,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本次项目投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整体 核心竞争力。但项目的具体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 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本项目将面临 投资预期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公司将时刻关注行业上下游动态,以市场需求为 导向,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同时公司将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持续加强和完 善市场营销工作,提高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树立品牌意识,并严格控制成本,提 高产品竞争力及应对风险能力,降低市场风险。
3、本次项目投资是公司基于整体的发展战略基础上作出的慎重决策。在后 续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管理、市场和内控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建立完善的风控 措施,不断提升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挥公司整体业务协同 作用,以推动子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4、本次项目相关产品,技术难度较大,质量要求较高,在实现产业化前尚 需要经过配方优化、测试验证、中试、试生产和客户验证等阶段,时间周期具有 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本项目产品存在技术研发不达预期、客户验证无法通过等风 险。公司将持续加强研发力度,建立产品开发、应用验证、技术服务、产业合作 绿色通道体系,推动公司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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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需要资金支出较多,投资建设周期较长,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宏观经济政策、国家金融政策等存在不确定性,资金筹措过程 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整体战略布局、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通过增资或其他方式给予项目资金支持,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6、本次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期收益等均为预估数值,后续建设过 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存在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实际建设周期、实际 收益等与项目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筹措情况、项目审批进 度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收益等为准。
7、本次项目中有关预期收益的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 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项目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入区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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