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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SECOTE PRECISION ELECTRONIC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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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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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腾股份”、“公司” ) 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 业务定位,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中10,015.70 万元(具 体金额以实施时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投资的实施主体变更为赛腾股份,其它 内容保持不变。
一、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6 号”《关于核准苏 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27,6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后,余额由主承销商(保 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 年12 月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共计25,600 万元,另外,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944.23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4,655.77 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 年12 月19 日到位,并由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6470 号《验 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 资以下项目:
| 序号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核准情况 | ||
|---|---|---|---|---|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
| (万元) | ||||
| 1 |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 | 9,132.51 | 苏州赛众 | 吴发改中心备【2016】21号 |
| 2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15,523.26 | 苏州赛众 | 吴发改中心备【2016】23号 |
| 合计 | 24,655.77 |
本次拟将“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赛众自动 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赛众”)变更为赛腾股份。
二、 本次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及原因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5,523.26 万元,截至2021 年6 月 21 日已使用5,888.72 万元,利息收入以及理财收益381.16 万元,剩余10,015.70 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 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 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合理业务布局,在募投项目实施 方式、实施内容等不变的情况下,将由苏州赛众实施的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 项目”变更为赛腾股份实施。
三、 拟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63279698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 4 号
法定代表人:孙丰
注册资本:18200.6398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 年 06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07 年 06 月 19 日至******
经营范围:研究、组装加工、销售:自动化设备、电子仪器、电子设备;销 售:半导体组装设备及其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主要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次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前后的实施主体均在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苏州赛腾 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公 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 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本次变更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后经济利益的实现,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变更“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安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 业务整体布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实 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安排。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事项已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等必要的审批程序。
赛腾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 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赛腾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六、 审议程序
2021 年6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该议案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召开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 议案》,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 3 名,该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全资子公司及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变更,不属于募投 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06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