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zhou Maxwell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May 27, 2024

55724_rns_2024-05-27_04fa6420-b98d-4f7a-bdb6-c3ce4c48d92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 年5 月27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6.6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 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2,000,000股的0.897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总人数188人,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61.3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大观信诚(深圳)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2020年9月1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通过公司内部告示发布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0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期间公司员工可 通过证券部向监事会反馈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 年9月29日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95)。

3、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关于公司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0-096),公司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9月14日)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4、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由188人调整为187人,授予股票期权的份数保持不变;董事会确定 2020年10月15日为授予日,同意向187名激励对象466,500份股票期权;国浩律师 (南京)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大观信诚(深圳)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5)。

5、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46.65万份,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52,000,000股的0.8971%,授予登记激 励对象为187名。

6、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 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个人考核情况等原因,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的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261.35元/份调整为144.36元/份,授予激励对象由187名调整为183名,另外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等待期内考核结果未达标,公司对上述不满足行权条件的 9,800份期权予以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由466,500 份调整为822,060份;同时结合公司2020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0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182名激励 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6,240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7、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 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的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144.36元/份调整为89.29元/份,授予激励对象由183名调整为182名,公司 对上述不满足行权条件的2,016份期权予以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暂 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581,887份调整为929,003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 议案》及《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德恒 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 职原因,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182名调整为180名,公司对 上述不满足行权条件的12,096份期权予以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暂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919,296份调整为907,200份;同时结合公司2021年度已实现的业 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符合 行权条件的18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388,800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 有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原因,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 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9.29元/份调整为54.8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暂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563,372份调整为901,395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原因,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54.87元/份调整为53.77元/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价 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 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503,254股)后278,694,5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1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 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数量将予以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o-V)÷(1+n)=(54.87-1.1)÷(1+0) =53.77元/份。

其中:Po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相关审核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

2、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 1、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二期股权激 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