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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Maxwell Technologie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Mar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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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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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1 年度内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和独立 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 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 |
2021年1月26 日 |
|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 |
2021年2月10 日 |
审议通过 《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2021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1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 |
2021年4月9 日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 |
2021年4月27 日 |
|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 2021年5月18 | 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
| 次会议 | 日 |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 |
2021年6月28 日 |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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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 |
2021年7月23 日 |
|
| 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 部分期权的议案》 2、《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 3、《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的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 |
2021年9月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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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 部分期权的议案》 2、《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 3、《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的议案》 4、《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5、《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 6、《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的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 |
2021年10月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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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 2021年10月2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次会议 | 日 | |
|---|---|---|
| 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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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 |
2021年12月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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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章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在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内幕知情人管 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 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在认真履行了职责,各项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 依法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工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审核了公司定期财 务报告。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 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结构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 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 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 年度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一期第二批次及第二期第一批次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成就, 监事会对股权激励的激励人员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股 权激励计划的决策、执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监事会对发行条件、发行 方案、发行对象,定价原则、可行性分析、方案论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 发展需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2021 年度的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有关对外担事项履行了规定的审 批决策程序,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保证了公司、 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公司董事会建立了一系列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按照《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 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 快报公告前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利润分配、向特对对 象发行股票、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内幕知情期间,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关管 理制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监事会2022 年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履 职、公司依法运作以及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和提 升治理水平。同时,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 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