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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Maxwell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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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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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名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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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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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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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
-
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 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 及最低收益承诺。
-
4、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
组。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 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专 业投资机构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希私募”、“基金管 理人”)、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玄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公司拟作
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0 万元,参与认购张家港朝希优势贰号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
(二)关联关系及其他事项说明
朝希私募、宁波玄理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朝希私募、宁波玄理以及有限合伙人宁波朝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均受 同一控制人控制或由其管理,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朝希私募与其他参与本 基金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 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3UD1C 成立日期:2015-12-23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 号1 层
法定代表人:刘杰
营业期限:2015-12-23 至 2035-12-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朝希私募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私募股 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3446。
2、股权结构
| 2、股权结构 | ||
|---|---|---|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上海朝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80% |
| 上海杰海惠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50 | 20% |
| 合计 | 1,250 | 100% |
-
3、关联关系:朝希私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4、朝希私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E1UJP5H
成立日期:2021-12-06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 号167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朝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21-12-06 至 2041-12-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税务服务;房地产 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2、股权结构 | ||
|---|---|---|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 ~~元)~~ |
持股比例 |
| 上海朝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47.62% |
| 宁波裴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 | 9.52% |
| 刘杰 | 200 | 9.52% |
|---|---|---|
| 王焱宁 | 200 | 9.52% |
| 上海朝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4.76% |
| 宁波朝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4.76% |
| 闫绪奇 | 100 | 4.76% |
| 赵海峰 | 100 | 4.76% |
| 惠亨玉 | 100 | 4.76% |
| 合计 | 2,100 | 100% |
-
3、关联关系:宁波玄理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4、宁波玄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宁波朝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 号2966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杰
出资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9-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2LN91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房地产咨 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翻译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以上不 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名称: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母基金(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金融街5 幢204-14 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友骓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3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6-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CLAQJX4Y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3、名称: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中段199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13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宗要 注册资本:70551.91957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9-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4MA6381FR3A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债券投资;企业并购;投资信息
咨询(金融业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名称: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城本源路1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祖钰
注册资本:109474.515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12-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3GULG9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 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 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 电子装置销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
广和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润信协同产业发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漕湖街道钱泾路1 号漕湖大厦11 楼1109-1110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11-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D4E6P57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6、名称:苏州东吴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阳
街5 号东吴证券大厦1218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1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4-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5WF8H0F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7、名称: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 幢16 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铭卫
注册资本:1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04-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88438N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货物仓储,投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 统一联合经营的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经营的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 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材、胶合板、木材进口经营权已批准);承办 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的国内贸易。*(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名称: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99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瞿晓铧(XIAOHUA QU) 注册资本:368821.732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7-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91330112T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 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企业总部管理;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名称: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 号1 幢B 号厂房2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川
注册资本:938508.105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10-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94586113J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 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 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拟参与投资的基金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
1、基金名称:张家港朝希优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基金目标认缴规模:20 亿元
-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
4、拟注册地址:张家港市
-
5、基金管理人: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 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二)各投资人出资情况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元) |
出资比例 |
|---|---|---|---|
| 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普通合伙 人 |
10,000,000 | 1.43% |
| 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母基金 (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 人 |
130,000,000 | 18.57% |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合伙 人 |
100,000,000 | 14.29% |
|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 人 |
100,000,000 | 14.29% |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 人 |
50,000,000 | 7.14% |
|---|---|---|---|
|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 人 |
50,000,000 | 7.14%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 人 |
50,000,000 | 7.14% |
| 宁波朝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 人 |
10,000,000 | 1.43% |
| 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 人 |
100,000,000 | 14.29% |
|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润信协同产业发展 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 人 |
50,000,000 | 7.14% |
| 苏州东吴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 人 |
50,000,000 | 7.14% |
| 合计 | 700,000,000 | 100.00% |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三)出资进度
(1)首期出资金额为该有限合伙人届时认缴出资的40%;(2)该有限合伙 人第二期出资金额与其已经实缴的首期出资金额合计应为其届时认缴出资的 70%;(3)该有限合伙人第三期出资金额与其已累计实缴的各期出资金额为其届 时全部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将按照与有限合伙人(违约合伙人除 外)同等的进度缴付实缴资本
(四)基金存续期
