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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Sonavox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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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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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声电子 、 发行人 或 公司 )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于2020年12月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 于2021年3月1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23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 “ ” “ ” 机构(主承销商) 、 主承销商 或 东吴证券 )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将于2021 年4月7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 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 责组织;战略配售在东吴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 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东吴创新 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东吴证券上声电子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1.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1

累计投标询价。

  1.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按照《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 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 则,在剔除无效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7.75元/股(不含7.75元/ 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7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200万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7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200万股,且申 购时间晚于2021年4月1日14:57:28.549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7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2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4月1日14:57:28.549的配 售对象中,按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剔除3个配售 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94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130,820万股, 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1,304,510万股的10.00%。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 .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72/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 产品(以下简称 公募产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 社保基金 )和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 养老金 )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4月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5. 本次发行价格 7.72 元 / 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1.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

(3)15.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15.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 本次发行价格为 7.72/ 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 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 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8.56 倍。

(2)截至2021年4月1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 率水平如下:

证券
代码
证券
简称
T-3日股票
收盘价
(元/股)
2019年扣
非前EPS
(元/股)
2019年扣
非后EPS
(元/股)
2019年静态
市盈率-扣非
前(倍)
2019年静态
市盈率-扣非
后(倍)
002241.SZ 歌尔股份 27.37 0.3748 0.3948 73.03 69.33
002681.SZ *ST奋达 5.51 -1.6729 -1.6906 - -
002045.SZ 国光电器 9.20 0.7539 0.3508 12.20 26.23
002351.SZ 漫步者 14.26 0.1381 0.1052 103.26 135.55
002888.SZ 惠威科技 14.25 0.2098 0.1391 67.92 102.44
算术平均市盈率(剔除负值和100倍以上异常值后) 51.05 47.78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1年4月1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ST奋达2019年静态市盈率为负值,因此在统计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时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7.72元/股对应发行人2019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5.92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且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股价 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上声电子

3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 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以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 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 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 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格,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 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1.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4,666.65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7.72 元/股和4,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80万元,扣除 预计发行费用5,028.88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5,851.12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 影响的风险。

  2.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 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 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 号抽签的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 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 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 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

4

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即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 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 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2. 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3. 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挂牌交 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4. 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 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 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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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 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 “ ” 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 二、(五)回拨机制 。

1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于 202149 日( T+2 日) 16:00 前,按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149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 0.5% ,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 = 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0.5% (四舍五入精 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 49 日(T+2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 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2. 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 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 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 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2.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 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1年3月29日(T-6日)刊 登于上交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 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判断其经营 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 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4. 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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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