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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Sonavox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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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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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 年5 月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 资子公司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茹声电 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7.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0.00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28.8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25,851.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 字第61368955_I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 44,666.65 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851.12 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
| 1 | 扩产扬声器项目 | 24,728.11 | 24,728.11 | 13,000.00 |
| 2 | 扩产汽车电子项目 | 14,938.54 | 14,938.54 | 8,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 | 5,000.00 | 4,851.12 |
| 合计 | 44,666.65 | 44,666.65 | 25,851.12 |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情况
鉴于“扩产汽车电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称“茹声电子”),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 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茹声电子提供8,000.00 万元借 款用于实施“扩产汽车电子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 求,在借款额度内分期汇入。上述借款期限为1 年,借款期限自实际 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及对茹声电子开立 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宜的具体实施,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专门监管账户存放上述借款,以保证募集资 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一)基本信息 | ||
|---|---|---|
| 公司名称 | 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5 年2 月2 日 | |
| 注册资本 | 5,500.00 万元 | |
| 实收资本 | 4,577.39 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周建明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3312833598 |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 号 | |
| 经营范围 | 研发、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耳机、电声产品、 汽车发声器、汽车音响、电脑、手机、电视机、家 用音响。 |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 业务的关系 |
公司产品车载功放、AVAS 的生产,作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主体 |
|
| 股东构成及其控制情况 | 上声电子持有100.00%股权 | |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安永华明已执行必要的 审计程序)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 总资产(万元) | 7,058.06 | |
| 净资产(万元) | 5,170.84 | |
| 营业收入(万元) | 5,686.73 | |
| 净利润(万元) | 862.28 |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茹声电子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 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茹声电子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 年5 月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及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茹声电子提供8,000.00 万元借款用于实施 “扩产汽车电子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茹声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与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茹声电 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文件
1、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