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自本合伙企业的首次交割日起至第柒(7)年届满日 为止。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本合伙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将退出期延长 壹(1)次,至多延长壹(1)年;经投资人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普通合伙人可 决定将退出期再延长壹(1)次,至多延长壹(1)年。退出期延长的,本合伙企 业存续期限相应延长。
(五)投资方向
本合伙企业将主要对中国境内新能源、电子半导体等行业内成长期企业进行 投资。
(六)退出机制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将采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惯常的退出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IPO、并购、股权转让)进行退出,管理人基于商业判断对 于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退出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提出相关建议,投资退出的 最终决策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
(七)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本基金确认 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八)管理模式
1、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运营。管理人与本合伙企业及普通合 伙人签订管理协议(“管理协议”),并根据该管理协议及适用法律,负责向本 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包括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 谈判,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控、管理,提交关于投资退出的建议等。
(2)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1) 权利
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管理、控制和营运及决策的权力应专属于执行事务合伙 人(由其直接或通过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进行)。
普通合伙人可代表本合伙企业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提及的管理协议、认 购文件和邀请任何主体购买本合伙企业权益的任何协议、对该等协议的任何修订 以及该等协议中涉及的所有协议,而无需任何合伙人或其他主体的任何进一步行 动、批准或表决。普通合伙人兹此被授权代表本合伙企业签订和履行前述协议, 但该等授权不得被视为对普通合伙人代表本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协议的权力的限 制(受限于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任何其他限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代表本合伙企业行事,并可将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权 限委托给管理人,但管理本合伙企业并进行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仍应是普通合 伙人的专属责任。有关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选择和处置的决定应仅由管理人根 据本协议相关约定作出。
2) 责任
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为履行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本合 伙企业的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归于本合伙企业。在本合伙企业的资产 不足以清偿本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时,普通合伙人须就该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3)有限合伙人
-
1) 有限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
① 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
-
② 在本合伙企业取得可分配收入的前提下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取得相应
-
的分配;
-
③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与其在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合理相关的正当目
-
的查询本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
-
④ 按照本协议约定参加合伙人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
⑤ 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取本合伙企业的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报告,
-
并获取适用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应披露的信息;
-
⑥ 按照本协议约定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和更换;
-
⑦ 对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
⑧ 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有责任的合伙
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仲裁;
-
⑨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
-
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
⑩ 有权为本合伙企业提供担保;及
-
11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
2) 有限合伙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
①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要求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对本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
② 按照缴款通知书缴付实缴资本;
-
③ 如作为后续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缴付实缴资本
及相应的出资溢价;
- ④ 为本合伙企业的免责保证义务或在本协议其他条款项下的明示义务而
向本合伙企业返还足够的分配金额及/或缴付实缴资本;
⑤ 根据本协议,对可由普通合伙人决定事项的修订,以及本合伙企业所有 的登记、备案以及取得相关表决证明的有关其他事项的修订,应普通合伙人的要 求配合完成相关程序;
-
⑥ 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
-
⑦ 按照适用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⑧ 承担因其故意、重大过失给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包括本合伙企业对第
-
三方的债务)的赔偿责任;及本协议或认购文件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2、决策机制
本合伙企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管理人提交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 (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本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 名委员组 成,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管理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合伙企业投资 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 表决方式进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亦可不召开会议,经全体委员出具书面同意文件 而作出其职权范围内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决策,所 有决策均应当由三分之二(2/3)及以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投赞成票后方视为 通过。
项目投资(不包括临时投资)、重大投后管理事项及投资项目退出的相关事 项,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 3、收益分配机制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收入:a.管理人确定不再进 行投资或用于其他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人的实缴资本,应直接划分给该合伙人; b.除上述情况外的可分配收入,在所有合伙人间根据届时各合伙人的投资成本分 摊比例进行划分。就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归属于普通合伙人,并向普通合 伙人实际进行分配;就划分给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如下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 与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首先,10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其按照本第(1)项取得的累计分配 金额等于截止到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
(2)其次,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10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对该有 限合伙人的累计分配足以使该有限合伙人就其等于前述第(1)项下取得的累计
分配金额的实缴资本实现按8 %/年(单利)之利率计算所得的优先收益(税前) (“优先回报”,从每笔实际缴付到本合伙企业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日分别 起算到该分配时点为止);
(3)再次,追补普通合伙人回报:100%归于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根 据本第(3)项累计取得的金额等于该等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第(2)项取得的累 计优先回报/ 80%×20%的金额;以及
(4)最后,8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4、一票否决权
公司对本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九)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除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外,在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 书面同意,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全部或部分合 伙权益;但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有限合伙人向其关联方转让其在本合伙企 业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的,普通合伙人不得不合理拒绝。
(十)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有限合伙人发生《合伙企业法》规定的被视为“当然退伙”的情形;或
者
(2)普通合伙人经合理判断认为(i)有限合伙人继续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 合伙人将导致本合伙企业或其投资违反适用法律,或导致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人或管理人、任何投资项目受限于不可避免的法律、税务或其他监管要求带来的 重大负担,且将对本合伙企业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ii)有限合伙人违反 本协议声明与承诺页中关于“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承诺, 出资来源存在违反适用法律、犯罪,或已被政府有权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或(iii) 有限合伙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被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缴款通知书在到账日期前缴付全部或部分实缴资本(但对于
第一笔实缴资本的违约,普通合伙人可选择另行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或 者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该有限合伙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该行为称为 “支付违约”),且该有限合伙人在其收到普通合伙人就其未及时缴付实缴资本 或支付相关款项而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的贰拾(20)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包括支 付应缴付的金额和缴付自到账日期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的滞纳金);
(2)违反本协议约定对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进行直接 或间接转让、将其财产份额出质或在其合伙权益上设置其他权利负担(“转让违 约”);
(3)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强行退伙;或重大违反本协议、认购文件或有限 合伙人签署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有关配合普通合 伙人完成相关程序的约定、违反本协议关于CRS 规则的约定及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保密义务)。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及影响
本次参与投资本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 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 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也有利于 公司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 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 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合作投资的主体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 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 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 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
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 及最低收益承诺。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本基金的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 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将按照本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参与本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本基金中任职。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 1、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6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